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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七十二章 兩首歌(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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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許諾的改口,譚越不屑的掃了一眼,繼續向房子走去。

許諾小跑著跟在後麵,像是一個沒見過世麵的土包子,東瞅瞅西望望。

“老譚,你這兒跟電影裡似的,有一說一,我這麼多年,還是第一次進這麼大的彆墅,也太壯觀了。”

“謔,您這房子,得有十幾米高了吧?裡麵幾層啊?”

“嗬,這還是指紋的呢?高科技啊。”

“哇塞,這空調自己就打開了?又是高科技,人工智能嗎?”

“老譚,老實交代,你這房子怎麼來的?我不信這是你買的。”

許諾嘴巴就沒有聽過。

也是,譚越突然住進了這麼大一棟彆墅,給他的衝擊還是有些大了。

旁邊,一直在默默打量沒有說話的陳曄開口問道“譚總,這房子,得有九位數吧?”

譚越帶著兩人,來到沙發前坐下。

還沒等譚越開口回答陳曄,許諾就驚叫起來,“老譚,我知道了,我知道了,你這一定是被京城的富婆包養了!”

說著,許諾一臉痛心疾首,一副羞於之為伍的模樣。

“老譚啊老譚,你可真是丟了咱們東山省的人啊!咱們東山省幾千萬老爺們,怎麼能原諒你?不可能原諒你!”

“這種事情,太過分了!”

“對了,你還知道其他富婆有這種想法嗎?給我介紹一個唄?實在不行,你問問你那富婆,還能不能再包一個?包養一個是包,多包我一個,也不廢什麼,我很好養活的。”

許諾話鋒一轉,滿臉期待的看著譚越,渴望也向譚越一樣,過上被富婆包養的無憂無慮的日子。

旁邊的陳曄忍不住捂臉,許總真的是與眾不同啊。

譚越狠狠瞪了一眼許諾,然後坐在沙發上,看向陳曄,道“應該是有九位數的,具體多少,我也不太清楚。”

接著,譚越給陳曄和許諾說了一下這彆墅的來曆。

兩人聽了後,都是不由一驚。

“臥槽,老譚,這是陳總的房子?她獎勵給你的?”許諾瞪大眼睛,滿臉震撼。

為陳子瑜的這大手筆震撼,也為譚越的幸運震撼。

現在,他倒是不懷疑譚越是被包養的了,開玩笑,這房子是陳總的,難不成還是陳總要包養譚越?

不是看不起老譚,是在許諾眼裡,陳子瑜應該是那種高高在上的人物,譚越雖然這兩年也很優秀,但和陳子瑜比,那可真的是一個天上一個地下。

陳總應該是天上的人,而譚越和他以及陳曄都是屬於凡間的人,天上的人怎麼可能看得上凡間的人。

不是許諾妄自菲薄,而是陳子瑜給人的感覺,就是這麼一種印象。

高高在上,公司掌舵人,高冷,遙不可及。

也或許是譚越和他關係親近,讓許諾有種錯覺,譚越和自己是一類人

不過,得知這彆墅是陳子瑜送給譚越之後,許諾就打消了搬來和譚越蹭房子住的想法。

開玩笑,他在公司裡看到陳總,都是兩條腿打顫兒,怎麼敢搬進她的房子裡。

這是許諾多年以來的老毛病了。

以前在濟水市電視台做鹹魚做習慣了,最怕的就是開會,向領導彙報工作,因為每次彙報工作,都是成績爛的厲害,然後被領導訓斥。

慢慢的,就有了這個害怕見領導的習慣,當然,譚越是例外。

雖然現在許諾做的節目,成績都是相當出色了,但這個習慣還是沒有改掉。

“老譚,搬家我還幫你搬,但這房子,我是不住了,有點不自在。”

許諾搖了搖頭,對譚越說道。

譚越點了點頭。

另一邊的陳曄,也同樣咋舌不已。

從小到大,他見過不少巨商大賈,但是像陳子瑜這麼大手筆的還是第一次見。

這棟彆墅,估計不是剛剛達到九位數那麼簡單。

把這麼大的一棟彆墅送給了譚總,她到底是怎麼想的呢?

