薑月拿出《啟程》的時候,還特意看了看沫沫的臉色,他擔心。譚總之前都是給沫沫寫歌,這次給自己寫了歌,沫沫心裡會不會平衡,不過看了看沫沫的臉色,一切如常,帶著輕輕的微笑,薑月也送了一口氣。
這個時候老張頭也看完了《啟程》這首歌,表情有些激動。
他手裡捏著那張紙,眉飛色舞,手舞足蹈,薑月都有些擔心,這位老哥會不會把這張紙給撕爛。
老張頭重重的嘿了一聲,然後興奮道“這首歌真好,我覺得比《起風了》、《世界這麼大還是遇見你》更好,不愧是譚總!”
說著,老張頭就對薑月道“薑月,準備準備,錄一下歌試試,我下午把伴奏給你做出來。”
“這是一首難得的好歌,咱們公司那些一線歌手想求都求不到,要努力把握住機會啊。”
老張頭一邊說,一邊搖著頭,表情有些感慨。
薑月用力的點了點頭,道“張老師,我明白!”
老張頭嘿嘿笑了笑,擺了擺手,對薑月道“行了,你去練歌吧。”
薑月應了一聲,然後看了一眼老張頭手裡寫著歌詞的紙,雖然剛才那一會兒她已經把歌都背下來了,但那張紙還是拿在自己手裡比較踏實。
老張頭一拍腦袋,把紙遞給薑月,笑道“看了譚總的新歌,太高興,給忘了,去練歌吧。”
薑月聞言,點了點頭,跟著沫沫走進了錄音棚裡間。
看著兩人走進錄音棚裡間,老張頭摩挲著下巴,砸了咂嘴,心裡暗戳戳的想著,自己如果能有譚總這麼高的才華,不,能有譚總一半的才華,那現在肯定是出去裝逼了啊,哪裡還會在這小小的錄音棚裡混生活。
可惜啊可惜,自己終究還是比譚總稍弱了那麼一籌啊。
心裡這麼想著,老張頭也是忍不住老臉微微一紅。
不知道從哪裡走漏了消息,譚總給新媒體部門的新人主播寫了新歌的事情,在璀璨娛樂公司開始流傳。
眾所周知,譚越的原創歌曲,那就是質量的保證。
音樂部門那麼多嗷嗷待哺的歌手,一個個都眼巴巴的盯著譚越的歌,現在聽說了譚越又給新人主播薑月寫了歌,那頓時就熱議起來了。
倒不是對譚越不滿,一是譚總位高權重,沒人敢對譚總不滿;二是譚總自己的歌,願意給誰就給誰;三是大家都想給譚總邀歌求歌,不說譚總現在在公司的地位,單是他一個優秀原創音樂人的身份,也沒有人敢得罪。
但有一說一,對於薑月,很多人都羨慕嫉妒恨。
她一個新人,憑什麼能得到譚總如此垂青?
就因為她申請到新媒體部門做主播嗎?
既然如此,他們就不能申請了嗎?
隻要能得到譚總——的歌曲,那一切都是值得的。
“臥槽,你們聽說了嗎?譚總給那個練習生寫了一首新歌啊。”
“我也是剛才知道的,那個新人也太幸運了吧,嗚嗚嗚,讓我的經紀人去找譚總邀歌,譚總都沒答應。”
“謔,彆說你經紀人了,我聽說就連咱們總監親自去找譚總,那都沒戲。”
“那個那個你們說,我們可不可以申請到新媒體部門直播?一個練習生都能拿到譚總的歌,咱們申請過去,沒理由不行啊。”
“還真不行,吳老二你還記得嗎?”
“哪個無老二?”
“就是上次差點進去的那個吳老二。”
“噢,他怎麼了?好像最近的發展勢頭不錯,我經紀人都說他好好發展下去,三年之內,是有希望成為一線的,現在都快進入二線公眾人物榜單前列了吧。”
“是發展不錯,但吳老二前段時間偷摸摸的申請到新部門直播,你猜怎麼著?”
“怎麼著?”
“嘿,沒通過新媒體部門那邊的審核。”
“啊?吳老二都沒通過審核?為什麼啊?”
“誰知道為什麼,估計是有什麼事兒被譚總看不上?”
