然後,元初在網上公布了徐父徐母的遺書,當然不是那天晚上的那一份,那份就是用來逗徐父徐母玩的。
這一份才是元初精心炮製出來的,名為遺書,實為懺悔書,當然了,如果徐父是皇帝的話,也能叫做“罪己詔”。
在這份遺書裡,他們深刻剖析了自己的過往,深覺自己對不起女兒,沒有儘到為人父母的責任,導致女兒吃儘了苦頭,明明父母健在,卻活得跟個孤兒一樣,所以死後遺產留給女兒,算是對女兒的一點微不足道的補償。
他們又覺得自己培養出了兩個貪汙犯,對不起父老鄉親,對不起全國人民,對不起自己所從事的職業,所以,他們決定捐贈器官、捐獻遺體,為自己贖罪。
元初同時公布了徐父徐母的器官和遺體捐贈協議,還有一份捐款收據,她賣掉了徐父徐母的房子,所得款項全部捐贈給了社會福利事業。她自己是一分都沒留的。
她還呼籲檢察院和法院對徐強和趙磊的貪汙受賄行為進行嚴厲查處,一定要讓他們付出代價,充分認識到自己的錯誤。
直到這個時候,徐家人和趙家人才知道徐父徐母死亡的事,也才知道他們竟然把家產留給了徐元初,還被徐元初給捐出去了。
徐家人和趙家人氣得要死,這個敗家玩意,那可是十多萬塊錢呢。
但他們也隻敢在背後罵罵咧咧,對外是啥也不敢說的。徐元初可是說了,她把錢捐出去,也是在替父母贖罪,因為他們養出了兩個貪汙犯,自覺無麵目見人。
她說她父母之前身體很好,之所以突然死去,就是被徐強和趙磊這兩個混賬王八蛋給氣的!
她還在網上說了這麼多年,徐趙兩家是如何扒著她家吸血的,甚至徐強和趙磊出事之後,他們想讓她爸媽賣房替徐強和趙磊退贓的事都說了出來。最後,雖然房子沒賣,但徐父徐母還是借錢幫他們退了贓。
老徐家和老趙家都臭大街了,走到哪兒都被人指指點點。
他們敢去爭房產嗎?他們敢說徐元初不該捐款嗎?
在看守所裡等待審判的徐強和趙磊都聽獄警說了這件事,麵對獄警鄙夷的目光和嘲諷的語氣,倆人低著頭啥也不敢說。心裡卻是恨得要死!
他們倆太倒黴了,倒黴到他們不得不懷疑是有人在針對他們。
但是他們沒有證據。
元初的同事和同學們看到了這件事,紛紛給她打電話、發信息,委婉地表達慰問,他們竟然不知道,平時看著樂觀溫和的徐元初竟然還有這樣可惡的原生家庭。
元初一一回複,表示自己會堅強地活下去,請大家不用擔心。
幾個月後,審判結果出來了,民政局長李濤因為貪汙數額巨大、性質惡劣,被判了12年,徐強判了3年,徐強同為公務員的妻子判了一年,趙磊判了2年半。四個人全都被雙開。
趙磊的妻子和他離了婚,賣掉了房子,帶著自己的女兒換了個地方生活。為了給自己的私生子上戶口,趙磊和她的小情人領了結婚證,小情人也被判了刑,孩子交給趙父趙母撫養。
李濤的兒子眼疾提前爆發,瞎了。
京城那邊,唐欣起訴張家要回兒女撫養權的官司,她最終還是撤訴了。
她找的第一個律師不靠譜,水平不行,隻想著掙律師費,沒有為唐欣考慮過,第一次開庭,唐欣和她的律師就被法官罵了個狗血淋頭。
理論上來說,法官應該是沒有立場的,但實際上,法官會有自己的考量。
原告律師啥也沒乾,原告方隻提出了訴求,也沒有提交證據,相對來說,被告方就好多了,各項證據都提交上來了。
法官了解完情況,對原告和被告都沒有好感,對雙方的態度都不算友善,全都是連敲帶打,說話不怎麼好聽,對原告唐欣態度更差一些。
第一次開庭結束,唐欣換了個律師。
然後,她在新律師的分析下冷靜了下來,養孩子是不劃算的,一個孩子3000塊的撫養費,是之前張建偉自己腦子發熱做出的決定,讓法院判的話,一個孩子的撫養費最多幾百塊錢,之前法院剛做了個判決,兒子給母親養,父親就每個月支付200塊撫養費!
