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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是一群人。
“查到了,蛋糕店沒有問題,是送蛋糕途中出了問題,被人掉包了。”其中一人從外麵走進來彙報道。
“人找到了麼?”
“找到了,不過……”來人有點猶豫。
“被滅口了對麼?”聽取彙報的人反而很淡定。
“嗯,警方那邊剛剛發現屍體,從河裡撈起來的,看樣子是掉包後不久就被乾掉了。”
“那就說明,身份上沒有問題。”聽取彙報的人依然淡定。
“嗯,就是一個混混。平時就在這一片活動。”
都是老油條了,自然知道這些手段該怎麼玩。像這種事,絕對不會找自己人去做的,太容易被抓到把柄了,所以在街上隨便找個癮君子或者混混,就能很好的解決,而且沒什麼後顧之憂,直接乾掉出手的人,線索就斷掉了。
這一套,不僅他們玩,ia那邊也玩,大家也屢見不鮮了。不過他們這一行,其實一般情況下,也不需要證據就是了。
“我們該怎麼做?直接找紐約警察把人帶走?”有人問道。
“彆傻了!除非紐約警方那邊全部是傻子,否則這根本不可能成。彆人隻需要打個電話,就能搞清楚了。”馬上有人反駁。
不過領頭的人卻沒有馬上反駁,而是問道“關押尼克·弗瑞的直接負責人是誰?”‘
“你的意思是,直接找到負責人,讓他……”至於找到之後,怎麼讓人聽話……嗬嗬,當然是老辦法了。他們這幫人,雖然名義上歸屬於政府,可實際上,他們隻是白手套,他們的身份在聯邦政府中當然可以查到,可實際上你如果去他們記錄上的部門去查,就會發現,整個部門都沒人認識他們。
他們屬於陰兵!
就好像現在,如果你光看資料或者打電話確認,你絕對會發現,他們都還老老實實的在工作崗位上勤勤懇懇的工作,可實際上他們卻呆在紐約。
他們並不是政府工作,而是為政府之中的一些大佬工作。
說白了,就是彆人的打手。
這一次,他們接到的任務,就是想儘辦法帶走尼克·弗瑞,如果帶不走,就要保證尼克·弗瑞的生命安全。
“沒錯。”領頭的人肯定道。
雖然這麼做風險大,而且相當的不地道,完全不管紐約警察的死活,但對他們這種人來說,完成任務才是第一位。他們雖然是陰兵,見不得人,可待遇卻非常非常好,每次做事的時候,都能依靠關係做點黑活兒,收入什麼的,絕對能讓一名金領羨慕的流口水。
“額……目前來說,好像並沒有哪個警局高層來負責尼克·弗瑞的安保。”可是負責這方麵調查的人,卻給出了一個很難繃的答案“如果非說誰來負責的話,應該是凱沒錯了,畢竟尼克·弗瑞周邊的防守,全部是由特部負責。而特部的主管領導,就是凱。”
這個答案讓負責人一下子陷入了沉默。
開玩笑!
綁架凱麼?
那不是嫌自己死的不夠快。
要是說警局其他高層,綁架他,或者他的家人,都不算大事,他們後麵的大佬兜得住。甚至就算被抓住了,他們背後的大佬也可以幫助運作,直接讓他們去聯邦監獄,然後報一個生病出獄調查,最後身份一換,照樣能夠風流快活,辦法多種多樣,所以他們一點也不怕得罪紐約警局。
但得罪了凱……
先不說他們能不能夠從凱手底下逃脫,就算是僥幸不死,被判刑了。也沒有任何人敢救他們,他們背後的大佬,也會為了保全自己,直接殺他們滅口!
所以這個計劃沒戲。
至於綁架其他高層,然後讓他們親自去提人,也沒戲。畢竟如果主管這方麵的是凱,甭管誰來提人,那都必須通知凱,這電話一打,不就什麼都漏了?