“不管什麼原因,都說明想要拿到譚總的歌,那難度真的不小啊。”
其他部門還好,隻是偶爾說上一嘴,但音樂部門就聊得有些多了。
音樂部門總監魏宇在路過茶水間的時候,就聽到有下屬在說譚越給人寫歌的事情。
魏宇眉頭頓時就擰起來了。
好家夥,譚總這次做的委實有些不講究啊。
自己都答應把錄音棚給他免費長期使用了,他答應自己的歌兒還沒著落,卻給其他人寫了歌。
魏宇把手向後一背,年紀輕輕的他,宛如一個老大爺般,重新走進了電梯,摁了樓層,來到了上麵一層,也就是長安大廈五十九層,他要來找譚越問個清楚了。
一些人認識魏宇,向魏宇打招呼。
魏宇淡淡的嗯了一聲,板著臉向譚越辦公室這邊走過來。
身後,一些人奇怪。
“這是誰啊?這麼大架子,跟他打招呼都愛答不理的,咱們總監跟他一比,那簡直就是太君子了。”
“第一,這位是公司大佬,音樂部門總監,人家有愛答不理的資本。第二,咱們總監本來就是正如君子,咱們公司那麼多大佬,咱們總監那都是最好的,曉得嗎?”
“不過魏總怎麼了?臉色有些難看啊,氣勢洶洶的奔著咱們總監去了,是不是有什麼事兒?”
“那不清楚,總監大佬們的事情,豈是吾等屁民所能知曉?”
“平常魏總脾氣也都挺好的,估計是有什麼事吧。”
眾人所議論的魏宇,此刻站在譚越辦公室外,敲響了譚越辦公室的門。
辦公室中,傳出來譚越的聲音。
“進來。”
魏宇推門走了進去,看了看坐在辦公桌後麵的譚越,徑直走到譚越麵前。
譚越看著魏宇表情有些不對勁,輕輕一笑,道“是老魏啊,怎麼了?看你是有事兒啊。”
兩人私交不錯,都挺不客氣,比如魏宇聽了譚越給其他人寫歌的事情,立刻就馬不停蹄的來找譚越興師問罪。比如譚越看到一臉不善的魏宇,也沒有太放在心上。
魏宇哼了一聲,坐到了椅子上,看著譚越,開口道“譚總,有件事情,我得跟你說一說了。”
譚越看著一臉正色的魏宇,好笑的點了點頭,道“行,你說,我聽。”
魏宇看著譚越不以為然的樣子,翻了一個白眼,道“譚總,之前你是答應過給我們音樂部門寫一首歌是吧?”
譚越點了點頭,道“對啊。”
魏宇繼續道“沫沫的原因我知道,那肯定是要力捧的,之前你寫了歌給沫沫,我沒什麼意見。”
譚越繼續點了點頭,之前大家常常一起出去吃飯,沫沫和魏宇也是認識的。
魏宇道“可是,我聽說您又開始給一個新人寫歌,但是譚總,我這邊可是也一直在等呢。”
魏宇作為音樂部門的總監,肩上也是有不輕的擔子。
比如有一名歌手,要出一張專輯,就缺一首質量過硬的主打歌。魏宇之前還許諾過他,要從譚越這邊給他邀一首歌,但一直遲遲沒有後續,那名歌手的專輯直到現在都還沒有發布。
譚越看出來魏宇這是聽說自己給薑月寫了一首歌,忍不住來找自己要歌了,笑了笑,道“你是來要歌的?”
魏宇一梗不做,道“對。”
譚越笑道“好,那我給你寫一首。”
之前是忙且懶,一直拖著沒有給魏宇寫歌,現在魏宇都找上門來了,不能再拖了。
譚越拉開抽屜,從抽屜裡拿出一張白紙,鋪平放在辦公桌上,對魏宇笑了笑,道“魏總,稍等。”
魏宇看著譚越這架勢,頓時愣了一下。
什麼意思?現場寫歌?
是不是有些敷衍了?
魏宇皺著眉頭,道“譚總,要不您再準備準備?”
譚越搖了搖頭,笑道“不用,等會兒寫出來你看一看吧。”
魏宇相信譚越在音樂方麵的才華,但還是有些擔心,這麼短時間寫出來的歌曲,質量能有保證嗎?
魏宇道“譚總,你這兒有沒有之前就寫好的?”
譚越捏著筆的手頓了一下,道“之前寫好的?”
