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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這是我老公,謝京墨(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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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京墨讓她先接電話。

不知道電話那頭的人說了什麼,虞之琬驚喜不已,眼底都綻放出光芒。

等她掛了電話,謝京墨饒有興致地問:“什麼事,這麼開心?”

虞之琬激動不已:“我嬸嬸……哦對了,電話是我嬸嬸打來的,不是我在虞家的親戚,是我之前在養父母家,有個對我很好很照顧的叔叔嬸嬸。”

虞之琬想著謝京墨對她以前的事不了解,就專門解釋了一下。

男人聽完點了點頭,神情卻沒有很大的意外。

好像並不是第一次知道她有個嬸嬸。

虞之琬驚疑地眨了眨眼。

不應該呀,她從沒對謝京墨說過自己嬸嬸的事情。

難道這就是頂級大佬的心理素質,對什麼都淡然不驚?

虞之琬沒想那麼多,繼續激動地道。

“我嬸嬸有個女兒,今年剛上初二,前段時間生病住院了,上周醫生給她安排了手術,但是做完手術妹妹一直處於昏睡中。”

“剛才嬸嬸打來電話,說妹妹醒了,情況一切良好,已經脫離危險了!”

所以她才這麼高興。

其實手術需要花費很大一筆錢,嬸嬸家沒有太多積蓄,好在這幾年她用“晚煙”的身份畫設計圖攢了些錢,幫忙墊付了醫藥費,算是報答一點嬸嬸以前的關照。

畢竟以前養父母對她那麼不好,如果不是有嬸嬸叔叔的照顧,她會過得更慘。

現在聽見這個好消息,虞之琬已經開心地坐不住了。

她看向謝京墨,雀躍地抓住他胳膊:“你剛才說下午有事要我跟你一起去,什麼事呀?著急嗎?如果不著急的話,我想先去一趟醫院!”

謝京墨瞥了眼女孩抓著自己胳膊的手,見她眼巴巴地看著自己,雙眼亮晶晶的,忍不住伸手揉了揉她腦袋,唇角跟著微微勾起。

“不著急,我先陪你去醫院。”

虞之琬愣住:“啊?你跟我一起?”

其實探望叔叔嬸嬸,她覺得她自己去就行了,謝京墨跟著乾嘛?

謝京墨瞥了她一眼,冷白骨感的手指在方向盤上輕點,懶懶開腔:“我是你老公,陪你一起去,不是應該的?”

虞之琬:“……”

見她猶豫,男人語氣微微低落。

“如果琬琬嫌我給你丟人,上不了台麵,不想帶我見家人,我不去也沒關係,真的,琬琬不用顧及我的想法,我不會無理取鬨的。”

虞之琬眼眸緩緩睜大,一臉匪夷所思:“我什麼時候嫌你丟人了?”

如果謝京墨都上不了台麵,那還有誰能上得了台麵?

他怎麼會這麼認為啊?

虞之琬簡直無奈,又是解釋又是安慰:“我從來都沒有嫌棄過你,真的,你千萬彆多想!你要是不信的話,那你現在就跟我一起去醫院!”

謝京墨桃花眼輕彎:“好,我不多想,我跟你一起去醫院。”

虞之琬:“……?”

等等,好像哪裡不太對。

虞之琬懵逼地撓了撓頭。

而謝京墨已經調轉車頭,去買了一些探望病人的禮物,以及叔叔嬸嬸的見麵禮,然後往醫院開了過去。

到了三樓病房,恰巧在走廊裡碰見了嬸嬸。

虞之琬焦急地一路小跑過去:“嬸嬸,妹妹怎麼樣了?”

許英姿一看見虞之琬,就高興得眉開眼笑:“你妹妹剛才還念叨你呢,你怎麼這麼快就到了?誒,琬琬,這位是?”

