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於事後怎麼交代……嗬嗬,正當哈裡森這個人選是隨便選的麼?
哈裡森是個老油條。
背鍋而已,真的不要太多。如果真的要追究,這貨身上背的除非早就該下課幾十次了,卻一直都在作戰小隊長的位置上穩穩坐著。不是因為他有多大的後台,而是派發給他小隊的很多任務,危險性本來就高。
出問題的概率自然大,每次出問題,他就背鍋。但很快,他就又回到了自己的位置上。洛杉磯警局的大佬們也不傻。把哈裡森這種能力強,肯辦事,而且不怕背黑鍋的手下放棄,那再遇見麻煩案子誰去辦?要是一件案子就放棄一個小隊長,那wat一年就能將小隊長全部換掉!
警察這個行當,老老實實的按照規章辦事的警察,基本上都是那種沒什麼能力的,正因為沒能力所以隻能循規蹈矩。那些想法活泛,有手段的老警員在哪都是寶貝,他們不一定職位有多高,但在隊伍之中的作用卻相當重要。
沒了這些經驗豐富,勇於做事的老家夥,光靠那些經驗不足的新人wat是穩定不了洛杉磯的治安形勢,那是要出大問題的。所以,哈裡森這家夥年近四十還在小隊長的位置上起起落落,一年都要被停職個好幾次,但每次風聲一過又再次出來。
背鍋無數的他,就是上麵大佬最信任的一名小隊指揮官,有緊急案子總會想到他。
比如這次。
艾利克斯的身份獨特,dea、ca都對他充滿了興趣。一旦出事,絕對有人要站出來背鍋。而哈裡森毫無疑問是最好的人選!
背鍋嘛,哈裡森是專業的!
停職?那不過是做給外界看的小把戲。哈裡森甚至有過停職兩月,薪水獎金照發,人天天都在總部遙控指揮隊員辦案的經曆。了不起就當是度假了,還有工資的那種,為啥不乾?
而且幫領導背鍋可不僅僅隻有官複原職這一項福利。要知道像洛杉磯、紐約這樣的大城市警察局的高層,都已經不能算單純的警察,他們的政客屬性非常明顯。這些大佬們往往有著相當強大的社會人脈關係。
就比如哈裡森,他幫領導背鍋那麼多次,就得到了應有的回報,他本人是三家公司的安全顧問,同時還是p警察兄弟會洛杉磯分部的理事。
而這些職位都有工資的,特彆是私人公司的安全顧問,薪水非常可觀!而警察兄弟會則代表著人脈和社會地位。警察兄弟會,是美國執法人員的兄弟會組織,它由超過325000名成員、2100個會社所組成,是世界上最大的執法人員組織。影響力相當龐大,雖然表麵上這隻是一個公會組織,公益性很強,但實際上卻可以獲得很多隱性福利。
至少哈裡森可以保證,自己退休後有個好去處。畢竟wat始終是吃青春飯的,到了年紀再大一點,哈裡森也不得不離開。離開自己熟悉的特種部隊,總要有個去處不是,有了兄弟會理事的頭銜,轉行政或者乾脆去從政,都要簡單很多。
他這種骨灰級的wat小隊長,安排押送任務隨手就來,輕車熟路。不過這一次押送比較特殊而已,有人搶著作死!
“拜托了,韋恩先生。”哈裡森是整個小隊唯一知道凱存在的人,上頭認為如果太多人知道凱的存在,那麼他們特意要求凱隱秘行動的初衷就沒有了,要是誰大嘴巴曝光出去,洛杉磯警方不白白設計一番?
“我知道,這一次,我不會主動參與戰鬥。不過事先給你們提個醒還是可以的。”
名頭上的東西,凱並不是很在意。雖然被人利用有點微妙的不爽,但凱也不至於把氣撒在這些個準備拚命的警察身上。
“這已經夠了!如果這樣我們還不能完成任務,那就隻能說明wat真的有問題了。”
有了凱的保證,哈裡森顯然有底氣多了。
很快哈裡森就和自己的隊員會和。
“這裡是小鷹。警局周邊出現很多可疑人員,我已經發現超過十名。”負責押送的是wat的人員,但外圍還有很多洛杉磯警局情報科的偵查人員。他們會在押送路途之中全程給wat提供沿途情報。
哈裡森:“收到,大家提高警惕。”
所有人的神色都凝重了起來。車隊押送,不可能像直升機送人那麼輕鬆。在將艾利克斯送進監獄前,整個車隊都會處於危險中。
警車出動,車隊依次開出了地下停車場。
四位摩托巡警,一輛v300警用六輪裝甲車無火炮和兩輛ptbllv反恐特警裝甲車打頭,將一輛防彈押運車夾在中間,最後又是兩輛裝甲車壓陣。
加上裝甲車上的wat隊員,這陣容,跑到中東小國打一場小規模戰爭都夠用了。
車隊在街道上快速前進,直奔位於東邊的洛杉磯縣監獄。
“這裡是紅隼,前方二百米,右側公寓樓有異常。三樓有搶手埋伏。”
凱的話語不快。聽起來似乎就和平常一樣。
但接到消息的哈裡森卻不敢怠慢,他立刻將情況彙報:“發現可疑武裝人員,前方三百米左側公寓樓有搶手,具體匪徒數量不明,請有關方麵注意,一定要注意,對方有武器!有武器!”
押送車隊立刻降低了速度。
片刻後,區域內集中的警力就蜂擁而至。公寓樓上的搶手很快就發現不妙,立刻打算跑,可惜洛杉磯警方已經包抄過來,一共九個匪徒,其中六個直接丟下槍投降。他們啥也沒乾,他們就拿著槍瞎比劃而已,要是有個好律師最多幾個月就出來了。說到底他們求財而已,被發現,就意味著他們沒辦法賺那一個億了,既然沒賺頭了,自然投降。犯不上死拚……他們就九個人,埋伏偷襲還好說,被人發現了,真刀真槍和警察對乾,妥妥的是送。
這六個貨很機靈,但很快他們就被自己的同伴坑了。
九個人,有三個人不願意投降,於是開槍了。其中一個是身上背著通緝令,被抓進去基本彆想出來了,他自然不願意投降。至於另外兩個……說老實話,其他人也不知道他們是什麼情況。
搞毛啊,外麵至少二十個警察,你開個毛的槍?!!
警察早就得到了提醒,他們有槍,而且打算劫人,顯然是危險分子。現在既然對方開槍了,那洛杉磯警察自然不會客氣。
於是一陣槍聲過後,九個人,有五個人當場嗝屁,那個被通緝的家夥反而毫發無損,他看到警察這麼猛,乾脆就投降了。坐牢總比被打死好。兩個腦子不好的被直接擊斃,這兩貨跟瘋了一樣,大大咧咧的穿著掉檔褲橫拿著手槍,一邊rap一邊開槍……不打他們打誰?
剩下死掉的三個……完全是無妄之災,他們都已經投降了。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