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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二章 拐賣兒童的婦人(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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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又用這個方法找出了原來鄰居的父子姓名,家鄉村子和河流的姓名。

看那個婦人麵如死灰,馬佳告訴她:“事情你也看到了,孩子的其他的事情,如果接著念《百家姓》早晚也會弄明白的。如果孩子回了家鄉,就會有更多的認識的人給證明……”

“你給我老實交代吧,免得受皮肉之苦……”

“如果你交代清楚了,你拐賣的孩子並沒有出人命,你就沒有死刑,我以公主的名義對你保證,不會下令殺了你的,頂多是讓你去做苦力,沒準看你表現的好就把你當堂釋放了……”

這次也不用對婦人上刑了,婦人看公主答應了她沒有死罪了,她就原原本本的道出了事情的原委。

原來,這個婦人就是因為和人亂搞,被夫家休棄的。

夫家當時很富裕,在本地屬於富裕戶,哪知道她會和家裡的長工搞到了一起。丈夫趕她走的時候看她離家後艱難,怕她挨餓受凍,還給了她十兩銀子,但十兩銀子在她看來也不多。

她被趕出家以後居無定所,也沒臉回娘家,更不想出力乾活,後來加入了拍花子的行列。

但拍花子倒賣人口是犯法的,很危險,何況她們拍花子是有組織的,拍花,運輸,倒賣一條龍。即使是她拍花孩子和婦女成功了,也得不到幾個錢。

由奢入儉難,她希望過上在夫家一樣的富裕日子,可她除了拍花子就沒有一技之長,在看了街頭雜耍以後就萌生了新的想法。就是自己弄個奇貨,也在街頭日賺幾兩碎銀。

孩子是她在野外迷暈的,她自己雇了車帶著孩子快速逃走了。

她看兩個孩子長得一模一樣,就堅定了她的想法,這屬於奇貨,用特殊方法裝扮起來,就可以走上街頭賣藝賺錢。

此前她就見過一個賣藝的,利用一頭長了三隻眼的畸形山羊賣藝賺錢,

他想的裝扮,可不是化妝,而是比把人弄成太監還要狠毒的方法。

後來,她和兩個孩子熟悉了,謊說孩子是別人拐來的,是她花錢買的。孩子太單純,漸漸忘了她就是拐騙哥倆的仇人了,反而對她信任了起來。

她一看火候到了,就施出了毒計,先把孩子毒啞,然後灌藥迷暈了。

在孩子昏迷了以後,她親自操刀,把倆孩子後背肩背部位的皮肉剝離了,然後哥哥的傷口對上了弟弟的傷口。把兩人捆綁在了一起不許動,等著兩人傷口慢慢的傷愈,也就是長在一起。

她不顧倆孩子撕心裂肺的嚎叫,在哥倆遭了一個多月的罪以後,由於兄弟血脈相同,肩背後麵就慢慢的長在了一起,成了後天嫁接的連體人。

自此,苦難的小哥倆成了雙身子雙頭,四支胳膊四條腿的稀罕的怪物,身體行動受限,吃喝拉撒都不得自由。

兩人的後背長在了一切,時間長了也就不疼了。

哥倆傷愈恢複了,又經過婦人一段時間的親自訓練,就到了街頭表演雜耍。

哥倆還有一個她訓練出來的絕技,就是其中一人看東西數數量,平常都是十五個數以內的,其中一人數了,背對著的另一個就能比劃出準確數字。

其實,就是訓練後背肌肉的抽動次數,輕微的抽動,外人看不出來,可身體血脈長在一起的兩個人,幾乎是心意相通的。

一人稍動一下,另一個背對著的就準確的感覺得到。

如她所願,自從表演開始,每天都能收些散碎銀兩,說不上日進鬥金,但每天都有進項,平平常常的每一天,都維持在二兩銀子上下,一個月就六十兩。

婦人有了錢,還找到了一個姘頭,就是一個小青年,兩人過起了富裕的新生活。

這些官員,大多數是有正義感的,想著五歲的雙胞胎,被人活生生剝掉了肩甲後麵的皮肉,然後捆在一起,忍受著常人難以體會的錐心之痛,一個月以後才痊愈。

他們對這個歹毒的婦人恨之入骨,強烈要求公主把她處斬,或者淩遲處死。

“把她淩遲了吧陛下,如此歹毒的婦人,犯下了拐賣人口罪,殘害人肢體罪,利用侮辱人的方法非法牟利……數罪並罰,不淩遲不足以平民憤!”

不光是那些官員,哥倆的父母也跪地苦求公主,必須把這個婦人處死……。

馬佳也不想讓她活著,但對她坦白之前,已經做出了承諾,必須留下她的命。雖然現在的馬佳還不是一言九鼎的女皇,但大德國實際就她說了算。

那些新晉的官員,通過這次的事情,才明白了公主是最聰明的。

“這樣吧,把她砸上腳鐐放了吧,不許出京城十裡,讓她去要飯自生自滅吧!”

