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廬,是盧父作為父親,留給女兒最後的一份愛。
不說其金錢價值了,隻“遺愛”這一項,就對原主有著特殊的意義。
而如今,原主卻被道德、親情等綁架,將父親遺留給她的最後一份珍貴禮物,變成了窯子。
呃,好吧,窯子什麼的太過刻薄。
但,交際花說穿了,就是高級妓女啊。
而交際花買下來的居所,也就是尋歡作樂的地方。
至於韓氏所說的什麼金小姐是名門,還是什麼前朝格格,這倒也屬實。
原主在讀大學,大學裡非富即貴,也有些許前朝的遺族之後。
有關MI金的“故事”,也在大學裡流傳。
據說,她是親王府的格格,三四歲大的時候,前朝就亡了。
不過那時,皇帝還沒有被趕出皇宮,遺老遺少們還能做著“皇朝依舊”的美夢。
MI金的父親、兄長等,也都靠著王府的遺產過日子。
MI金也過了十來年王府格格的富貴生活。
可惜,好景不長,在MI金十五六歲的時候,皇帝被趕了出來,隨後輾轉去了津城。
遺老遺少們,有的追隨皇帝,有的繼續留在京城。
曾經的王爺、貝勒們,也都開始變賣家產,隻為維持曾經的富貴。
待到MI金年滿十八,親王府已經徹底敗落,連王府都賣了出去。
MI金不得不中斷學業,開始為生計而忙碌。
但她一個十幾歲的小姑娘,沒有其他的特長,唯一能夠彰顯的就是曾經高貴的身份和還算漂亮的長相。
MI金開始遊走於上流社會,開始在租住的洋房舉辦酒會……
一步一步,或許連MI金都不知道,她究竟是如何成為了所謂的交際花!
然而,一旦下了水,就再也無法輕鬆上岸。
起初還遮遮掩掩,到了後來,MI金索性就徹底放飛。
不但自己拋頭露麵,還收攏了一些落魄千金、逃亡沙俄等漂亮女孩兒。
她從京城來到魔都,舉辦了一次又一次的舞會,MI金的名號,也徹底被打響。
表麵上,她是前朝格格,高貴傳統又不失odern的MI金。
實際上呢,她就是圈子裡有名的暗娼媽媽桑。
龍歲歲不是搞歧視,而是在當下這個時代,MI金的名聲真的算不得清白。
把房子賣給她,這雪廬被用來做什麼,簡直不言而喻。
更荒唐的是,韓氏還想從MI金手裡再租下雪廬的房間。
近墨者黑啊。
韓氏也是心大,她自己可是有兩個女兒的。
她也不怕女兒們天天住在“青樓”院子裡,會不會學壞!
等等!
龍歲歲忽的又想到一種可能。
她的一顆心,都禁不住的咯噔一下。
也許,韓氏,或者幫韓氏出主意的人,打的就是這個主意。
賣了雪廬、賣了房子,確實可以將傅家的所有欠債都補上。
但,然後呢?
傅興邦死了呀,傅家隻剩下了一家子的婦孺。
沒了經濟來源,一家人不說租金了,連吃飯都成問題啊。
當然,盧雪凝已經年滿十九歲,可以退學找份工作。
隻是在這個時代,一個高中畢業的女孩子,所能找到的工作,大概也就隻有老師、文員等。
每個月三四塊大洋的收入,換個普通家庭,應該能夠養活。
可問題是,傅家富裕慣了啊。
不說一家子的花用了,隻兩個弟妹的學費、生活費等,每個月就要一兩塊大洋。
還有老太太的醫藥費、營養費等。
不夠!
正經的工作,正常的薪資水平,肯定不夠。
龍歲歲眯起眼睛,禁不住開始想象一個畫麵:
十九歲的少女,肩負著一家子老小的生活,不得不拚命的工作。
勞累一天回來,隔壁卻是衣香鬢影、紙醉金迷。
以MI金為首的女人們,穿著漂亮的衣服,畫著精致的妝容,什麼都不用做,就可以從男人那兒得到數倍、數十倍於自己工資的錢!
少女會不會羨慕?會不會覺得不甘心?
或許,教養和骨氣告訴她,不能自甘墮落,不能辱沒祖宗。
但,生活是真的艱辛啊。
若是這個時候,再來個“天災**”,急需一大筆錢,少女隻靠工資,根本就是杯水車薪……她會如何選擇,用腳指頭想也知道。
因為她真的隻需要跨出一步,就能擺脫貧困的生活,就能讓自己和家人過上輕鬆、富貴的生活。
走出這一步,唯一犧牲的,就是她的尊嚴與清白!
當生活都成問題,當一切重擔都壓在自己肩頭的時候,自尊、自愛真的就顧不得了!
而這,卻都是少女自己的選擇,沒有人逼迫,更沒有人陷害。
“……好!好啊!好個‘自願’!”