唐欣一看這個數額,頓時就偃旗息鼓了,不爭了,撤訴了。
幾個月後,張建偉和唐傑從收容所裡出來了。
唐傑還好,他本來就是個無業遊民,紈絝二代,回家繼續啃老就行了。而且,他一回來,唐欣的好日子就來了,唐傑這人有點沒心沒肺,一點沒怪自己的姐姐,一回來就幫姐姐說情,唐欣又能回唐家享福了。
張建偉就比較慘一點,好好的工作沒有了。再找工作又屢屢碰壁。他c這事在網上流傳開來,業內也都知道了,他和唐欣倆人現在都有點臭大街。
哪怕他工作能力還行,各大公司也不用他,人家又不是招不到人,何必沾惹他這麼個麻煩呢!
元初處理完徐家的事,天南海北地玩了一圈,回到京城給自己買了棟彆墅住了進去。
她這輩子就琢磨一件事,怎麼花錢。
除了讓係統幫她炒股,她也在現實中做了很多投資,全都是能給她帶來豐厚回報的項目。
她在投資圈已經小有名氣了。
她現在苦惱的不是沒有錢,而是錢多得花不完。
元初雖然好享受,但並不是個奢靡的人,飛機遊艇豪車她都會買,但也不會太過火,花不了多少錢。
她讓係統調查了幾個大的國字頭的基金會和慈善組織,隻要是靠譜的,她都給他們捐錢。
她不想出名,捐錢都是悄悄進行,也沒搞什麼捐款儀式,但是這些接收了她捐款的單位私下裡還是沒少幫她宣揚。
她因此而接觸到了一個新的群體:民間公益人士。
有幫助聾啞人的、有幫助視障人士的、有幫助自閉症兒童的,有助學的,還有幫助打工人群體的,有做環境保護的。
元初參加過她們做的活動,也參加過她們組織的座談會,對民間公益事業發展的困境有所了解,簡單來講,她們缺錢、缺人、缺合法身份。
是的,她們。元初見到的幾位機構發起人,都是女性。
比如一位幫助殘疾人的公益機構的發起人,是一位四十多歲的女士,京大畢業的,原來從事偵查衛星技術工作,隻因為回母校的時候看到了一位拄著拐杖艱難求學的小學妹,便離職轉型,開始從事殘疾人救助工作。
為了做項目,她之前工作十多年攢的錢都花完了,但依然咬牙堅持。
像她這樣的人還有不少,她們想做事沒有錢,元初有錢沒地方花,巧了嗎這不是!
元初讓係統在全國範圍內搜索這樣的好人,然後她就給她們捐錢。
她也不讓她們寫項目書,不限製她們給誌願者發補貼,不限製她們招聘全職工作人員,隻要她們認真做事,不把這筆錢塞進自己口袋就行。
項目階段性結束的時候,寫封郵件告訴她大概做了哪些事即可。
有係統監管,她也不擔心會被騙。
而且,她的捐款是個人性質的,不需要公對公那麼嚴苛。
元初還讓係統篩選了一些有潛力但沒錢力的研究項目,她也咣咣往裡砸錢。
連係統都要笑她有錢任性了。
但是,有些付出終究是有收獲的。
2006年夏天,元初資助的一個小小的研究團隊的負責人約她見麵,想讓她看看他們的研究成果。
閒著也是閒著,元初答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