昏黃的路燈下,巡捕們打著手電筒,小心翼翼的穿過巷子。
不大的巷子裡,散落著六七具死屍。
鮮血從屍體的身下流出,浸透了泥土。
空氣中彌漫著濃重的血腥味。
五月的上海,空氣中是濕熱的風,眾人卻隻覺得頭皮發麻,脊梁骨寒颼颼的。
巡捕不是沒有見過死人,但是,這樣大規模槍戰,這麼多的屍體,帶給人的感官刺激還是太過劇烈。
眾人看了一眼路大章,跟著這樣的巡長,立功的機會可能不多,但是,安全。
路大章一把揪住費佲,將他按倒在一具腦漿都被打出來的死屍麵前,“來啊,看看,你不是嚷嚷著要去抓嘛,你看看,看看這是什麼?”
此人橫著躺在牆角,眉心一個彈孔,血漿、腦漿混合著。
空蕩蕩的眼睛就仿若是在盯著他。
費佲隻覺得大腦一片空白,他的膝蓋都是軟的。
“巡長,我——”費佲的聲音都在顫抖,身子也在抖。
“你什麼?不知道天高地厚的小子。”路大章一鬆手,費佲險些直接撲倒在死屍上,嚇得他連滾帶爬的躲開了。
路大章看了這個年輕人一眼,哼了聲,沒有再說什麼。
腦子拎不清,整日裡滿腦子都是立大功,這是沒見過死人,不知道現實的殘酷。
經此一遭,這小子應該老實了。
“巡長,我們現在過去?”老帽給路大章點了煙,問道。
路大章深吸了一口,煙草的味道衝淡了鼻腔喉嚨裡的血腥味,他沒有回答老帽的問題,而是問道,“搞清楚沒?”
“搞清楚了。”老帽點點頭,低聲說,“帶隊的是黨務調查處的丁乃非,他們現在人在院子裡。”
黨務調查處的特工身份隱秘,但是,像是這種行動人員經常在法租界活動,是瞞不過一些老資格的巡捕的。
“基本可以確定是丁乃非帶隊抓捕紅黨,卻是吃了大虧。”老帽繼續說,“後來來的那一隊人,級彆應該在丁乃非之上,三魁看到那人打了丁乃非一巴掌。”
三魁是路大章放出去的‘探目’,遠遠地暗中盯著,這可是槍戰,危險性太高,小心無大錯。
“等十分鐘再過去。”路大章將抽了一半的香煙扔在地上。
老帽秒懂,點點頭。
黨務調查處那幫家夥損失慘重,現在正有氣無處發呢,他們就這麼冷不丁的卷進去,弄不好會出亂子。
等十分鐘,這些人情緒穩定了再出現,安全一些。
……
汪康年沒有立刻說話,他沉默的抽著煙。
聽了丁乃非彙報了整個抓捕過程,得知有這麼一位身手高強的紅黨高手,竟然以一己之力造成黨務調查處的十餘名特工死傷,將被包圍的紅黨救出去,此人自己也全身而退。
汪康年的腦海中頓時浮現出一個名字陳州!
紅黨特科紅隊的這名漏網之魚。
他的猜測從丁乃非這裡得到了一定的印證。
“說說這個陳州,你還了解些什麼。”汪康年摁滅了煙蒂,說道。
丁乃非這個家夥,看似是魯莽的糙漢,乾了五六年的特工還能活的很好,且丁乃非是青幫混混出身,從底層混到行動組副組長的位子上,誰要是真以為這家夥是莽漢,被其弄死都會稀裡糊塗的。
“屬下和這個陳州沒有直接交過手,不過,有一個案子卻可能和此人有關。”丁乃非想了想說道。
“說來聽聽。”汪康年來了興趣。
“這是一個懸案,一直沒有查到凶手,不過,屬下現在想來,凶手極有可能就是這個陳州。”
八個月前,法租界台拉斯脫路的一個公寓裡,紅黨叛徒蘇一山在五名保鏢的保護下依然被殺。
“吳股長和(法租界政治處查緝班的)趙探長是熟人,安排了屬下帶著人和查緝班的人一起去了現場。”
“五名保鏢,三人頭部中彈,都是一槍斃命,另外兩人中,一人被匕首刺死,另外一人脖子幾乎被扭斷,這個人屬下認識,拳腳功夫相當不錯。”
“蘇一山是在門口被殺,屬下推測此人是想要逃命,逃到了門口,被凶手用匕首直接從後頸刺死。”
“現場留有一個字條,上麵寫著‘叛徒的下場’。”
“查緝班查了小半個月,查無所獲,這件案子就這麼放下了。”
“屬下帶著弟兄們也查了快一個月,沒有查到任何蛛絲馬跡。”
“就一點消息都沒有查到?”汪康年皺了皺眉頭。
“沒有,非常乾淨。”丁乃非搖搖頭,“此人非常謹慎,沒有留下任何線索,凶案發生在深夜,也沒有人看到凶徒是什麼樣子。”
“唯一可以肯定的就是,這是紅黨特科打狗隊做得。”
“還有就是,從現場來看,凶徒就是一個人。”丁乃非說道。
“如此看來,確實是很符合陳州的行事作風。”
汪康年點點頭,槍法精準,身手高強,動手時候快準狠,心狠手辣,最重要的是,此人是單獨行動。
這符合他所了解的紅黨特科之陳州的情況。
驀然,他的眼眸一縮,整個人表情愈發陰冷,同時還有一些興奮,更有懊喪。
“組長,怎麼了?”
“你仔細想想,是什麼級彆的紅黨,竟然會安排陳州這樣的高手來保護?”汪康年又拿起一支煙,沒有點燃,牙齒狠狠地咬著。
丁乃非明白了,這說明那個‘王部長’的級彆極高,甚至不是上海當地紅黨高官,而是紅黨中央派來的重要人物?
汪康年又看了丁乃非一眼,強忍著要揍人之衝動。
……
此時此刻,程千帆摸到他存放自行車的安全屋。
他沒有卸妝。
隻是打了一盆清水,並且從抽屜裡摸出一個藥瓶,到了一些藥水到盆中。
非常仔細的清洗了自己的雙手,特彆是指甲,目的是洗去雙手的血漬。
隨後,程千帆從床底下的櫃子裡拉出木箱,打開來,拿出一件有些破舊、但是非常乾淨的長衫。
換上長衫,程千帆拿出梳子,重新梳理出新發型。
又換了一雙半舊、腳底有些泥土的‘新’鞋子。
將兩把毛瑟手槍放進灶台裡麵。
移開了一個有些瘸腿的書櫃,從書櫃後麵的暗格中摸出了一把韋伯萊斯考托手槍,和一個備用彈匣,隨身揣在了兜裡。
取了一個半舊的皮包,裡麵放了幾本講義,一個手電筒。
將皮包掛在了車把手上,推著車子出了門。
夜色漸深,孤獨的身影,孤獨的自行車,穿越了幾個小巷子。
路邊蟲鳴聲漸起,偶爾有兩隻夜貓竄出來,貓兒看了一眼遠去的他。
他此行的目的地是馬思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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