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中剛寫了一章關於落實義務教育的章節,果不其然立刻就遭受到了批評和質疑聲音,理想主義四個熟悉的字眼再次出現,因為是付費讀者也就是作者君的衣食父母的質疑,所以必須要做解釋。如果是非付費讀者,就不解釋了。各說各話沒意義,咱們就兩點質疑直接上數據。其一,關於義務教育對書中時期政府的財政壓力問題。書中寫的很清楚,這個義務教育暫時隻在南京和廣西落實,咱們按照《大明會典》中離著嘉靖三十六年最近的一次全國統計,即弘治四年數據來做基礎。廣西人口為一百六十七萬六千二百七十四人,直接精確到個位數。南京也就是應天府,七十一萬一千零三人。這是弘治四年的數據,書中為嘉靖三十六年,加之在主角的影響下,南京發展的很好,我們假設難民的逃荒、各地貧農到南京落戶生存以及算上人口的自然增長,南京有一百五十萬人,廣西有二百五十萬人,加在一起四百萬,這個數字不少了吧。書中寫的是五到十歲孩童為適齡教育孩童,對這一群體落實義務教育製度。這個比例大概是多少合適,咱們取一個高值,一成。也就是兩地一共有四十萬適齡學習孩童。但請注意,這是一口氣吸納了兩地六歲到十歲這個年齡段區間的所有孩童,往後每年再吸納的數量將會銳減很多很多。學費的事沒必要說,因為學費收多少是朝廷定的,如果主角按照一個人一文錢收,那隻是四百兩學費而已,按照一個人一百兩銀子收,那就是四千萬兩。所以說學費的多寡沒有意義,教學的成本不是學費,而是給這些孩子建造學堂、提供教材、聘請老師的開銷,這沒錯吧。這筆開銷多少暫時先不說,先談談這四十萬孩子一日三餐的花費。按照《中國糧食發展史》的記載,明天啟年間,北直隸一家五口的日耗糧是2.4斤,明代一斤是596克,也就是合現代1430克,平均一口人的日耗糧是286克,這是平均值,大人肯定比孩子吃的多,姑且都按平均值來計算,明代平民家庭不會一日三餐,最多一日兩餐,一餐一人143克。三餐就是432克,一個孩子。折明代0.72斤。四十萬孩子一天就是耗糧二十八萬八千斤,約折明代一千九百石左右。一年總耗糧六十九萬四千石。光吃糧食肯定不行,按照糧食:蔬菜的比例為3:1來計算,那麼還需接近二十萬石蔬菜。至於肉,這應該不算明代時期日耗必需品吧。通過數據,我們暫時性得出了義務教育下四十萬孩子的日常消耗成本,接下來咱們再回頭去算教育成本。四十萬孩子假設四十人一間學堂,那就需要一萬間學堂。前文提及過,水泥已經有了,建築高度可以取得突破,容納率提升,姑且我們不算水泥的存在,按照明代建築工程來計算,《中國曆代契約會編考釋》有記載。萬曆年,一間占地半分(約合33平米)的廂房,連建造耗材帶裝潢後賣出去,二兩銀子。三十三平米當學堂,坐四十個孩童,不過分吧,擁擠確實擁擠了一些,但應該坐的下。另外這個二兩銀子是賣價,成本能要多少呢。不考慮擁擠那麼我們就按二兩來計算,一萬間教室二十萬兩的建造成本。教材成本,因為這是書中推動劇情、時代發展才產生的,所以我們很難找到史實考據,那麼隻能按照明代印書的成本價來計算了。《明代出版史稿》中記載,明朝印刷一本五千字左右的書,印刷成本為寫刻銀三兩七錢九分,板七塊五錢六分,簽頭紙煤八分,合計四兩四錢三分,但這裡是單印一本書,最貴的開支是寫刻銀,也就是雕刻模板。