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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帶去派出所,今個如果回不來,就說明犯事是真。
日後要是和兩個有前科的人生活在一個知青院,這得多膈應啊?!
“宋嬌嬌和袁小雅成日竊竊私語,我那會便覺得她們在商量什麼見不得人的事,現在看來,兩人確實做了什麼,不然,派出所的同誌不會把她們先後帶走。”
“是啊,派出所的同誌可不會隨便抓人。”
“這話有點不好聽,人家是被帶去派出所,可不是被戴上手銬抓走。”
“不都一樣?”
“哪裡一樣?被帶去派出所,相當於是傳喚去問話,是嫌疑人,而直接被戴上手銬抓走,我覺得這八成已經定性,說明兩人犯事基本屬實。”
在出聲談論宋嬌嬌、袁小雅的幾個女知青中,有一人始終沒開口,她眼瞼低垂,讓人看不出她眸中的情緒。
犯事?
楊荷在心裡來來回回念叨著“犯事”兩字。
好吧,無需多說,這始終沒開口的女知青,正是迫不得已嫁給二狗子的楊知青,即楊荷。
她恨,恨那個把她推進河中的人,趁著她不注意,猛不丁從背後推她一把,致使她墜入約莫兩米深的河水中。
最終害她不得不嫁給一個家裡窮得響叮當,隻有個老娘的二流子。
袁小雅懷疑推她的人是袁小雅,奈何她沒有證據,加之袁小雅的家世不簡單,讓她不敢輕易去派出所報案。
是的,她不敢。
一方麵是沒證據,怕被袁小雅報複。
另一方麵則是她不想被人指指點點,不想活在唾沫星子裡。
所以,楊荷隻能吃下這個啞巴虧。
其實說起來,要不是心有奢望,這位楊知青或許能避開被算計。
事情是這樣的,那日傍晚用過晚飯,楊荷在她鋪蓋下麵發現一個小紙條,上麵寫著河邊見,陳東澤。
過於高興,沒留意字體,且為免被旁人發現,隨手把那個紙條撕碎,又假意去上茅廁,將紙屑丟進茅坑。
簡單點說,楊荷親手毀了證據。
來到河邊,左等右等,不見陳東澤的身影。
一時間無聊,楊荷坐到河邊,望著河水想著心事,不自主就入了神。
然後,便發生她被人推入河中的事兒。
由於是旱鴨子,楊荷在河裡掙紮,起起伏伏沒少嗆水。
察覺有人救自己,顧不得多想,像是抓住救命稻草,直往對方身上靠攏,以至於衣服在水下被撕破都不知道。
時間雖是傍晚,但天還亮著。
就這麼巧,在她被救上岸的時候,村裡幾個婦女意外瞧見,於是毫無懸念,當晚有關她的流言蜚語便傳開。
楊荷第二天有找陳東澤,問對方既然約她在河邊見麵為何不出現,結果被告知所謂的“河邊見麵”是根本沒有的事兒。
直至那一刻,楊荷方知自己被算計。
因為她很清楚,以陳東澤的為人,不可能說謊。
何況……他們二人從未單獨相處過,而陳東澤甚至不曾對她曖昧過,或是表達過好感,一切都隻是她的一廂情願,是她動了心,想通過對方改變出身,過上好日子。
耳邊的談論聲突然消失,楊荷回過神,順著其他知青的視線看過去,就見袁小雅雙眼有點腫,明顯是哭過的樣子,冷著臉正朝著她們走過來。
有女知青開口“小雅你沒事吧?”
“走開!我現在不想說話!”
袁小雅的語氣很衝,那位女知青聞言,張了張嘴,到底沒再說什麼,她看出袁小雅心情不好,要是真計較對方的態度,搞不好兩人得吵起來。
如此的話,大隊長過來,勢必得訓斥,明日若是再被村裡社員知道,又得說他們知青院的閒話。
考慮到他們知青在村裡的名聲因宋嬌嬌已變得不怎麼好,為免集體榮譽又一次受損,和袁小雅搭話的女知青壓下心中不適,隻當什麼事都沒發生過。
趴到自己鋪位上,袁小雅無聲哭泣,她覺得她和陳東澤的關係變得糟糕,覺得她之所以會花錢找人在機械廠大門口傳閒話,歸結起來,都是宋嵐的錯。
“我不會放過你的!哪怕不為了東澤哥哥,我也絕不會放過你!”
任由淚水湧出眼眶,袁小雅咬牙,在心裡暗暗發誓。
機械廠。
老家屬區。
關於老家屬區和新家屬區有人談論她的事兒,宋嵐在家裡沒有說起,還是那句話,她不想家人擔心。
再者,除過鄭來娣,兩邊家屬區談論她的人,應該不知她就是他們口中談論的對象。
緣由?
第一他們並不認識她。
第二她在保衛科工作,可沒在職工醫院做護士。
基於這兩點,宋嵐覺得,家裡人肯定不知道那糟心事兒,如此的話,她又何須刻意在他們麵前提及?
“大嫂,你看了一段時日高中課本,可有遇到不懂的地方?”
用過晚飯,秦博延想著自個沒事,就打算給宋嵐講講課堂上學過的知識,這不,他在秦雅欣去廚房洗刷碗筷後,禁不住問宋嵐,好充分利用時間。
“你作業寫完了?”
宋嵐沒有即刻作答,她反問一句。
“在學校就已完成。”
秦博延笑說。
宋嵐挑眉“該不會是老師在講台上講課,你在下麵寫作業吧?”
秦博延擺手“絕對沒有,我是在課間完成的。”
宋嵐麵帶笑容“這麼乖啊,課間都不和同學去操場玩?”
聞言,秦博延臉龐微微泛紅,很顯然,這是不好意思呢!
“大嫂,我不是小五小六。”
嘴裡嘀咕一句,秦博延見兩小隻捂嘴笑,同時看到秦焱錚和吳棟勾起嘴角,他臉龐愈發滾燙,索性直言“大嫂,‘乖’這個字多用於小孩子,我如今接近成年人,你日後能不能彆把‘乖’用我身上?”
“可你現在沒成年是事實,而我不僅比你年長,更是你大嫂,說你乖在我看來沒什麼不合適的。”
宋嵐美眸中滿是揶揄“你該不會是不好意思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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