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第章 被重生女配害死的女知青()
第章 被重生女配害死的女知青()
顏書這次下鄉的地方,是平山公社趙家河大隊。
她下火車的時候還是早上,搖搖晃晃又坐了幾個小時的卡車,等到平山公社的時候,已經是下午了。
剛上車的時候,眾人還很興奮,被晃了幾個小時,一個個都像是霜打的茄子一般。
顏書記得,女主和她是同一批下鄉的知青,這個時間點,對方應該也在這裡才對。
顏書還沒有找到女主,就看到了一個很眼熟的人。
趙家河大隊的大隊長,也就是這次過來接他們回村的人。
顏書眼睛一亮,扛著腳邊的兩個包裹,就快步朝著對方走了過去。
恰好這時,趙大隊長也拿著名單喊起了名字:
“王茂生,寧誌遠,林嬌嬌,蘇然,顏錦書,到趙家河大隊插隊的知青,都到我這邊來。”
趙大隊長剛喊完,抬頭就看到兩個大包裹,長著兩條細腿,噔噔的就朝著自己衝了過來。
“同誌你好,我是顏錦書。”
趙大隊長嚇得後退了兩步,就聽到大包裹說話了,還是清脆的女聲。
顏書將扛著的包裹扔下,一看到大隊長就熱情的說道:
“你就是我們趙家河大隊的大隊長吧,一看到你我就覺得親切,大隊長你好,我是顏錦書,你彆看我長得瘦,我的力氣可大了。”
她劈裡啪啦的說完,不等大隊長說話,又從兜裡掏出兩個雞蛋,塞了一個到大隊長的手裡,不等大隊長拒絕又快速說道:
“大隊長,你們在這裡等了我們很久了吧,我就隻剩兩個雞蛋了,大隊長你也彆嫌棄,時間也不早了,我們先吃一個雞蛋墊墊肚子。”
“對了,大隊長,從公社到我們大隊,還要走多久啊?”
趙德川從來沒有遇到過這麼自來熟的人,被她一口一個大隊長,一口一個我們村,都快將她當成村裡的人了。
他下意識回了一句:“至少還要走兩個多小時。”
顏書一邊剝雞蛋,一邊感慨道:
“有點遠了,那等我們回到村裡,天肯定已經黑了,估計家裡的晚飯也趕不上了,叔,你還不餓嗎?你也趕緊吃啊。”
趙德川中午就啃了一個雜糧饃饃,這會確實有些餓了。
第(1/3)頁
第(2/3)頁
他被顏書催促著,暈暈乎乎的就將手裡的雞蛋給吃了。
等他吃完才反應過來,哎呦,他怎麼糊裡糊塗就將對方的雞蛋給吃了?
“叔,我們這次回村坐什麼車?”
顏書覺得她和隊長大叔,已經有了一起吃雞蛋的情誼,關係應該更近一步了。
她第一眼,看到大隊長的時候,就覺得這人和她的遠房表叔很像。
喊大隊長多生分啊!
“坐拖拉機回去。”
趙德川才吃了她一個雞蛋,也不好再板著臉了,看向不遠處的拖拉機喊了一嗓子:“大勝,過來幫著顏知青將行李搬過去。”
“不用不用,我自己就能行。”
顏書說著,彎腰就將地上的兩個包裹舉了起來,噔噔噔,就朝著拖拉機的方向,衝了過去。
趙大勝已經從拖拉機上跳了下來,看到兩個大包裹跑過來,就伸手想要接。
結果,包裹太重,他沒有接住不說,一個踉蹌差點沒有閃到自己的腰。
他看到顏書輕輕鬆鬆,就將兩個大包裹舉過頭扔到了拖拉機上,驚得眼睛都瞪大了。
他朝著顏書豎起了大拇指:“顏知青,你可真厲害,我還從來沒有看到過,像比你力氣更大的女同誌。”
趙大勝看到顏書的目光很是羨慕,他要是有這麼大的力氣就好了。
顏書笑嗬嗬的恭維道:“大勝哥,你也很厲害,你可是我們村的拖拉機手,我隻能乾點力氣活,你就不一樣了,你吃得可是技術飯。”
“也就一般般了。”
趙大勝哈哈笑了兩聲,這位顏知青可真會說話,不像其他知青,和他們村裡的人說話,都是一臉的傲氣。
顏書和他也就聊了幾句,另外四名知青就找了過來。
走在最前麵的人是蘇然,她行走如風,左右兩隻手各提了兩個包裹,速度卻比後麵的三個人都要快。
這是女主,從末世過來的狠人。
書中寫到,她在末世生活了十年,帶著自己的異能小隊,不僅建立了基地,還庇護了很多普通人。
可惜,最後卻死在了自己的親妹妹和未婚夫的手裡。
走在第二的人是寧誌遠,他的手裡隻提了一個不大的包裹,身上穿著的衣服還打了好幾個補丁。
第(2/3)頁
第(3/3)頁
這是男主,家裡條件不好,他是主動下鄉的,因為他三哥結婚之後,家裡已經沒有他落腳的地方了。
走在第三的人林嬌嬌,身上背著一個小包,腳上還穿著一雙小皮鞋,手上啥也沒有提。
走幾步跺一下腳,也不知道她是覺得灰塵太多,還是覺得土路不平。
她一直跺腳,是想要憑借一己之力,將腳下的路踩平?還是咋地?
她看向周圍的目光,都帶著嫌棄,給人的感覺就是矯情。
這是一周目的女配,第二周目的時候重生了。
現在這個時間點,她應該還沒有重生,她是追著未婚夫主動下鄉的。
一周目的時候,她的未婚夫喜歡上了女主,她因為嫉妒就買通了村裡的二流子,想要毀了女主。
結果女主技高一籌,反手將她送到了二流子的床上。
她出手了好幾次都吃了大虧,最後,就遷怒到了女主的身邊人身上。
原主就是被她和她的舔狗害死的。
二周目的時候,她也不知道受到了什麼刺激,重生回來,就拋棄了她的未婚夫,開始追著男主跑。
可惜,男主不喜歡她這種矯情的作精,每次看到她都躲得遠遠的,可能是同命相憐,對於原主這個小可憐,倒是經常出手幫忙。
也不知道是出於嫉妒,還是覺得原主擋了她的路,她又夥同她的舔狗,將原主害死了。
走在她後麵的人是王茂森,他和林嬌嬌相反,手上背上就連脖子上,都掛滿了包裹。
不用猜了,這人就是林嬌嬌的舔狗。
明知道林嬌嬌有未婚夫,還天天跟著林嬌嬌的後麵獻殷勤。
:..0
..。..
d qq
read
第(3/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