許英姿看見虞之琬身後跟著一個陌生男人,身材高大,長相異常英俊惹眼,一看就氣度不凡,舉手投足間,都透著與生俱來的矜貴氣質。

聽見許英姿的詢問,謝京墨沒有立即開口,垂眸看了一眼虞之琬,像是在等著她主動介紹。

虞之琬抿了抿嫣紅的唇瓣,默默瞅了一眼謝京墨。

糾結了三秒鐘不到,她就決定坦誠交代。

不然謝京墨還以為她嫌棄他上不了台麵呢。

真是的,以前也沒聽說他這麼敏感脆弱啊,她還得小心翼翼嗬護他嬌弱的小心臟。

而且結婚這事,沒什麼好藏著掖著的,又不是見不得人。

“嬸嬸,給你介紹一下,這是我剛領過證的新婚老公,謝京墨。”

許英姿一聽,震驚地瞪大眼。

啥?

琬琬結婚了?

什麼時候的事啊!

謝京墨聽見虞之琬那句老公,唇角忍不住勾起,壓都壓不住。

像是終於得到名分一樣,眼角眉梢都染上了笑意。

“嬸嬸您好,我和琬琬剛領證,因為情況特殊,打算過段時間再辦婚禮,到時候很期盼您的出席。”

虞之琬:“?”

婚禮?

誰說要辦婚禮了??

此時的許英姿,忍不住以娘家人的身份,用極其挑剔的眼神打量著謝京墨。

這男人氣度不凡,雖然在刻意收斂,讓自己看起來平易近人,但那種出身顯赫有權有勢的氣場,還是從骨子裡泄露出了一二,一看就不是普通人。

而且他的長相,也太不讓人放心了,一看就很招蜂引蝶。

但是這男人對她的態度很客氣禮貌,明顯是看在琬琬的麵子上才跟著一起尊重她這個嬸嬸。

看來,他很看重琬琬。

那就好,隻要他對琬琬好,那就行。

不過,許英姿心底疑惑,這男人怎麼看著有點眼熟,好像以前見過……

這時,虞之琬的叔叔聽見動靜從病房出來了。

虞之琬笑著跟叔叔打了招呼。

謝京墨也跟著禮貌地喊了聲叔叔好。

非常婦唱夫隨。

等謝京墨和虞之琬進了病房。

許英姿一把拉住自家丈夫,小聲說:“老何,你快看,那個男人是琬琬剛結婚的老公,你有沒有覺得他看起來有點眼熟?我們以前是不是見過他?”

老何仔細盯著看了幾眼,忽然睜大眼,震驚得都結巴了:“那那……那是謝氏集團的總裁啊!我以前在財經雜誌上見過他的照片!”

許英姿跟著一驚,隨即搖頭:“我不是這個意思,我是說,我總覺得我們以前見過他,不是照片,是見過他真人!也許是好幾年前?也許是琬琬還在上高中的時候?”

老何摸了摸下巴:“不會吧,我們怎麼可能有機會見到謝總這種大人物?”

許英姿還是覺得不對勁,拚命在腦海裡回憶,以前肯定在哪兒見過他,說不準就和琬琬有關!

話說回來,這個男人看起來對琬琬很看重,那她這個做嬸嬸的,也稍稍放心一點。

因為琬琬小時候實在過得太苦了,養父母就沒好好對過她。

記得琬琬八歲那年,在路邊看見一條快要凍死的小流浪狗,她不忍心看小狗這麼凍死,跑回家問了養父,養父當時同意她收養那條小狗。

八歲的琬琬就高高興興把小狗抱回家,好好養了起來,當做玩伴,在那個養父家暴賭博、養母重男輕女的家庭裡,那條小狗算是琬琬唯一的溫暖了。

結果有天下午放學,琬琬回到家,看見桌子上放著一盤肉。

養父和幾個朋友一邊吃肉一邊喝酒吹牛。

琬琬想回自己房間,養父叫住了她,笑眯眯地讓她吃盤子裡的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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