不過,陳曄猜測著,陳總既然大方的送給譚總這麼一棟彆墅,那很有可能譚總給陳總創造的價值在這棟彆墅的十倍以上。

想一想譚總這兩年交出來的業績,陳曄心裡就越發肯定了。

《向往的生活》、《吐槽大會》、《歡樂喜劇人》還有許多歌曲,還有新媒體部門,這些加在一起,陳曄估計最少也要值二十個小目標吧。

陳曄去泡了三杯茶,譚越一邊喝著茶,一邊和許諾說著搬家的事情。

其實譚越要搬的東西不多,家居用品彆墅裡都有,陳子瑜留下來的,肯定都不差。

其他的一些東西,譚越直接網購外賣就可以,主要是他的那些書,必須是要搬過來的。

許諾點了點頭,道“老譚,你那些書可真的不少,我上次去你家的時候,就看到書房裡書架上都堆滿了,然後放不下,窗台上還放著好幾摞,你這家夥太不懂得享受生活了,每天看書書有什麼好看的?你說是吧?小陳。”

許諾說著,還跟旁邊的陳曄問了一下,謀求認同感。

隻是陳曄卻搖了搖頭,道“我覺得多讀書挺好的,我也喜歡沒事兒的時候安靜下來看書。”

許諾翻了一個白眼,“謔,那你們可真是兩口子。”

譚越抬腿一腳就要踹過去,許諾嚇了一跳。

陳曄則是愣了一下,然後漂亮的臉蛋瞬間紅了一片。

陳曄感覺耳根發燙,有些羞澀的悄悄看了一眼譚越。

她真的覺得,譚越在很多方麵,很符合自己的擇偶觀。

但是有一點,她不能接受,她不能接受自己的另一半混跡娛樂圈,她曾聽母親說過,天底下最不穩定的夫妻關係,就是娛樂圈的夫妻關係。

陳曄心中喟歎,如果他不是娛樂圈的人該有多好。

如果他能願意為了自己退出這個娛樂圈又有多好。

譚越站在彆墅大黑鐵門前,目送許諾載著陳曄離去。

譚越皺了皺眉,他剛才,仿佛看到陳曄心事重重的樣子,應該沒有看錯。

搖了搖頭,不知道這丫頭在想什麼。

接下來的幾天,譚越每天開著自己的大奔,早上去接了陳曄去劇組。晚上拍完戲再帶著陳曄回來,當然不是把陳曄帶到自己家裡,而是先把她送回去,自己再回家。

這一天,譚越在彆墅二樓書房裡,思索著事情。

今天下午,林清野找到他,商量《寶蓮燈》片頭曲和片尾曲的事情。

璀璨娛樂公司有自己的曲庫,都是購買自一些音樂人的歌曲,這些歌曲可以給公司旗下的藝人唱,也可以給電視劇做片頭片尾曲,作用很多。

林清野翻遍了璀璨娛樂公司的曲庫,卻沒有找到適合《寶蓮燈》的歌曲。

他打算麵向音樂圈,向優秀的音樂人定製歌曲。

隻是對於音樂圈的事情,林清野知道譚越也很有發言權,當然,不管譚越有沒有發言權,他的地位在這裡擺著,林清野都要找譚越商量。

林清野心中還有著一些想法,他知道譚越在音樂方麵天賦很高,寫出了許多首優秀歌曲。

如果譚越能寫出適合《寶蓮燈》的歌曲,那真的是皆大歡喜了,既解決了《寶蓮燈》片頭片尾曲的問題,還能給劇組省下一筆不小的開支,這筆錢以後完全可以用在宣傳上,這才是刀刃。

譚越坐在椅子上,手裡捏著筆,腦海中,回憶歌曲。

兩年前,他剛剛穿越來的時候,就發現一個問題,自己的記憶力,貌似很驚人。

前世他所親眼看到過東西,居然都很清楚的記得,是真的很清楚,一個字都不帶差那種。而很奇葩的是,前世的他,並沒有這種出色的記憶力。

在底層摸爬滾打十年的譚越,那一刻很清楚,這出色的記憶力,記憶中的那些文娛作品,都是自己這輩子安身立命的根本。

雖然記憶很深刻,似乎難以忘卻,但譚越太重視這些前世精粹,容不得出現一絲絲的意外,萬一遺忘怎麼辦?