彆說四十萬本書,就算四百萬本書用的也隻是一個模板,按照一個模板可以用一千次來算,也隻需要四百套模板就夠了。得出開銷為(0.56+0.08)*400000+3.79*400=257516兩銀子,這是一門學科四十萬孩子教材費用,六門學科為1545096兩白銀。聘請教師成本。明代私塾教師一個月的月錢為二兩(貧困些的地方一兩甚至八錢都有,視當地經濟水平決定),我們就按二兩來算,六門主課就是六個教師,每個教師辛苦點帶八個班,一堂課三刻鐘,一天大概要工作三個時辰(六個小時)能完成當天的教學工作。四十萬學生一萬個班,也就需要大概七千五百個教師。每個月給教師開的月俸為一萬五千兩,全年十八萬兩。現在所有成本已經通過詳實數據的形式統計出來了。這些孩子的義務教育總花銷為一年:六十九萬四千石糧食、二十萬石蔬菜、十八萬兩教育成本。一次性支出包括二十萬兩教室建築支出和一百五十四萬兩教材成本,合計一百七十四萬兩一次性支出。年耗糧食明代折銀四十萬兩、蔬菜折銀沒法給準數,因為菜種不一樣,古代也沒有大棚技術,不可能所有蔬菜幾乎平價,按時令價格有記載的來做準數,一斤芹菜才三文錢,韭菜一文錢,胡蘿卜一文錢兩斤、大蒜八文錢一斤、水果荔枝龍眼十文錢一斤、梨桃杏五文錢一斤。總之蔬菜這東西,一斤也就在二三文錢左右,一石不過0.3兩白銀,二十萬石也就隻是六千兩。每年的消耗總計為五十八萬六千兩。請問,書中的主角和明朝承擔不起這筆教育成本嗎?哪裡不現實!再回答第二點質疑,即損失勞動力對農民家庭的負擔。姑且我們將五歲到十歲這一區間的孩童也算作勞動力。我們將這些孩子全當成一個成年勞力來看待。損失一個勞動力,大概會使一個五口之家損失接近三成的農業生產力,《明代後期糧食生產力的提高》數據顯示,明代江南水田,一畝地產量為1.7石,一年兩熟算3.4石,十畝地,三十四石糧減產三成損失為十石糧食。四十萬孩子全部按獨生子算,拉滿了也就四十萬個家庭,每年減產損失為四百萬石糧食,沒錯吧。這四百萬石糧食的減產從哪裡補?這裡不寫了,因為前文寫過。我這裡隻引用另一組數據,數據來自《東印度公司報告》。東印度公司總督查爾斯·康沃利斯1793年在印度孟加拉管區製定柴明達爾永久地稅製,規定殖民地的百姓要繳納的稅賦為10/11。你沒有看錯,是十一分之十!大明是三十分之一。為什麼要下意識的將明朝的稅收標準套用到殖民地呢?如果殖民地也是三十分稅一還叫殖民嗎?這每年減產帶來的四百萬石糧食,並不是生產一億兩千萬石才能收上來四百萬石的糧稅,很可能,隻需要殖民地生產個五六百萬石就能收上來了。我們仁慈點,不搞殺雞取卵,二稅一,比柴明達爾永久地稅製寬鬆四倍,這很人道主義了吧,也僅僅隻需要殖民地生產八百萬石糧食就足夠滿足這個缺口了。而葡萄牙人在正德四年殖民滿剌加及其周邊島嶼的時候,其一年從當地掠奪的資源就是這個數字的十倍了!查爾斯·康沃利斯在孟加拉一年的稅額更是高達二百六十八萬英鎊!這還僅僅隻是一個孟加拉地區。1793年一英鎊的購買力可比清朝國內一兩白銀高好幾倍。感謝每一位衣食父母的支持和質疑,因為你們付費了,所以我必須要回應。而數據,是最直白的回應。現在,還存在所謂的理想化、超現實嗎?希望大家能夠繼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