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要錢,我隻要知道康奈爾在哪!”血薄荷冷酷的聲音傳來。
威利斯聽到這個聲音,簡直牙齒都要咬碎了,特麼的,你這麼牛皮,昨天到底是怎麼被我打的跟狗一樣?早知道你這麼牛皮,我特麼吃多了來找你的麻煩?!
“我可以告訴你!萊利·斯諾!你和康奈爾的恩怨和我半點關係沒有!我和康奈爾隻是合作夥伴!你們之間的事,我沒有參與過!”威利斯立刻求饒。
“那就站出來!告訴我康奈爾在哪!”血薄荷喊道。
“我可以出來!你彆開槍!”威利斯大喊道。
接著威利斯把槍丟了出來,然後舉起雙手,慢慢的從車後麵移動出來,他移動的很慢,好像生怕引起誤會。
血薄荷這個時候犯了一個錯誤,她覺得自己已經控製住了局麵,於是撤掉了陰影。
作為新收的小弟,漢尼拔還是蠻關心的,所以賜予了她陰影的力量,雖然不太強。畢竟那隻是用廷達羅斯獵犬的血賦予她的力量,真的強不到哪去。能給她帶來些許操縱陰影的力量,甚至沒辦法陰影跳躍,更彆提更高級的能力了。
但用來應付普通人絕對夠了。
可偏偏這女人卻大大咧咧的撤去了陰影的保護。
威利斯看到內心狂喜,他原本隻是打算搏一搏的,沒想到對方這麼上道。
“告訴我,康奈爾在哪!”
威利斯露出了討好的微笑,微微躬身雙手在身前搓啊搓,看著很卑微。
“我告訴你了,你能放過我嗎?我和你們之間的恩怨沒有任何關係啊。”
血薄荷頓時極度鄙夷他,這樣的爛人居然還能當老大。
“我可以……”
突然,一道細小的黑影就從威利斯的袖口射出!朝血薄荷頸部所在的位置飛了過去。
呲!
剛剛飛過去的是一片薄而銳利的刀片。刀身呈現三角形,沒有刀柄,刀片表麵經過啞光處理,呈現出不起眼的灰黑色,材質類似於裁紙刀,相對沉重,邊沿全部鋒銳無比,尖端同樣致命。
射出去的時候,根本看不清是什麼。
鮮血從血薄荷的脖子上飆射出去!
血薄荷捂著脖子,無力的跪倒在地,傷口很深!幾乎切斷了血薄荷的喉管,更可怕的是,刀身上似乎有毒,這種毒很可怕,幾乎在一瞬間就破壞了血薄荷的中樞神經,讓血薄荷想要反殺都做不到,畢竟她經過了漢尼拔的改造,像這種傷勢根本不可能讓她一瞬間失去戰鬥力,也隻有毒素能達到這個效果。
看到無力的跪倒在地,不斷流血的血薄荷,威利斯嘴角帶著獰笑走到她麵前,一把抓住血薄荷的頭發,將她的腦袋抬起來,讓她仰視自己,這給威利斯帶來了極大的快感。
再厲害有什麼,還不是隻能被我殺掉!
“臭婊子!你剛剛不是很囂張麼?現在再囂張啊!哈哈哈,真是個蠢女人!你剛剛不是很在乎那些賤人麼?你很快和她們團聚的!我會把他們找出來,然後一個一個,用殘忍的方式殺掉!讓你們一起在地獄團聚!哈哈哈哈!”
啪啪啪啪!
“說真的,當壞蛋當到你這種地步,也是沒多少了。”
威利斯轉身看向自己的身後!
一個西裝革履,長相英俊的男人正在他背後不遠處,給他鼓掌。
“你是誰?”
同時在暗地裡,偷偷的操縱著自己的刀片偷偷的飛到了這個男人的身後。
“你能放下萊利麼,她可是我好不容易找到的爪牙,她會成為不錯的助手,另外作為一個紳士,欺負女人和小孩……實在太難看了。”男人似乎對威利斯的小動作壓根沒注意,隻是皺著好看的眉頭,指了指威利斯抓著血薄荷的手。
“哈!你是她的姘頭麼?站著彆動!否則,我立刻殺了這個賤人!”
“我沒動,而且,如果你想用她來威脅我,最起碼,也得保證她彆那麼快死,否則你怎麼威脅我?”
威利斯的注意力一直在漢尼拔身上,他在關注漢尼拔發現了自己的小動作沒,很快,他的飛刀就就位了。
“哈哈哈,威脅你?不,我隻是想……殺了你!”
一道黑色的細線射向了凱的後腦勺!
威利斯似乎已經看到了自己的飛刀將眼前這個男人腦袋射穿之後的場景!
