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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譚書常隨之也知道了對方是誰。
楚州天劍府,董家上代老家主之子,那位在修仙界很有名望的劍公子。
“代我向董董師妹道一聲謝。”
譚書常說道,他神情誠懇,言辭懇切。
他自認為和董家並無交集,唯一一個能扯上關係的,大概也就是那個小丫頭了。
也因此,譚書常這會兒不由地開始自我反省。
他覺得自己應該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他幫了那個小丫頭幾次,那個很像魔修的小丫頭在平日裡,雖然嘴上連一聲謝都沒有,並且拔劍拔得很勤快,但真遇到事情的時候,還是會不遺餘力來幫他的嘛!
第一次遇到董家這個小丫頭的時候,譚書常記得,那個小丫頭是因為那場子虛烏有的指腹為婚在哭泣。而當時比較巧的是,譚書常恰好從他恩師黑心老人那邊聽說過,那戩峽派的掌教詩仙子,是最表裡不一的人,平素厭惡且仇視的,就是動不動為了男人掉眼淚的女人。
戩峽派不少“天女”,就是這麼一個來曆。
而且那裡麵還有好幾個,曾是詩仙子的親傳弟子來著。
於是,譚書常才主動湊上前去,讓那個小丫頭看開點,免得被那個老女人煉成了活傀,小小年紀就做了行屍走肉。
而第二次的時候,譚書常探尋到,戩峽派那個舔狗厲鬼,就在那思過崖上。當時隱約覺察到,那個厲鬼有些不對勁,所以便勸那個小丫頭趕緊離開。
第三次……
過往三年的交集,瞬間在腦海中掠過了一遍,譚書常不免生出一分慚愧之念,他居然懷疑是這個小丫頭偷了他的日記。
於是,譚書常用剩下的九十九分平常心,開始思索起,究竟是什麼人,或者什麼東西,這麼無聊偷他日記?
他的日記,有這麼值得對方偷嗎?
而這會兒,見到譚書常如此真誠的模樣,劍公子不由緊了緊袖口,雖然他知道那兩卷日記不會掉出來,但他這會兒還是不受控製地想要確定一下。
然後,劍公子訕笑道“一定,一定,董董這個小丫頭,彆看她平時麵無表情的,其實一直都是麵無表情的……”
回過神來的譚書常“……”
莫非這就是傳說中的擱這擱這?
而被譚書常神情略有些古怪的瞧著,劍公子也反應過來,自己說了什麼奇奇怪怪的話,於是尷尬的笑了笑後,將一副上好的筆墨紙硯取了出來。
“實不相瞞,譚道友,我對道友昔日科考所做的詩詞,那可是仰慕已久,還請道友在上麵留個印章,亦或者寫個落筆。”
譚書常聞言,看向那張紙上的字——最是難過人間月,幾度夢裡幾度秋。
這還真是他寫的。
不過是他上輩子寫的,當時實在是做不出來,就拿這兩句糊弄一下了,畢竟那場科考隻是走個流程,他隻要不交白卷,讓帝乙難堪就行了。
於是,譚書常便抬手輕輕一點,那塊上好的墨條就自行動了起來,隨後水氣凝結,降入硯台,不多時就有墨水在其中泛起圈圈漣漪。
譚書常提筆,輕輕蘸墨,隨後他寫上了自己的名字。
“多謝譚道友賞臉!”
劍公子哈哈一笑,顯得很是開心,他拂手使墨跡乾透,然後便是鄭重將這一張紙給收了起來。
他其實根本不是在仰慕這兩句詩詞,畢竟這兩句連打油詩都夠嗆。
他真正要的,隻是這一個落筆而已。
畢竟,日記原本都有了,要是沒個落筆,這一份收藏,多少顯得有些不太完美。
“連舉手之勞也算不上的小事而已。”譚書常說著這話,心底不免有幾分微妙感,因為他看得出來,這位劍公子是真的在為他這一個落筆開心。
所以……
他居然有因為所做詩詞而慕名前來的崇拜者?
而且還是一位身份不一般的崇拜者?
哪怕是多年沉穩,譚書常這會兒心底也不免有一點點飄忽忽的感覺。
“所以,我其實也是有一點文采的?”
一時間,譚書常不由開始考慮,自己以後是不是應該有事沒事,寫點詩詞,做點文章啥的?
……
而就在某人認為自己真的有文采之時,魔門之主那邊,也已經為龍章遠準備好了一個新的秘境。
聯係不上趙懷集,且不認為趙懷集已經死了的這幾位,就拿出了另一個機緣。
夢仙睡石!
這是當年一位修行夢法的近仙人物,在其還在甲五界之時,平日裡的坐臥之處。久而久之,這一塊原本普通無比的山上岩石,卻有了非凡的變化。
尤其是那位近仙人物在當初離開之時,特意在其中留下了夢法的傳承後,這一塊石頭更是有了本質上的脫胎換骨。
不是法器,但比大多法器都堅固。雖然不是通靈之寶,但卻有類似通靈之寶的靈性。
若是能再給這塊夢仙睡石一段時間,這石頭未嘗不可成為一種奇異山海獸。而現在,自然是已經沒有這個可能了。
徒劍山的先輩,已經在這塊石頭上,留下了七十二相的劍印。
這既阻止了石中靈性的壯大,也使得其中的夢仙傳承,一直保留其中,而不會逸散出去。
這夢仙的傳承,原本是會飄散的。
隨風而至,隨夢而入。
有緣者得之。
“等到龍師侄結束這一場大夢,想來也能成熟不少了。”一位徒劍山老祖輩修士看著那已經入夢的龍章遠,不由歎了一聲。
龍章遠眼下確實是有些不堪造就,不僅彩雲穀的事情弄得一團糟,連一塊踏腳石都沒成功斬碎。
但他們還是很有耐心的。
一來是祖師們欽定的天命之子,誕生不易;二來則是因為,這龍章遠原本不過是一漁村少年,雖然血脈不凡,乃是禦龍太子的遺腹子,而非真正的賤民血脈,但也終究是一血肉凡胎。
尤其是他自幼與賤民無異的經曆,也限製了他的認知。
不過,人都是隨著環境不斷變化的生物。
倉廩實而知禮節,衣食足而知榮辱。
所以,隻要見得多了,擁有的多了,這位天命之子,終究能變成他們想要的樣子。活到他們這個年紀,早已經明白,大人物這種氣質,說到底就是長年累月去使喚人,然後積累形成的。
說不好聽一點,換條狗有這待遇,都能養出這大人物的氣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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