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秦川這邊做出的足跡鑒定分析,給出的兩名犯罪嫌疑人的身高和其中一人的顯著特征之後,陳建國他們這邊的範圍可以明顯地縮小。
目前刑偵支隊這邊對被害人一家4人的整個社會關係進行排查之後,梳理出來的相關人員一共有36個人。
這36人是刑偵支隊這邊重點調查和核實的對象。
在陳建國離開秦川的辦公室之後,立即到了刑偵支隊這邊和陳凱他們碰頭。
“剛剛我在秦川局長辦公室做彙報的時候,秦局長給我做了足跡鑒定分析,兩名犯罪嫌疑人的身高特征,還有其中一人的體型特征都在這裡。”
陳凱接過陳建國遞過來的演算草紙。
“陳局,您說秦局做的足跡鑒定分析,是他親自做的足跡鑒定分析嗎?”
陳建國雖然乾過刑警,但是升官之後這麼多年來,大多數時間還是在分管交警方麵的工作,他對於刑偵方麵的工作隻有一些基礎方麵的經驗,但是具體方麵的細節就不像陳凱那樣熟悉了。
陳凱可是在刑偵上摸爬滾打了二十幾年,從進入警察這個行當開始,就擔任刑警,從刑偵支隊一步一步從一個外勤乾到現在刑偵支隊支隊長的位置上,破過的案子可以說數不勝數。
而且這些年來刑偵技術的逐漸完善和突破主要是在最近的十幾二十年,尤其是最近10年當中,科學技術的發展為刑偵手段的增加也賦予了不少新的手段。
可以說整個南川市刑偵支隊這邊的現場勘察辦公室,基本上就是陳凱一手組建起來的。
刑偵支隊這邊培養起來的指紋崗和內勤技術人員也都是陳凱親自訓練出來的,這些人有什麼水平,對於現在的一些先進的偵破手段有什麼推進,陳凱比誰都清楚。
而實際上,這些手段當中最重要的在破案當中應用最廣的依然是指紋鑒定分析,還有dna鑒定技術。
指紋鑒定分析相比較以前來說引入了指紋庫,不像以前一樣,所有的人員隻能拿著放大鏡對著指紋卡一張一張地去看,一張一張地去查。
現在的指紋比對係統隻需要指紋崗的鑒定人員找到指紋上的特征點達到一定數量之後進入係統就會進行自動比對。
如果在比對指紋當中有的指紋特征點比較多,案發現場采集到的指紋比較完整,那麼很有可能在係統當中就直接比對成功鎖定犯罪嫌疑人。
但是如果在案發現場發現的指紋並不是特彆完整,因為案發現場發現的指紋很有可能存在扭曲或者是在變形物體上踏印下來的指紋這種情況,所以在特征點提取的時候會有誤差存在。
如此一來的話,指紋鑒定分析係統會根據這些特征點的數量進行排序,從低到高,依次列出相似指紋,然後再由指紋鑒定人員對這些相似指紋進行人工複核。
這一套指紋鑒定發展了十幾二十年來可以說相當成熟了。
這也是刑偵技術當中應用最廣泛的一種技術,其次就是dna鑒定技術。
現在隨著現場勘察的刑偵手段豐富,一些科學器材的前沿應用使得犯罪嫌疑人在案發現場留下的一些微量生物信息都可以被采集到。
比如說一些微量的皮屑,以前很難用這種皮屑做出dna的信息。可是現在隨著技術的進步,相比較來說,這種微量物證的分析也在逐漸完善,隻需要一些微小量的人體組織就能夠得到對方的dna信息。
如果鎖定了犯罪嫌疑人的大概範圍的話,那麼通過dna鑒定比對很有可能就找到犯罪嫌疑人。
除此之外,足跡鑒定分析是刑偵當中的老手段,可是相比較指紋鑒定和dna鑒定來說,足跡鑒定分析的應用並不是那麼廣泛,最主要的原因就是足跡鑒定分析非常困難。
一些技術一般的鑒定刑警隻能夠通過足跡進行比對,比如說抓到犯罪嫌疑人之後把他的足跡拓印下來,然後進行比對,即便如此的話,也有可能存在兩個人穿一樣的鞋號。
足跡鑒定方麵的人才是非常少的。
南川市新公安局刑偵支隊這邊就沒有比較強的這方麵的人才,所以當陳建國把秦川做的足跡鑒定分析的數據交給陳凱的時候,對方第一個反應就是很驚訝很震驚。
秦川現在可是局長,怎麼可能精通足跡鑒定分析呢?但是當他拿到上麵的相關結果的時候,一下子就愣住了。
陳凱以前參加過不少上級組織的培訓,比如說省廳組織的培訓就說過有關一些足跡鑒定專家,特彆厲害的一些專家能夠根據足跡鑒定出犯罪嫌疑人的性彆、年齡範圍、職業特征等等。
而能夠做到這樣的程度的足跡鑒定專家彆說南川市,就是整個公安係統內也不多,估計也不超過二三十個人。
甚至一個省裡邊都不一定有一個這樣的人。
可秦川做出的這份足跡鑒定分析明確標明了兩個犯罪嫌疑人的性彆。都是男性,身高一位在1米60左右,另一位在1米75左右,關鍵是一位1米75的犯罪嫌疑人左腳有一點跛腳。
“這這……”
陳凱看著跛腳的推斷,還有其中一個160的身高,腦海中一下閃過兩個人的資料。
“陳局,我們好像鎖定犯罪嫌疑人了!”
陳建國也是一愣,隨即就明白是怎麼回事。
“鎖定犯罪嫌疑人了,你的意思是說我們現在確定的犯罪嫌疑人範圍裡麵有符合這兩項特征的人?”
陳凱肯定地點頭。
“鄰居,這一家被害人的鄰居就符合這個身高,1米75左腳有點跛腳的特征,而且當時就是他報的案!”
鄰居?
報案人?
“報案人?具體說說怎麼回事?”
陳建國追問。
“是這樣的,在案發之後我們就對犯罪嫌疑人居住的樓棟進行了排查,尤其是樓上樓下的鄰居都在我們的重點排查範圍之內。”
陳凱開始詳細彙報相關的案件偵破過程和情況,以及這兩個人的具體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