他幾乎都要樂出聲了!
可下一秒他的笑容就凝固了。
因為就在飛刀要接觸到那個男人的頭皮的時候,那個男人轉身之間右手兩指輕輕地在空中一合,黑影就被夾在了指縫間。
他笑了起來:“原來,隻是這種小玩意啊。這東西可是很難殺死我的哦。”
威利斯立刻摸上了自己的腰帶,那裡有還有幾把飛刀。
隻見他的手在腰間一抹,數把飛刀就淩空飛出,在他身邊飛舞,像是活了一般!
“去死!!!下地獄吧!你這個怪物!”
嗖嗖嗖!
數把飛刀化作黑線衝向了凱,速度很快。
但威利斯好像也到了極限,隻見他額頭冒出了大顆大顆的汗珠,腮幫子也咬的緊緊地,脖子上一根根青筋冒出。
幾米外,漢尼拔的身影突然不規則地左右閃動著,就再次邁步走來。
威利斯滿臉驚怒,一手連連從自己腰帶裡拔出飛刀丟出去,另一隻手已經拉開車門,向車裡鑽去。
可沒用,漢尼拔依然閒庭信步,不管飛刀如何變化詭計,對他根本沒有任何作用,他就像能未卜先知一樣,能夠在飛刀碰到他之前,提前躲開。
漢尼拔身影一閃,跟到車門邊,一腳踩在加西亞還沒收進去的左腿上。
哢嚓!
威利斯的左腿突成了l造型,頓時慘嚎出聲。
接著漢尼拔大手一伸,捏著脖子將他扯出車來,拎在了半空中。
然後手一用力,這個黑老大眼前一黑,暈了過去。那些飛刀失去了動力,速度大減,接著紛紛落地。
四周默默注視這場戰鬥的視線,就見那個男人用拎狗的姿勢,捏著威利斯,如來時般悄然隱沒,順道還帶走了血薄荷。
而旁邊巨大的廣告牌上,有著一副巨型塗鴉。
在頂部兩盞昏暗射燈照耀下,一個籠罩在黑色兜帽衛衣下的女子默然低頭站立,兩隻巨大的翅膀伸向兩側,她的身下是一片影影重重的城市剪影。就像一個天使正在保護城市,不過女子的翅膀不是羽毛,而是一排排的槍械。她的頭頂也不是光圈,而是一小片鮮豔如血的紅色。
複仇天使!
血薄荷是,這個男人更是!
等到漢尼拔的身影消失後,四周的窩棚中,才稀稀疏疏地摸出來了一大堆人。他們沉默著,漸漸聚攏到了這屍橫遍野的街口。突然,有個蒼老的流浪漢開口:“警察應該還要半小時才到,我們可以做點什麼。”
眾人默然片刻,突然一擁而上。
要知道那些匪徒的身上,有著大批洋落,衣服和皮夾先不說,光是槍械和子彈,也是大筆財富,黑幫就喜歡這種黑槍,而且看看這些槍械的成色都不是普通貨色,嶄新的好槍!價格每把在五百到九百美元之間,當然他們拿去出手,不可能得到這麼高的價格,最多也就一兩百。
但這也足夠了!而且,黑幫的人和一般人不一樣,這些家夥喜歡帶現金,大把大把的現金,他們不喜歡信用卡,就像暴發戶一樣,還有,他們的首飾,這些家夥喜歡把自己打扮的金燦燦的,甚至連牙齒都是的金的,這些敲下來,又是一筆收入。
流浪漢們怎麼可能錯過。
十分鐘不到,除了地麵多出一大片混合著洗衣粉消毒液的汙水灘,街口恢複了以往的平靜模樣,似乎什麼都不曾發生過。連屍體都不知道去哪了,仿佛他們從未存在過。
這就是這些人渣的下場,彆看今天很牛皮,穿金戴銀,可誰知道哪天就路死溝埋。沒人在意,也沒人可憐。
……
而另一邊漢尼拔,一手拎著威利斯,一手托著血薄荷,進入了一棟廢棄廠房中。哈德遜河兩邊有很多這種建築,都是產業外移之後的產物。
接著幫血薄荷處理傷口,其他的都還好說。
主要是刀上的毒有點難搞,好在漢尼拔在威利斯身上找到了解藥。畢竟誰也不能保證,他自己不中毒,所以這玩意他都隨身帶著。
威利斯也是一個發明小能手,他的刀可不是普通貨色,這些飛刀上麵都有一些小機關,有的刀片配備有毒氣體和爆炸物,有的可以發出使人變得虛弱的聲波脈衝。
當然,漢尼拔也沒想到,這貨還是個變種人,好像可以操縱金屬。
雖然看著有點弱雞,超過十米範圍,就沒用了,不然他也不會一直深藏不露。但不得不說,十分實用。一旦發動,大部分金屬隻要接近他體表十厘米左右,強大的磁力就能將它們偏轉。靠著這遠超防彈衣作用的奇特能力,他躲過了無數次對手勢在必得的槍擊。而利用那片特製飛刀,他出其不意地奪去了更多對手的生命。
比如血薄荷就中招了,明明幾次子彈射中他都被他偏轉了,可血薄荷愣是沒發現。但這玩意,對凱來說,卻沒鳥用。
差不多十分鐘過後,血薄荷醒了。沒多久,這個女人就身體一抽,似乎想蹦起來的樣子。
“好了,是我,你安全了。”
血薄荷的眼神從無焦距狀態恢複了正常。看著身旁那熟悉的男人,她頓時鬆了口氣。這一口氣一鬆,她差一點又暈過去。
傷口和毒素都解了,但還是很虛弱。畢竟流了那麼多血,不暈才怪。
“威利斯!”
