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漢聞言並不答話,隻是冷笑。不過那兩個鬆溪劍派的弟子雖然嘴上叫的凶,但是之後也沒摸到威力超過0點的招式,隻能各自打出心法和護身牌,草草結束了回合。而在他們之後的顧青衣和興同鏢局的一眾趟子手們,也都是差不多的選擇,怒目金剛功能夠防禦0點威力以下的所有武學,光是這道門檻就把很多人的招式都卡在外麵了。眾人隻能將希望寄托在最後出牌的沈舟身上。沈舟感受到壓力,深吸一口氣,先打出一張心法牌——小長春功。小長春功算是江湖中一種比較常見的內功心法,優點是中正平和,還附帶有療傷的效果,而且修煉所需的藥材也不太貴,因此受到不少武林中人的青睞。沈舟年輕時拜師的隻是個小門派,沒有自己的內功心法,所以練得也是小長春功。不過他修煉的很用功,堅持不懈煉了二十年,一天都沒有懈怠過,就在幾個月前小長春功已經被他修煉至第四層大圓滿的境界。這一張心法牌能為他提供6點真氣,附帶的療傷效果還能夠恢複5點血量。隻是因為沈舟現在是滿血狀態,所以血量並不會發生變化,沈舟接著又打了兩張護身牌——滴水不漏和虛實莫測。這兩招是定山槍的第二式和第四式,加起來一共消耗了他3點真氣,並為他提供了點招架。而在最後沈舟著終於甩出一張攻擊牌——虎嘯山林。看到這張牌,興同鏢局的趟子手們立刻激動了起來。因為這正是沈舟所修煉的猛虎槍法中的絕招,沈舟這運氣也是沒誰了,一上來就摸到了威力最強的殺招。沈舟一口氣消耗了剩下的3點真氣,催動虎嘯山林的附加效果,將它的威力提升至9點。而病漢之前身上的招架已經被書生給打完了,麵對迎麵而來的這霸道一槍,他隻能選擇用身體迎接。當場左肩就被戳出了一個血洞來,生命也從5點跌到了39點。興同鏢局的趟子手們見狀紛紛發出歡呼,“沈鏢頭威武,沈鏢頭好武功!”不過那病漢受此重創,臉上卻未流露出任何慌亂之色,反而愈發森然。“很好,看樣子你們的手段都使完了,那接下來該輪到老子了!”說完他先摸兩張牌,之後抬頭看了眼書生,書生被他這一眼瞧得眼皮直跳,主要是他的場上現在沒有招架,隻能硬抗傷害。他原本還抱著僥幸心理,沈舟剛才一口氣打掉了病漢9點生命,那病漢會不會先去報複他。可結果那病漢卻是連看都沒看沈舟一眼,摸完牌後,立馬甩出一張攻擊牌——大力開山。病漢用了2點真氣,讓這一招的威力從9點上升到6點,看到這數字後,書生稍微鬆了口氣,他的紅色小人頭頂上的數字是54。即便挨了這一掌也還有3點血量,依舊處在一個安全區域。不過這一掌附帶的效果卻又讓他有些在意。——重傷,下一次受到的攻擊傷害增加一半。另外這招大力開山讓他覺得有點眼熟,但一時又想不起是從哪裡聽說過。沈舟也看到了那張牌,卻是麵色猛的一變,脫口道,“這是……金剛開碑手的招式,你是人屠嚴無忌!”聽到這個名字其他人無不露出駭然之色。主要是這個名字最近一段時間在武林實在太出名了。嚴無忌此人原是金剛院的弟子,但因為生性嗜殺,氣量狹隘,和院內弟子起了衝突,一口氣打死了三名同門。之後因為害怕宗門責罰,便逃下了山,隱姓埋名,潛伏在徽州一個小幫派裡,結果又因為和幫主老婆私通被人發現,一口氣滅了那個小幫派上下二十多人。殺完人後嚴無忌乾脆搬進了那幫主的院子裡,和他的遺孀堂而皇之的住在了一起,並且結成了夫妻。但嚴無忌的老婆是搶的彆人的,也總擔心自己的老婆被其他人再勾搭走,所以看到有人和他的老婆說話多了,或是路上多看了幾眼,嚴無忌就會醋意大發,大打出手。而離開金剛院,嚴無忌的武功並沒有丟下,他本就是練武奇才,在金剛院習得上乘武功,下山這些年更是進境神速,很快便成為了徽州有名的高手,死在他手上的人也更多了。失去師門的約束,他睚眥與嗜殺的天性再也壓製不住,前前後後一共殺了上百人,得了個人屠的稱號,終於引起公憤,徽州第一大派正氣書院對他發了懸賞令。不少正道高手也都紛紛加入到對他的圍攻中。嚴無忌不敵,隻能帶著妻兒倉皇逃離徽州。這事兒徽州武林幾乎人儘皆知,而相鄰的青州武林如今也有不少人耳聞。沈舟沒想到自己這次的運氣居然會這麼糟糕,竟然碰上這麼個魔頭。難怪嚴無忌之前不願意在鬆溪劍派眾人的眼前展露武功,原來是擔心自己的身份曝露,不過此人也的確睚眥必報,即便是逃難途中也依舊會因為一點小事暴起殺人。“嗬嗬,既然知道我是誰,那你們就一個也彆想走了。”嚴無忌說完丟出了第二張牌——摧筋斷骨。這是金剛開碑掌的第九式,在5點真氣的催動下,威力暴漲到30點,直直向著書生的胸口拍去!書生的眼中終於流露出驚恐之色。雖然他的生命還有3點,但是算上重傷的效果,嚴無忌這一掌能打出45點傷害來。根本不是他能接的下來的,他隻能絕望的大喝一聲,“手下留情,隻要嚴兄今日願放我一馬,來日小弟必百倍報答!”嚴無忌咧嘴,“不必了,你死了就是對我最好的報答。”說完他無視了書生提出的罷手的請求,一掌拍在了後者的前胸。書生的胸口直接被這一掌打的凹陷了下去,和之前那老乞丐一樣,斷裂的胸骨刺穿他的心臟,讓他一命嗚呼。隨後書生的屍體飛出了對戰區域,正好落在馬陸的腳邊,馬陸沒有猶豫,上去就是開摸。........00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