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億越是強調什麼,越代表會出現什麼狀況。
鏈接已經在群裡了,很顯然,分辨不出來到底是誰在買。
已經鋪墊了這麼多天的性價比,結果不言而喻。
而薑黎,雖然沒有進群,可她有探子在群裡麵,第一時間探子就把鏈接發過來了。
薑黎去了一趟銀行,把自己這段時間攢的錢全部存了進去,然後購買了。
本來想要從大盛手機店那邊購買的,結果沒想到會便宜五百塊,而她恰好就差這五百。
這兩天她已經不好意思找自己爸媽要錢了,畢竟老媽都已經賣了自己的首飾,她不能因為自己的任性,不顧家裡人的感受。
存好錢,去網吧找劉輝要了一下他的地址跟聯係方式,就下了訂單。
到時候讓劉輝轉交給李億就行。
而她,則要跟爸媽一起去吃一頓飯。
對方點名要帶上她。
如果是之前,她不清楚家裡的情況,對父母還存在一定的誤解,不管怎麼樣,都沒辦法代入到父母的困境當中去。
可能是那天被李億提前送回家,又因為躲避李億帶來的壓力,跟爸媽去了一趟雲州,所聽到的,所經曆到的事情,對她影響很大。
今天本來父母不想讓她去的,但她還是堅持來了。
很快,薑黎就見到了自己老爸的朋友,王啟山。
王啟山年紀也是四十多歲,挺著啤酒肚,在看見薑黎之後,立馬露出了笑嗬嗬的表情。
“大侄女終於來了,叔想請你吃個飯,可真不容易啊。”
一旁的薑明輝說道:“老王,這頓飯還能不能吃了?不能吃就算了!”
畢竟王啟山這句話有些誅心,好像是自己女兒在耍性子一樣。
你王啟山沒想過啥好事,誰會給你笑臉?
不過除了這點外,王啟山在彆的地方沒毛病,隻要兩家能走到一塊,王啟山能拿出來一千萬,比侯慶不知道大方了多少倍。
薑黎趕忙拉著自己老爸的手說道:“爸,王叔叔也是好心請我們吃飯,之前我一直忙著上課,沒有時間出來,王叔叔生氣也是應該的。”
薑黎的開口,緩和了氣氛,王啟山不由得多看了兩眼。
這個小丫頭實在是太優秀了。
或許成績不是最好的,但就綜合來看,整個縣城再也找不到比薑黎更優秀的女孩。
這樣的女孩,不帶回家當自己兒媳婦,他絕對會後悔。
飯桌上,薑明輝喝了點酒,對著王啟山說道:“老王,咱們倆也認識這麼多年了,我知道你是啥心思,但是那件事,沒得商量,我女兒現在年紀還小,她連自己想要什麼都不知道呢,不可能決定自己的一輩子。公司我可以不要,大不了破產。你要願意投錢,我保證隻要公司有資金空間,第一時間還你。不願意就算了!”
王啟山也沒生氣,而是看向了薑黎。
“大侄女,叔可是一直把你當親女兒看的,本來你家有困難,叔幫忙絕對沒有二話!不過這些年,陸陸續續已經往你家公司投了一千多萬,叔實在是投不下去了。上次叔在你家就說過,想讓你來給我當兒媳婦,你要是願意,什麼條件叔都可以答應你。”
跟薑明輝這個家夥說不通,還不如直接跟薑黎說。
也十八歲了,又不是小孩子。
從薑黎剛剛的表現來看,她對自家情況還是有一定認知的。
“王叔叔,我才剛剛考上大學。”
“也不耽誤你讀大學啊,可以先訂婚,等你畢業之後再結婚也一樣,幾年時間,叔還是等得起的。我們家小遠雖然學習成績不好,但人老實的很,保證任何時候你都不會受欺負,怎麼樣?”
王啟山的話語推進節奏很快,薑黎完全不知道怎麼回答。
薑明輝這個時候開口說道:“老王,你今天非要趁人之危是吧?鼎森集團確實還欠你錢,但可不是欠一千多萬,我已經陸陸續續還你八百多萬了,現在隻欠三百多萬!況且這三百多萬,基本都是利息,雖然我確實該還,但你彆扯到我欠你多少了一樣。”
“誰扯這些了?我找你要過錢嗎?知道你這兩年難做,我跟你提過半句要錢的話沒有?”
王啟山拿出自己的名片,遞給薑黎,說道:“大侄女,這是叔的電話,你隨時都可以給叔打電話,隻要你一句話,錢立馬到位!”
對他來說,今天進展已經不錯了,至少薑黎那邊雖然沒答應,可也沒拒絕。
沒拒絕就是機會。
他是深紮根在縣城的,肯定要找個知根知底的兒媳婦,外麵的他也不放心。
……
半個小時後,飯局結束了。
王啟山走了之後,薑明輝就對著薑黎說道:“那個名片呢?”
“啊?我……我不小心給弄丟了。”薑黎趕忙找了個借口。
“丟了最好,王啟山這狗東西,不是啥好貨色,他兒子王遠更是個傻子。你彆想那麼多,過段時間通知書到了,等家裡給你辦升學宴,公司的事情,跟你也沒啥關係,不管公司咋樣,都不影響你。”
“哦……”
……
三天時間,一晃而過。
李億把最後一批貨給發了出去。
比他預想中的要快很多,訂單量也大了很多。
三百三十台手機,兩天多的時間,就被全部買完了。
那群大學生不講武德,明明群裡現在逐步增加到了八十多人,可訂單是群裡人數的好幾倍。
估計那個鏈接已經不知道被分享到哪兒去了,每天的瀏覽量都有好幾千。
李億感覺都有做團購網站的雛形了。
不過那玩意比較難,整合資源就需要不小的精力,一旦進坑,就沒有回頭路,他現在的資金體量,經不起這樣折騰。
而此時,他帶著程末,跟坤麗一起吃飯。
夜裡的機票已經訂好了,吃完這頓飯,他就要帶著程末一起走。
李億沒有訂白天的票,比較貴。
夜裡從深城去雲州,隻要九百多。
白天的話,得一千九。
這麼貴的機票,也是他來時候選擇坐火車的原因,畢竟那是一台手機的成本,而一台手機,他能賣三千。
坐一晚上火車,賺三千塊,對當時的他來說很有誘惑力。
這幾天跟程末相處的不錯,雖然她一句話沒說,但每次吃飯都很開心。
坤麗的興致不是很高。
她看向了程末,沒好氣的說道:“衰女,再給你一次機會,你要是願意留下來,就再給你免幾個月的房租,以後也管你飯。”
李億聽到這話,沒想到坤麗到現在竟然還是不放心。
於是就說道:“程末,既然麗姐這麼想留你,那你就繼續住在這吧,我去把機票退了,自己回去。”
說完,他直接起身。
可是下一秒,程末就跑過來拉著他的胳膊,用一雙淚汪汪的眼睛看著他。
她想說話,特彆想開口說話。
但是……血條還差一點。
嗚嗚嗚,你一定要帶我走啊!
你能明白我的意思,對不對?對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