可很快她想到了威利斯。
“不用急,他就在旁邊。”
血薄荷一愣,側頭看去。她這才發現,威利斯正瞪著雙眼看著她。這位在紐約叱吒風雲,殺人如麻的黑幫新星,現在嘴上被纏著封口膠帶,雙手雙腳都被繩子捆死在胸前,灰頭土臉地坐在地上。
“彆激動,他跑不了,你可以慢慢來。寶貝。時間長的很。”漢尼拔依然不緊不慢地說到,壓住血薄荷肩頭的手變成了攙扶,把她輕柔地扶了起來。
仇恨使得血薄荷很快克服了眩暈和虛弱,她咬著牙站起身。
“康奈爾在哪?!!”
看她站定,漢尼拔這才鬆開手,過去扯掉了威利斯的封口膠。
“哈哈哈,你覺得我會說?”
血薄荷搖搖晃晃走到她的麵前,抬手就是一巴掌。
但因為虛弱的原因,對方壓根感受不到疼。
“你是打算和我**嗎?”
威利斯不屑的說道。
“咦,你這種人渣居然還這麼講義氣?”
“講義氣?”威利斯仿佛聽到了笑話:“哈!我會為了一個老不死的講義氣?省省吧!我隻是不想讓你們好過!反正我是不可能活著離開了,我為什麼要告訴你們?難道你們真的會放過我?”
“那倒是。”
漢尼拔覺得對方給出的解釋有理有據,令人信服。畢竟都是壞蛋,誰特麼還講義氣?“你這種人渣,的確沒資格活下去。”
他的確沒打算放過這家夥,畢竟一個連小孩和婦女都下得了手的人渣,活著乾嘛?為了多害幾個人麼?
“那你就好好和他聊聊吧。”凱對血薄荷說道:“我給你準備了不少工具。”
隻見漢尼拔抬手一招,一排排解刨工具就出現在了地上,還有電鋸、電鑽和線割機,甚至連閹割工具都準備了。
不過很快,漢尼拔就想到了這貨可以操控磁力。
這些工具都是金屬的,搞不好還會被他控製。於是漢尼拔對血薄荷說道:“你等等,我去找一套陶瓷刀具。”
威利斯麵色發青:“你是魔鬼嗎!”
其實看到那一排排琳琅滿目的道具,威利斯就嚇的夠嗆,甚至都忘記了他還會操控磁力。
但現在,漢尼拔居然打算換成陶瓷刀具。
特麼的,這是一點活路都不給啊!
……
片刻後,威利斯的慘叫聲漸漸熄了下去。
講道理,血薄荷還是比較心慈手軟的,根本沒辦法和弗蘭克相比,當初在新澤西的倉庫裡,弗蘭克可是用廚房用的噴火槍,把那個愛爾蘭黑幫的頭頭渾身的油都榨出來了。
那家夥死的時候都是幸福的笑了,可算是死了。
哪像血薄荷,搞了半天,就隻會用小刀戳啊戳,看著血啦呼啦,其實也就那樣,沒半點技術含量,一點沒有弗蘭克拷問的技巧。
根據弗蘭克自己說,他能把人烤的五分熟,人卻可以不死。
凱其實挺好奇的,但想想又覺得他是吹逼,也就沒有實驗一下。
要是弗蘭克在這,完全可以給血薄荷好好上一課。
不過,棋逢對手,將遇良才。顯然威利斯看著很硬漢,但和那個愛爾蘭佬比起來,還是缺了血性,就血薄荷這拉胯的拷問技術,居然還是讓他開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