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和她講不清理(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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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能一樣嗎?

徐冬麥三言兩語就把楊致遠繞進去了。

楊二春看著思考歪理對不對的大哥,恨鐵不成鋼。我的好大哥,好不容易母老虎願意分一口肉給他們吃,他還磨磨唧唧,吃完再說唄。

和不講理的人講道理,能講的通就怪了。

看著徐冬麥麵前堆成小山的排骨,楊二春不僅自己吃,還要操心給大哥夾排骨,生怕大哥吃不上肉。

“娘說的對,以後我們發達了,替娘孝敬外公外婆、舅舅們、還有小姨。”

“他們現在對娘好,以後我們對他們更好。”娘債子還,一想到娘欠下的人情債以後是他們四兄妹背,楊二春更加不客氣的夾肉了。

“就是,關係都是處出來的,你要是心裡過意不去,以後長大了有出息了,多孝敬我爸他們。”徐冬麥看著通透的楊二春,點點頭,還是這丫頭上道。

“我會的,我不會忘記每一個對我們好的人。”楊致遠想通了,才開始吃飯。

彆說香辣刺激的排骨配上純大米,這麼奢侈的搭配,一頓下去,快樂的要升天了。

“還是我們家二春腦子最靈活,娘明天去縣城裡買東西,有什麼想吃的沒?我給你們帶。”

“娘,你哪有錢買東西啊?”楊二春怕兜裡沒一分錢的徐冬麥去供銷社偷,好聲好氣的問道。

“我爹塞我錢了。”徐冬麥為了口吃的麵不改色的撒謊。

“娘,你不光去外公家搶肉搶細糧,你還拿錢了?”天底下怎麼有這樣的人?連吃帶拿,跟蝗蟲一樣。

外公有這麼個女兒也是倒黴。

外公真是上河村第一好爹。

看著楊二春眼裡的鄙視,徐冬麥一點也不臉紅,“行啊,買回來的東西你們彆吃。”

徐冬麥難得大方一回,楊二春看著又要說教的大哥,在桌子底下踢他的腿,老虎頭上拔毛,你不要命了。

楊致遠把到嘴的話又吞回去。

一頓紅燒排骨,徐冬麥吃的非常滿意,三個人不光吃完了一半的排骨,連盆底都沾飯吃乾淨了。

吃飽喝足的母子三接著躺下睡覺。

*

翌日徐冬麥睡醒後,吃完兒子給她留的雞蛋和紅薯,拿上這幾天寫的稿子騎著家裡的自行車去縣城裡了。

原主和徐冬麥的性子本來就八九不離十,徐冬麥也不怕自己崩了人設被人發現。

穿過來的這陣子沒事乾徐冬麥白天也寫稿子,回到現代的希望幾乎渺茫。徐冬麥不能坐以待斃,得給自己找點經濟來源,比如寫稿子掙稿費。

作為現代女性,徐冬麥最看重的就是自己的家人,其次排在首位的就是自己的工作,彆看徐冬麥之前那個月發的那點窩囊費很少,但那是因為倉庫管理員很閒啊。

啥工資配啥勞動力。

一個月三千還想讓她多乾活,那不是想屁吃嗎?

錢是天下最靠的住的東西。

工作是錢的來源。

鹹魚沒有穩定的工作就是一條死魚。

徐冬麥肯定是要延續原主不下地勞作、不帶孩子的幸福生活。

與其辛苦奮鬥,不如躺下享受。

但享受生活和努力搞錢相輔相成。沒有錢,哪裡來的好生活,就最基本的夥食——吃肉的要錢要票吧?

徐冬麥五穀不分,下地乾活肯定不行,在縣城找份工作也不現實,四個孩子都在上河村,她要是有了工作住哪裡?

在上河村和縣城裡來回跑,或者在縣城裡租一家院子都不現實,前者來回路程太長,徐冬麥不想騎那麼久的單車。

後者,現在房屋租借很嚴。而且讓徐冬麥一個人住,身邊沒個人伺候她,她受不了。

最最最重要的是,她怕鬼,家裡晚上隻有她自己一個人,她會嚇死的。

思來想去,好像她能乾的就是寫稿子了,寫稿子是腦力活,而且不用在規定崗位上班,工作靈活有彈性。

徐冬麥是一個書蟲,當年管倉庫的時候天天看閒書,知識儲備還是可以的,以前也在意林上投過文章,中過好幾篇。

這麼一想,寫文章是條出路,徐冬麥說乾就乾,這半個月寫了幾篇文章試試水。

徐冬麥努力寫稿子為了多吃肉,以前她雖然過的不是大富大貴的日子,但也不缺吃喝,魂穿70年代,一天天的能吃飽都不錯了。

如果能靠寫稿掙到錢最好不過,雖然楊嵩的津貼能養活家裡五口人,但誰會嫌錢多?