龍歲歲隻是一通腦補,就幾乎逼近所有的真相。
她徹底能夠體會原主的悲哀與憤懣。
因為,她的這種犧牲,未必能夠換來家人的理解,更不用說“感激”。
如今人們怎麼“非議”MI金,將來就會同樣的嘲笑、不齒盧雪凝。
這其中,甚至會有盧雪凝的至親。
她的母親,她的弟弟妹妹……起初或許會感激,但時間長了,盧雪凝成了人人皆知的交際花。
弟弟妹妹長大了,也能養家糊口,傅家不再為生計而發愁,那些親人們,也就開始嫌棄盧雪凝的“自甘下賤”。
他們甚至會說:“你也是讀過書的人,為什麼就不能找一份正當工作,為什麼非要自己作踐自己?”
他們還會覺得盧雪凝丟人,辱沒了門庭,臟了自家的地界,也連累他們遭人非議。
“大恩即大仇”啊。
不說龍歲歲後世看過的諸多小說和真實案例,就龍歲歲對於人性的了解,她也能夠想象得出原主若是走錯這一步,等待她的將是怎樣的地獄!
“不行!”
當然,這一切的一切,還隻是龍歲歲的猜測。
或許韓氏並沒有那麼多的算計。
她隻是一步步的被推著,走到了如今這樣的境地。
但,龍歲歲卻拒絕配合。
“雪廬是我爸爸留給我唯一的東西,是我唯一的念想。我決不能賣!”
“媽,我爸當年,寧肯自己去死,都沒有想著連累全家,還給我留下了雪廬,我不能就這麼輕易的舍棄掉。”
龍歲歲態度堅決,她還打出了“孝道”的大旗。
聽從母親的話,是孝道。
可保住父親留下的唯一財產,也是孝道啊。
且在男權社會裡,父親是高於母親的。
這也是過去的十多年裡,傅家從未打過雪廬主意的原因之一。
一旦鬨起來,打起官司,傅家是真的不占理。
傅興邦好歹是有些頭臉的人,更自詡儒商,自是不會做這種有辱名聲的事兒。
如今,龍歲歲又拿盧父說事兒,剛好也能堵住韓氏的嘴。
韓氏:……
雪廬確實是亡夫的遺贈,當年亡夫雖然也是自殺,可他並沒有留給妻女太多的麻煩。
他的債務,隨著他的死,一筆勾銷了。
傅興邦的情況,就有些複雜。
因為當初欠款的時候,有些字,都是韓氏簽下來的。
這些欠債,就不能因為傅興邦的死而來個“人死債消”。
“不賣雪廬,那、那我該怎麼辦?”
“雪凝!幾千塊的欠款啊,就算把我賣了,都還不起!”
“還有你的弟弟妹妹,他們還這麼小……雪凝,你是長姐,長姐如母啊!”
韓氏見龍歲歲抬出了盧父,不好再糾纏雪廬的問題。
她隻能拚命的賣慘,並試圖將責任都甩到“盧雪凝”的頭上。
龍歲歲從來都不是聖母。
作為三觀感人的龍龍,她不欺辱彆人,都算是好的。
讓她吃虧,被彆人綁架、裹挾,哼,做夢!
“長姐如母,那是因為親媽死了!”
龍歲歲淡淡的說道。
韓氏還在賣慘的臉上,瞬間閃過一抹不滿。
這孩子,什麼意思?
咒我死?
韓氏確實溫柔到溫馴,但那也要分人。
在丈夫、婆婆麵前,她自然是賢惠、孝順。
可麵對兒女的時候,她是有著絕對權威的“母親”。
而在天朝非常漫長的一段時間裡,父母就是孩子的主宰,他們能夠決定孩子的一切。
學業、婚姻,以及日常瑣事。
父母之命,不可違逆啊。
否則,就是忤逆不孝。
哪怕到了民國,那些先鋒們,破除的封建糟粕裡,也絕對不包括抽大煙、賭博的親爹,和裹小腳、作威作福的親娘。
某些先鋒們,可以輕易的以新時代婚姻自由為主而休掉糟糠妻,卻不敢忤逆自己的父母!
有些人對於父母的反抗,甚至要通過傷害無辜的妻子、兒女來實現!
在這種大環境下,再溫柔、再馴化的女人,也是兒女的大家長。
所以,麵對龍歲歲的“不敬”,韓氏第一個反應就是憤怒。
“盧雪凝,你放肆!”
說完這話,韓氏才反應過來:現在還不是跟女兒翻臉的時候。
他們這一家人,還需要靠著“盧雪凝”幫忙。
“雪凝,你這孩子,都快二十歲了,怎麼還這麼不懂事?”
“是!我知道,我背著你,抵押了雪廬,確實對不住你!可這不也是沒辦法的事兒。你怎麼還記仇了?”
“還有,你傅叔叔這麼做,不也是為了我們全家人?他隻是遇到了壞人,誰能想到,那人竟那麼的壞?”
“……雪凝,就算媽求你了,你就幫幫家裡吧。”
韓氏又開始了哭泣。
她拿著帕子,嗚嗚咽咽的哭著,那模樣要多可憐有多可憐。
龍歲歲:……唉,軟弱的親媽啊。
原主的憋屈,龍歲歲終於感受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