以後,肯定有看不過眼的俠客對她動手,你們通知京城內外各衙門,她如果因為什麼事去衙門告狀,官員那就置之不理,是不屬於不作為的。

如有替她強出頭的愣頭青去衙門攪鬨,就以尋釁滋事罪暴揍以後趕出衙門去。

腳鐐很重,一走路就磨得腳踝難受,但沒有辦法,她就得這樣受著。她也曾經想過讓人偷摸的幫忙取下來,可迫於公主的威勢和皇家的律法誰敢動手,除非不想活了。

這幅腳鐐也成了她狠毒的標誌,不管她走到了那裡,人們看到了就知道是她。

京城的居民,這時候也知道了婦人的惡行,看見了她就指著鼻子唾罵,罵她是應該千刀萬剮的毒婦。有時候,還對著她砸過來臭雞蛋和爛菜葉磚頭子……。

除了極少數聖母婊給她施舍些飯菜,一般知情的正常人,都恨不得撲上去咬死她。

京城也是有俠客的,馬佳放了她的目的,是寄希望俠義之士對她處以私刑的。

婦人彆看有手銬腳鐐行動受限,可還能說會道。她在外地進京的非本地人麵前裝可憐,說自己是被冤枉的,因為沒有錢送給審判的官員,才這樣的。

他和人要錢要吃的,哄騙外地人可憐她,不但敗壞官員的名聲,連馬佳的名聲也受損。

馬佳氣的咬牙,但她有和婦人之間的承諾,不能要了她的命,就是讓人暗中殺了也不可以。那些軍方的,官府的,對她的話也選擇服從,不會偷摸弄死這個婦人的。

現在,那些官員要討論什麼人最聰明,無一不推崇公主是第一聰明人。

什麼薛定海,還有幾個自吹腦瓜子好使的新晉官員,統統對這個案件束手無策。最後還不是公主親自出馬,用最簡單實用的笨方法搞定了。

事情雖然水落石出了,但孩子的連體狀態必須分開。

無論是太醫還是軍中的醫者,都對這事撓頭,連馬佳也感到棘手。

如果給孩子動刀分開,兩個人的後背都是特大的傷口,傷口完全露在空氣裡,也包紮不了,倆孩子極容易感染而死。

即使是不感染,肯定也失血過多了。

沒辦法,隻能是冒險了,一次割開的傷口不能過大,得分幾次才能把兩個人的身體徹底分離開。

這時代還沒有從身體的彆處取皮膚移植的技術,隻能是在注射了麻醉劑後,硬著頭皮把孩子分開,也就是用刀割開連體的部分。然後,傷口就等著自然結痂了。

馬佳統計所有的醫者,看他們的手中還有多少青黴素注射液,還有多少口服的抗生素。得到的結果是,大帥府的軍中醫者手裡還有,但已經很少了。

留下了這些,是為了保軍中將帥等重要人物的。

“這樣吧,給孩子做手術,這次把所有的抗生素藥物全用上,沒辦法,我八達洞裡麵此前就沒有這樣的藥物了。這次為了救孩子,喝著去了……”

馬佳可是想好了,過了這段時間,必須試製自己的抗生素藥物。

經過倆孩子的同意,在注射了麻醉劑以後,醫者說一次性把相連的皮膚切割開來,因為傷口太大了,孩子有可能因為傷口太大而流儘了血死去。

不如先把孩子的連接處分成三次剖開,一次剖開三分之一了,痊愈了後再來第二次第三次。

實際操作的時候,即使是剖開了三分之一,巨大傷口就亮在了人們的麵前,讓人看了也觸目驚心,而且還在不斷地流血。

兩個孩子命也大,雖然疼的痛徹心扉,哭聲震天響,在兩個時辰以後,血自行止住了,就等著自己恢複了。

就這樣,先把這三分之一的傷口養好了吧。

接下來,又接連兩次動刀,快兩個月了,才把兩個孩子徹底分開。

這些人這時候又想起了那個狠毒的婦人,大家多方打聽,才知道她還在好好的活著,他們就想抽冷子弄死她,可公主不允許。

公主就是讓她繼續活著,還拖著腳銬,不許出去京城太遠。

可他雖然行動不便,但女人的身姿還是有的,有個乞丐眼饞她的身子,看她的腳鐐磨得腿部紅腫,就幫她在腳鐐上纏了軟布,減輕她的痛苦。

她得到了幫助,感覺到了男人並非是實心實意的幫她,實在是有居心不良的成分。

那個男乞丐有五十多歲了,陂了一條腿,對她色迷迷的雙眼放光,她就問:“小婦人我現在已經這樣了,你幫助我,你難道不怕公主把你治罪嗎?”

“不怕不怕,我就是一個義士,才不管什麼公主不公主,隻要是你能讓我那個了……”

“好,小婦人已經到了這個地步,也不在乎什麼名節了,隻要是你給我吃的,我人就屬於你的了,你願意對我怎麼樣就怎麼樣吧。”

她自從榜上了乞丐,天天就有人給她遞飯菜了。

她過上了飯來伸手的日子以後,彆的乞丐看出了緣由,也效仿陂腿的乞丐送她吃的,也就能得到和她昏天黑地的機會了,她一時成了乞丐們爭搶的香餑餑。

甚至有幾次,乞丐們為了爭奪她,互相打鬥了起來。

馬佳聽了傳言,感覺自己太聖母了,留著她的命,實在是失策啊。

她盼著有人暗中出手懲治她,可京城治安太好了,並沒有什麼遊俠敢暗中傷人,讓馬佳的心思變得涼涼,後悔了自己的決定。

那些後晉官員也猜到了公主的想法,暗中嘲笑公主聰明是聰明,但考慮事情並不完美。

在不久的後來,終於有個不知名的俠客暗中出手了,看這個婦人吃飽喝足後在破廟裡單獨待著,周邊沒有了其他人的機會,打暈了她強行灌服了啞藥,她再也不能巧舌如簧的騙人了。

她曾經把雙胞胎毒啞了,她現在遭到了報應,也算是一報還一報了。

那個乞丐看她啞巴了,和他也說不了話了,他心有不忍就去了治安衙門替她告狀,要官員緝拿罪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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