所以這方麵就彆想了。
隻能另外想辦法。
不過,負責人也不著急。畢竟上麵的任務,是想讓他們儘量把尼克·弗瑞帶走……而不是必須。這就說明,保護尼克·弗瑞小命才是上麵給他們畫下的底線,至於帶走……估計上麵也就是這麼一說。
能做到當然好,做不到也沒什麼。
“那就沒辦法了,等調查組過來吧,我們目前的任務,就是保護尼克·弗瑞的小命。”負責人說道。
其實就是這個任務,也很難完成。
他們在暗中,保護起來非常困難。首先,他們不能和警方接觸。要是接觸了,不就露餡了?其次,他們在暗中,消息滯後性太大了,往往隻能等事情發生後,他們才能得到消息,這還保護個屁?給人收屍還差不多。
所以啊,這個任務非常難做。
他們也想直接在醫院布控,可問題,警方那邊怎麼交代,彆人又不是瞎子和傻子,怎麼可能看不出來呢?
總之,難辦。
但難辦也要辦。
“吩咐下去,我們的人,在醫院周圍布控吧。”
“啊?那警察……”
“我們隻是布控,不要做多餘的事情,他們就算看到了,也隻會加強戒備,不會有問題的。”
他能有什麼辦法,隻能這樣了。
“等調查組過來就行了。”
……
調查組終於了,隔了整整半個月……這個效率把整個紐約警方都嚇到了……你們為什麼不過完聖誕節再來呢?
對此,調查組方麵並沒有給出任何說法,當然,紐約警方也沒有資格問這個問題。你要有不滿去投訴去唄。你看上麵管不管。
這個態度把警方氣的夠嗆。
特麼的,尼克·弗瑞這麼重要的罪犯,你們不聞不問的丟在這裡半個月,還特麼一點說法都不給,這是拿我們紐約警方當冤大頭?好,給老子等著!
紐約可不是鄉下地方!
不是你們你們這幫華盛頓人可以隨便欺負的。
當天,紐約的市長就直接撥通了白宮的電話,對於聯邦政府的不作為感到傷心和震驚!特麼,這是處理事情的態度?
紐約市在整個美國的地位,這根本不用說。這就是全美的中心!
彆提華盛頓,或許華盛頓人自己會以為,自己是全國的中心,可實際上壓根不是這麼回事!
有個說法是對所有美國人來說榮譽最高的四個位置美國總統、聯儲主席、紐約市長、if主席。
紐約市長在美國政壇的地位非常重要。紐約市作為美國最大的城市,其市長不僅在地方治理方麵發揮著核心作用,而且其政治影響力也超越了城市範圍,對美國政壇產生著顯著影響。紐約市長的選舉和政策動向常常成為全國關注的焦點,其地位和作用不容忽視。
紐約市長的政治影響力不僅體現在城市治理上,還體現在其對州和聯邦政治的影響。例如,現任紐約市長可以通過自己的政治立場和政策主張,影響州議會和聯邦政府對紐約州相關政策的製定和執行。紐約市長的競選方式也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曆史上,紐約市長曾有共和黨和民主黨背景的候選人勝出,顯示出紐約市政壇的兩黨競爭格局。此外,還有獨立候選人嘗試挑戰傳統兩黨對選舉的壟斷,如邁克爾·布隆伯格就曾以獨立候選人身份勝出。
紐約市長的家族背景和政治色彩也是美國政壇的一部分。例如,白思豪家族在紐約政壇具有顯著影響力,其政治立場和政策主張反映了紐約市政壇的多元性和包容性。
綜上所述,紐約市長不僅在地方治理中發揮著核心作用,?政治影響力還超越了城市範圍,對美國政壇產生著顯著影響,是美國政壇中不可忽視的重要角色。
紐約市長的話,就算是美國總統也不能隨意忽略。
因為它代表了一個龐大的勢力集團!
這個還算好,畢竟大家都是一個體係的人,紐約市長也不是不能理解尼克·弗瑞的重要性。
所以指責歸指責,但也隻是一個過場,大家麵子上過得去就行了,難道美國總統還真的要跟你紐約市長道歉?
可之後凱的電話,就不是那麼好糊弄了。
“我說你們在搞什麼?尼克·弗瑞沒抓到的時候,你們一個個的天天催促要抓到這個混蛋,可好了,我們把他抓住了,你們又唧唧歪歪,這也不行,那也不好,拖了特麼半個月!你們到底想怎麼樣?”