為了保證不會忘掉,譚越使用艾賓浩斯記憶法,反複記憶,最終達到十年乃至更長時間不會遺忘的效果後,才停了下來。

他本身記憶就極為出眾,而後更是對那些寶貝反複記憶,現在一旦回憶,那些前世精粹簡直就像是刻在了他的骨子裡一樣,一個個的在他腦海中浮現。

這一次,譚越不需要費心挑選,而是有目標。

前世,《寶蓮燈》的片頭曲和片尾曲,可都是家喻戶曉的。

論質量,這兩首歌能不能稱為經典,可能會引起一些爭議,但肯定是難得的精品之作。

尤其是配上《寶蓮燈》這部劇,那簡直是神了,隻要看過《寶蓮燈》,那一定會將這兩首歌視為經典,甚至神曲。

因為,這兩首歌就是為《寶蓮燈》而特意定製的。

音樂最大的魅力,就是感染力。

一首好的音樂,能夠把人帶入到它的意境中,或者有的歌曲在聽之前,會先告訴你,這首歌的創作背景。

之所以要這樣,就是要把聽眾帶入到歌曲中。

心裡帶著故事聽歌,和盲目的聽歌,感覺是有很大不同的。

很快,兩首歌曲在譚越腦海中清晰出現。

他一手摁著紙,一手拿著筆,開始寫了起來。

這是他的習慣,寫歌或者寫劇本,從來都是自己手寫,不使用電腦或者其他的電子工具。

第一首歌,是《寶蓮燈》的片頭曲《不滅的心》。

譚越在寫的時候,腦海中也在響著這首歌的旋律,最終跟著輕輕的哼了起來。

“哪裡去找愛的法門,哪裡去尋情的慧根。

風吹走浮沉,吹走浮沉,不滅的心給我指引。

你離我越遠,痛離我越近。

思念沒有聲音,卻能顛倒乾坤,

卻能顛倒乾坤。

譚越越寫,越是感覺到一股力量,在身體裡遊走,像是火山噴發。

如果不知道這首歌的背景,或許聽著沒有太大的感觸。

但是譚越知道,他不僅是知道,還很清楚,甚至親手把《寶蓮燈》的劇本都給寫了出來。

《寶蓮燈》還有一個很大的魅力,那就是這部劇不管是主線還是暗線,都是一個正能量的故事,都是給人傳遞的正能量。

這也是譚越很喜歡這部電視劇的一個重要原因。

“日月星辰,隻是陪襯。

有你的地方,溫暖如春。

歲月無痕,不改我心。

你愛的力量,用之不儘”

譚越在寫歌的時候,心中也有想法。

前世,這兩首歌都是找的音樂圈裡唱功很強的歌手演唱,而且兩人的聲音,和歌曲都很配,一首柔和,一首輕快。

找歌手,也要挑仔細一些。

不能給歌曲拉後腿。

《不滅的心》寫完,譚越喝了一杯茶水,又開始馬不停蹄的寫《我的全部》。

《我的全部》這首歌,歌名似乎普普通通。

在譚越前世,他和好幾個朋友說起這個歌的時候,朋友們都不知道這是哪首歌。

但是如果譚越哼上幾句,一個個都會恍然,原來是這首。

換了一張嶄新的a4紙,譚越手隨心動,開始把這首歌寫下來。

“天上下凡三聖母,生下沉香和爹住。

沉香日夜哭著要尋母,

哮天犬追二郎神堵,四大天王常攔路。

砸煉丹爐,改生死簿。背天書,修法術,應付自如。

玉皇大帝、王母娘娘,不食人家五穀”

相比《不滅的心》的沉穩厚重,《我的全部》這首歌就偏輕快一些。

譚越嘴角噙著笑,把這首歌寫完。

寫歌的過程,一點也不累,他伏在桌子上一動不動,寫完兩首歌之後,還感覺到心情舒暢。

音樂,果然是陶醉人的藝術。

拿起這兩張紙,輕輕拍了拍。

接下來,他打開電腦,在文化總局官網上,按照流程,把這兩首歌的版權注冊了下來。

如果是平常,這些注冊版權的事情,直接交給版權部門的同事就可以,但現在他在劇組,回公司的時間比較少,而且注冊版權也不麻煩,就索性自己在文化總局上注冊了。

第二天,一早。

譚越拿著兩首歌,找到林清野,將兩首歌交給他。

林清野接過兩張紙,愣了一下,還沒明白這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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