魏宇點了點頭。
譚越略一猶豫,又從剛才那個抽屜裡翻出來一張紙,然後遞給魏宇。
魏宇疑惑的接過來,目光微低,向那張紙上看去。
“咦?”
“一首歌?”
魏宇抬頭,看向譚越,詫異道“譚總,這也是你的新歌?”
譚越笑著點了點頭,道“你看看怎麼樣?如果可以的話,我就給你完善一下,這是之前基本快要寫好的,符合你的要求。”
魏宇嗯了一聲,開始看起來這首歌。
魏宇雖然不是專業歌手,但做了這麼久音樂部門的總監,看歌的眼光已經磨煉出來了。
目光灼灼的盯著這首歌,嘴裡輕聲的念出了歌詞。
“蘇坡愛豆的笑容,
都沒李的甜。
八月稹午的陽光,
都沒李耀眼。
”
魏宇看完歌詞,瞬間感覺一個頭兩個大。
然後又忍著不適看了曲子,讓他意外的是,這首奇怪歌的曲,貌似還不錯啊。
把詞和曲都看完,魏宇沉默了。
他有些猶豫,這首歌歌詞他確實看的頭疼,但曲子卻著實不錯。
要了吧,但好不容易有一次從譚越這裡邀歌的機會,歌不是很好,豈不是浪費一次這麼好的機會。
不要吧,又覺得可惜,這首歌確實還不錯啊。
魏宇在這邊糾結、猶豫。
譚越也不著急,一邊喝著茶水,一邊等著魏宇做決定。
說質量的話,這首歌算不上上乘的。
隻是旋律不錯,有些吸人而已。
在前世地球上,也算一首鬥音神曲了。
前些天順手把這首歌寫了出來,但寫出來之後,譚越對這首歌又不滿意。
這首歌如果讓沫沫或者薑月來唱,或許會在鬥音上小火一把,但從長久方麵看,對自己的名聲是不利的。
譚越雖然沒有說過,但一直很注重自己的招牌,愛惜自己的羽毛,他一直以來都在塑造精品,不想讓這種一般質量的歌曲,拉低自己的價位。
經過反複思量,這首歌終究還是被譚越擱置了,隻是沒有銷毀,被他放在了抽屜了,正好這次魏宇來要歌,就順手給他看一看。
不過魏宇也不是傻子,思索了一陣兒後,搖了搖頭,開口道“譚總,您再給我來一首新歌吧,這歌不錯,但我覺得你肯定有更好的。”
譚越聞言,哈哈一笑,道“那行,我現在給你寫。”
魏宇聽了心裡一顫。
現場寫歌,這麼倉促之下寫的歌,質量會不會還比不上手裡的這首歌?
魏宇咽了口唾沫,打定主意,等會兒如果譚越隨便給他敷衍的寫一首歌,肯定不能願意他。
或者魏宇低了一下頭,看了看手裡的這張紙,到時候不行的話,就要這首歌也不是不可以。
譚越看著魏宇的動作,微微一笑,伸出手道“老魏。”
魏宇一怔,道“怎麼了?”
譚越抬手指了一下魏宇手中的a紙,笑道“那張紙還要給我。”
魏宇嘿了一聲,道“邀一送一唄。”
譚越搖了搖頭,道“不行,如果是其他歌倒是可以,這首歌就算了。”
剛才又想了想,譚越還是覺得不合適。
這首歌一出,肯定會對自己有影響。
腦子裡那麼多優秀歌曲在呢,犯不著因為這麼一首歌,拉低自己的口碑。
魏宇看譚越表情認真,知道他邀一送一的想法是破滅了,隻好將手中的這張紙遞還給譚越。
在魏宇錯愕的目光中,譚越接過紙後,哢嚓哢嚓,就把這張紙給撕成了碎片。
魏宇眼睛瞪得像銅鈴,氣道“譚總,你這是乾什麼?這首歌我雖然沒要,但質量不錯啊,你要是心情不好,就來蹂躪我,拿一首歌撒氣算怎麼一回事兒?”
譚越笑道“沒事兒,這首歌我也不太滿意,等會兒你瞧瞧我給你寫的新歌。”
魏宇不滿,道“那行,我倒要瞅瞅。”
看著譚越俯下身子寫歌,魏宇補充道“譚總,等會兒新歌我要是不滿意,可得再把剛才那首歌給我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