凱就比市長要簡單明了的多。
本傑明自然也沒辦法打官腔“哎……這件事,真不怪我。下麵的人勾心鬥角,我能怎麼辦?知道麼,華盛頓這邊已經發生了幾起非常惡劣的暗殺事件,都是因為尼克·弗瑞那個混蛋鬨的。我隻是總統而已,凱。我不可能壓製住他們,讓他們不為了自己的利益爭鬥。”
這話說的就可憐了,美國總統這個名號,聽起來非常唬人,覺得全美國都是他說了算。
在世人心目中,美國總統是一個很有權力的職位。美國的總統不僅是政府首腦,還是國家元首,象征著國家的形象和尊嚴。美國總統是國家元首。所以,美國總統代表美國處理國家事務。他是白宮的老大,是內閣的最終決策人!
可實際上呢?
每隔四年,美國都要進行一次轟轟烈烈的選舉。在選舉的那一年裡,候選人比國內的網紅還要火,出鏡率極高。馬不停蹄地去各地演講、參加電視辯論,到處都是他的身影。一旦當選上總統,則由眾多保鏢護衛,官方摩托車隊開道,經過的城市街道必須戒嚴,成群的記者蜂擁而至。威風凜凜的表象並不代表美國總統就具有超乎一切的權力。彆看美國在國際事務上,嗚嗚咋咋,指手畫腳,對他國領袖,頤指氣使,但是,在國內,總統就是一個物業經理。
比如說某寶,他在國際問題上滿口胡謅,全世界把他當成娛樂明星看。美國國會認為,總統能說會道,刷刷存在感也沒什麼不好。你看曆任美國總統,奧巴馬、克林頓、裡根、除了小布什講得不怎麼利索,其餘全都是演講高手。說到這裡你看,掌握演講這項技能,有多重要?現在還在疫情期間,大量公司倒閉,很多人都丟掉了工作,找工作很難。不如學習學習演講,準備隨時應聘總統職位吧。
有人說,美國總統管理著美國五十個州呢!
可實際上呢?
這個觀念很有問題,美國的體製很特彆,他沒有權力“管”這些州!雖然貴為總統,但對美國五十二個州的人事和行政事務沒有任免管轄權。總統管不了各州長,州長也管不了其下各縣市長。
美國總統有5項權力
任免權任免聯邦政府官員的權力;
赦免權憲法第二條第二款規定,總統“有權對危害合眾國的犯罪行為發布緩刑令和赦免令,但彈劾案除外。(彈劾案,總統也無權赦免);
參與立法權總統的立法權體現為三個方麵立法倡議權、立法否決權和委托立法權;
外交權派遣駐外使節、接受外國使節、締結條約三項重要權力;
軍事權軍事權包括統帥權和宣戰權,《美國憲法》讓國會與總統共享軍事權,即國會有權宣戰和建立、維持軍隊,總統則統帥和指揮軍隊。
舉個例子,羅斯福總統早就躍躍欲試,想要參加二戰。但他自己說的不作數,要等到日本偷襲珍珠港後,才獲得了國會的認同。但是這一些小規模的軍事行動,比如說要去哪個地方投點炸彈什麼的,或者把航母編隊開到某個地方,顯擺顯擺美帝國的軍事存在。這些小事情,總統是可以直接拍板的,比如說奧觀海就拍板了對拉登的“關燈行動”。
美國憲法規定宣戰權歸屬於國會,但實際上,美國立國至今,對外動武應該超過200次,但是實際宣戰不到20次。
美國總統的權力看上去很大,實際上很小。
他們的權力被製約的非常嚴重,甚至可以說,一個總統的實權到底有多大,還真的要完全看總統個人,如果這個總統能力出眾,又加上天時地利人和,那自然沒說的,權力大的驚人,比如羅斯福。
可更多的總統,基本上就是個吉祥物,能自主做決定的東西並不多。比如很多不怎麼留下姓名的總統。
本傑明算好的,他的威望可以保證他的權威,可即便是他,也沒辦法控製下麵的利益集團,這是一定的。
“我不管,你必須馬上把尼克·弗瑞帶走,我不管你帶他去哪,就是彆留在紐約!!!看看這幫混蛋,把紐約已經搞的烏煙瘴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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