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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章 巧思(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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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洋時不時地更換目標,在這樣的威壓之下,想要不害怕真的很難,稍有不慎就命喪當場。

高殷走到他的身側行禮,想要通過搭話讓高洋放下弓箭,但高洋隔空給了他一腳:“彆打擾我!”

忽然,一個麵容姣好的舞伎頓了頓,高洋像是老饕見到了美食,立時鬆手,箭矢飛入舞伎的口中。

“咯……!”

舞伎似乎是想開口求饒,可是一切都被扼殺在了喉中,她的雙手無力地伸抓,但這除了讓長袖更加靈動外,就沒有絲毫的意義,接著她倒在地上,曼妙的身軀微微顫抖,眼神迷離,漸漸閉眼睡去。

“哈哈哈哈!”

像是在品嘗無上美味,高洋發出惡鬼般的大笑,他連連拍掌,指著舞伎的屍體,狂笑著說:“難得,難得,居然是射入口中!快,查查這舞伎的家人,給他們賞賜,她死得好,死得好啊!”

高殷仿佛看見高洋手中蔓延無數絲線,牽動廊下臣子們的唇舌連聲說好。

好似一群木偶。

高殷忽然有些想吐,捂住嘴唇,高洋這才轉頭過來,關切地問:“怎麼了?是不舒服了?”

他看向高殷身後,侍者們捧著的匣子,露出玩味的神色:“莫非是要獻上來的?”

高殷強忍惡心,回應高洋的話:“正是呢。父皇日理萬機,應當善養貴體,兒苦思冥想,終於想出這兩樣東西來。”

他接過侍者遞來的匣子,親自遞給高洋:“這東西叫做牙刷,可以清潔牙齒,使人神清氣爽,配上這用蜂蜜、青鹽、天麻混製而成的牙膏,能預防齒齲。”

“當真?!”

高洋聞言,咧嘴一笑,露出青黃如山巒的爛牙。

日夜酗酒,食飲無度,高洋能活到現在已經是奇跡了,他的身體在快速衰竭,牙齒也不例外,因此深受牙疼的苦惱,否則高殷就不會一拳打掉他的牙齒。

高殷命人拿來清水,高洋拿起牙刷,對豬鬃毫不在意,沾了些牙膏放入口中,剛一刷動,就感覺到一股清涼的快感直充頭皮,爽得他連吸冷氣。

“你加了什麼?為何這麼清快?”

高殷讓人打開藥盒,指著其中一味:“兒加了些薄荷,這樣用起來更舒服一些。”

高洋用得愛不釋手,連刷三次,又命人拿來銅鏡,仔細觀察自己的牙齒,確認自己的牙的確比之前整潔了許多,心下大快:“好,這牙刷果然不錯,你呀你……”

他笑著,用手指點點高殷:“讀了那麼多書,總算是有些用了!”

高殷繼續說:“讓父皇喜悅是兒的本分。兒想的是,天下有許多人都不懂護理牙齒,飽受牙疼之苦,民間常用手自搓,或用柳樹枝,若是兒將這個牙刷批量生產,做成買賣,日後也是個進項,多少補貼一些國用。”

高洋聞言,仔細思考了一會,才緩緩點頭。他頗為抵觸這種商賈之事,如果是在以前,太子拿這種事情來說道,一定會引來他的責罵。

但這段時間,太子讓他大為改觀,現在又是為了國計民生著想,甚得大體。

現在齊國的國庫,因為要供養軍隊,修建長城、宮殿,還有他濫賞無度的開銷,已經快要見底。

舊魏的官員是沒有俸祿的,免費為國家上班,因此高洋登基後,最早辦的其中一件事就是給官員們發俸祿,這項舉措受到了官員們的熱烈歡迎,看高洋也順眼了許多。

但現在國家要節省開支給皇帝取用,眼看著又要回到那個免費上班的時候,雖然臣子們不說,但高洋知道他們心裡有怨氣。

所以太子能從這想事,讓高洋很是欣慰,甚至隱約有些愧疚。

“你說得有些道理,之後寫份奏文,拿個章程出來。”

高洋輕咳兩聲,問起還未打開的另一個匣子:“這是什麼?”

同樣是由高殷親手打開,隻見他手中端著一根輕巧的鵝毛。

高洋看不明白,笑著問:“怎麼?要朕插在發髻上,能治頭疼之疾?”

高殷拿出備好的墨汁,解釋道:“這是孩兒偷懶的辦法。有時研墨麻煩,孩兒就會先存好墨水,在一些不甚講究的地方用,會方便一些;這鵝毛也是一樣的,您看。”

高洋仔細觀看,發現羽毛的翎管處已經被削尖了,高殷將那兒蘸上墨汁,在紙上書寫。

“這是……”

高洋眉頭挑起,這似乎是用羽毛製成的筆。

它與毛筆不同,毛筆字雖然更加美觀,但筆觸是毛,落筆較軟,需要掌控力度和速度,還就此誕生了書法,正說明毛筆的使用頗為費勁,能就這樣琢磨出一門學問。所謂學毛筆鍛煉耐心,實際上就是說毛筆本來就需要練習。

而這羽毛筆是硬頭的,上手就能用,而且字小、細,能夠填入更多字數,因此就節省了紙張成本。

而且一看就知道它的成本隻是一根羽毛,比起要特意搜集眾毛而製成的毛筆,羽毛筆也是肉眼可見的成本低廉。

“……兒想不用細說,以父皇的英明,應當足以看出這羽毛筆的妙用。”

高殷停筆,展示自己的成果,一頁紙上寫滿了三百字,而以往用毛筆隻能寫上七十字。

高洋忍不住讚歎:“真是巧思也!”

為什麼中國古代,往往書籍資料都很精簡?不是他們不想多寫,而是中國早期是用刀子刻字在竹簡上,中後期用毛筆寫在紙帛上,礙於書寫材料的限製,文字內容必須精簡。

即便能寫極小字者,那也需要長久的練習,毛筆的筆觸真的太軟了,很難控製。

但這羽毛筆用兩根手指就能自由拿捏,輕易地寫出極小字,同樣一份材料,這羽毛筆可以多寫數倍的內容,大大方便了文字的編寫和傳播。

高洋可以想見,假以時日,羽毛筆會威脅到毛筆的地位,因為它真的是太方便了。

他接過高殷遞來的羽毛筆,發現真的很輕,自己一隻手指就能抬起來,兩根手指夾在手中,忍不住轉動。

高殷見狀,退至侍者身後,侍者還沒反應過來,就被羽毛筆中的墨汁灑在臉上,逗得高洋一樂。

“這種羽毛筆的筆頭堅硬,容易磨損,需要用小刀再削尖,而且壽命不久,一根隻能用七日左右。但……”

高殷從侍者身後出來,幽幽說道:“它絕不會像毛筆一樣掉毛,造價又低廉,和存好的墨汁一起配用,文房四寶,就可以少了一個硯台啊。”

南北朝的時候,已經有文房四寶的稱呼,也就是筆墨紙硯。

世家大族和朝廷公卿,還是會繼續用精良的毛筆和硯台的,這代表著一種牌麵,一種生活格調,就像星巴克的會員卡是滬爺的簽證。

但出門在外,隨身帶一個硯台就很沉重了,如果用羽毛筆,隻需要準備數根羽毛,紙張,和一瓶存好的墨水,遠遠比帶硯台方便得多,對底層士民十分利好,同樣是一門適宜的買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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