掙到錢了就把錢送給原主的父母,占了他們女兒的身體,雖然不是徐冬麥的意願。但總歸占了彆人便宜,原主爹又那麼疼原主,徐冬麥有點良心,有錢了不會虧待他們的。

如果不能徐冬麥隻能靠老公養了,反正原主給徐冬麥打下了好基礎,有退路在,徐冬麥也不在怕的。

沒想到昨天峰回路轉,老天爺送徐冬麥那麼大一個金手指,砸的徐冬麥昨晚高興的睡不著覺。

現在稿費成了徐冬麥以後拿出物資的借口了,要是真掙到稿費了,以後就不用拿徐建國做借口了。

一次兩次還好,久了孩子們要起疑了。

彆看兩個孩子一個八歲、一個六歲,腦袋瓜子聰明著呢。

要是她交代不清楚糧食來源,古板的楊致遠第一個大義滅親。

哎!一邊騎單車一邊心裡叨叨,怎麼還沒騎到縣城?大夏天的又熱又悶,原主好吃懶做慣了,踩個單車都沒力氣。

一個小時的車程廢了徐冬麥半條命。

一到縣城她先去郵局寄稿子,上一周徐冬麥來縣城郵局買了報紙和雜誌,花的還是大兒子攢的零錢。錢是花一分少一分,不過錢沒白花,徐冬麥在報紙裡看見了征稿信息。

按照征稿的主題和內容,徐冬麥這一周結合著印象裡這個時代的行文風格寫了幾篇文章。

不知道能不能中,投了再說。

這年頭買報紙的少,賣不完都被分著拿回去糊牆了,徐冬麥白淨溫婉,穿的衣服沒有補丁,看上去家裡很富裕。所以楊敏對徐冬麥印象深刻,記住她了。

看到徐冬麥來寄稿子,楊敏稀奇地說道,“你真寫出文章了?”

“嗯嗯。”徐冬麥沒想到她問她一嘴,淡定的點點頭。

“你可真厲害。”楊敏佩服地說道,上一次徐冬麥來買報紙和楊敏閒聊說過,她想試試投文章,楊敏沒想到她執行力這麼強。

“害,這有啥,都不知道能不能被選上呢。”徐冬麥擺擺手,她心裡也沒底。

“能不能成先不說,光是你這份勇氣和毅力就讓我佩服,同誌你放心,我給你看著回信,一定能成的。”

現在的人真熱情哈,徐冬麥看著給自己攬事的楊敏,道謝過後離開,找了個沒人的角落從空間裡取出兩斤五花肉、一個大西瓜、一袋雞蛋掛麵、十斤精米,去三弟徐滿糧家裡。

說起徐滿糧也是個極品,為了吃口肉給肉聯廠工人做上門女婿。被村裡人說三道四,嫌棄的很。

這年頭條件再差也沒人想給做上門女婿。

偏偏徐滿糧還覺得做上門女婿光榮,麵對村裡的長舌婦,他一點也不害臊,還說,他憑本事吃肉的,憑什麼看不起他?是不是家裡兒子嫉妒他能靠女人?

吃軟飯吃出自豪感也是沒誰了。

說實在的,徐滿糧做張家女婿,一點虧沒吃,張萌萌是原主的高中同學,上學時徐滿糧接送原主認識了張萌萌。

她爹娘是肉聯廠的工人,家裡就她一個獨苗苗,從小被養的胖胖的,一看就不缺肉。

原主啥人啊?

愛占小便宜的心機girl。

看出張萌萌不差錢不差肉之後,可以接近她,和張萌萌打好關係,張萌萌被養的單純,遇到原主這個道行深的,幾句好話就把她哄的沒邊了。

高中時期和她處的跟親姐妹似的,原主高中那會跟著她吃了不少肉,她家就一個孩子,夥食差不了,原主每次坐在張萌萌身邊吃飯,飯盒一拿出來,張萌萌不用多說,看著原主飯盒裡的鹹菜,大方的給分一半肉給原主。

高中三年,原主被張萌萌養的豐腴不少。

畢業後原主知道張萌萌家人不想她嫁人,擔心閨女在彆人家受委屈,想找一個男人入贅,二話不說就把弟弟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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