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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八十四章 柳暗花明(3)
這一切,聰明的霍直不能不考慮原由。他認為自己的“江湖履曆”隻是導致現狀的因素之一,還應該有更確切、更直接的因素存在。因為根據邏輯推理,那位‘吃人道長’遲管教送自己進來時就宣布了自己的權力,就算遲管教了解自己的江湖履曆,也不至於這樣吧?這其中必有不為己知的原由……
果然,事情一步步地驗證著他的猜測,第二天下午,有人以表哥的身份給他存了五千元“監幣”。由此,他就更加確信了這一點:有人在暗中挺自己。
是誰呢?是僥幸脫逃的方子嗎?不可能!首先,方子沒有這個能力。其二,欒劍都死了,方子哪敢露麵?這種形式下,他早就散開飛毛腿,能跑多遠跑多遠了。做為一個沒有依靠的殺人犯而言,恨不得改頭換麵把臉皮都刷上油漆,唯恐有人再認出他來,怎麼敢隨意出現,又暗中幫助自己呢?
但綜合起來一分析,從自己被抓到刑警隊開始,一步一步都像是有貴人相助。審訊比想象中還順利,主審喬隊長似乎有意配合自己,就像曾經與他謀劃過一樣,都是最大限度地體現自己的意誌。而且他從未對自己用過刑,兩天兩夜沒渴著、沒餓著,基本沒遭啥罪。送到看守所就更直白了,一進門,最有威望的管教就給自己“過話”。這一切隻能充分說明有位大人物在暗中挺自己。是誰呢?霍直百思不得其解……
日子在一片渾渾噩噩中無情地向前推進,把在押的犯人們拋向了一片混沌之中,偶爾的相互打鬥似乎能證明他們自己還活著。大家都是弱者,彼此發泄往往是弱者對付不幸的唯一手段。但再怎麼殘酷、難熬,他們的心中都閃爍著不曾熄滅的星星之火。都渴望有朝一日重獲自由,重拾人的感覺。霍直也曾想問問遲管教是誰求他照顧自己的,但遲管教總是一句模棱兩可的回答:“嗨!你這小子就是不會省心,舒服就好好待著唄!管他是誰呢!嗬嗬……”
霍直無奈,隻能在漫無目標的猜測中看著日子飛過。但他知道,這個挺自己的人不是自己的親屬,也不是自己的同學和老師。因為自己用的是假身份,他們還不知道自己身陷囹圄。這個人到底會是誰呢?而且這個人還不願意讓自己知道他的廬山真麵目。想破腦袋,霍直也解不開這個朦朧神秘的謎團……
他的案子出奇的快,四個月剛過,也就是總共收到兩萬元“監幣”的第二天,起訴書下達了,起訴的罪名是故意殺人,非法持槍。
又一個半月後,春江城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此案不公開開庭審理。奇怪的是,這麼大的案子竟然適用了簡易程序,法庭上除了肥胖的男審判長和一位更年期般的女陪審員、一位在電腦前打字的書記員、一位檢察院的公訴人、再沒見過其他人,核對完口供庭審就結束了。霍直以法學專業生的大惑不解質問了一下審判長:“請問審判長,我的案子怎麼可以適用簡易程序?”
一臉不耐煩的審判長推了推架在鼻梁上的眼鏡,他心想,一個靠撿破爛為生的英俊氓流子竟然能問出這樣的問題,看來是個高級氓流子。於是拉著臉說:“這件案子不複雜,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從第一審筆錄到最後一審筆錄的供詞都一致,而且受審嫌疑人隻有你一個,難道不能適用簡易程序嗎?”
霍直愣愣地點了點頭,心裡念叨:看來我國的法治進**是任重而道遠呐!
就這樣,二十天後,化名衛東的霍直接到了一紙判決書,由於初犯,又是受人唆使,而且他本人又沒給被害人造成傷害,故從輕處罰,判處衛東有期徒刑十六年,剝奪政治權利十年。
這已經是意想不到的好結果了,顯然也是“貴人”相助的結果。霍直表示不上訴,這樣十天後他就會按照規定被投送監獄服刑改造。他需要這個過程快一點,因為他擔心輪椅上的老媽,同時也想趕快換一個相對寬鬆的大空間,這樣才可以更早地查出背後挺自己的“貴人”是誰。
當難題在一定範圍內找不到正解的時候,人的思維就會向更廣闊的空間拓展。霍直在自己的圈子裡否定所有人之後,也曾想到過貴人是翁兆剛,但這個想法卻被他當即否定了。他的論點很堅強,如果一個人對仇敵一如既往地以德報怨,那麼,他不是瘋子就是耶穌,肯定不是普通人。介於這一點,基本上可以排除貴人就是翁兆剛了。可是,又想不出第二個人。所以,他隻能等待這個謎團自動解開了。
中國有句老話:無事獻殷勤,非奸即盜。人在無原無故受人恩惠時,定會內心不安,何況這個施恩與自己的人到底是誰都不知道。換做任何人都一樣,這種強加於己的恩惠隨著時間的推移,都會演變成一種心理負擔,不早日解決,恐怕會把人壓出病來。
不過,雖然這種從天而降的恩惠壓得霍直有些喘不過氣來,像塊結症一樣模糊在他心中,但在殘酷的被監管環境下,這種恩惠確實從根本上解決了最尖銳的問題,使他徹徹底底的體會到了這種恩惠的不可缺少。看著那些沒關係、沒門路的犯人遭的那些大罪,他發自內心地承認這種恩惠簡直就是雪中送炭,不但讓他免受數不清的皮肉之苦,而且還充分地保證了他做為一個男人的尊嚴。在看守所這幾個月裡,他與那些普通光頭在吃喝、自由方麵的差距可以忽略不計,單單看看那些每天連臉都洗不上的犯人身上那一層荔枝皮一樣的疥瘡,他就不得不歎服這種恩惠的不可或缺X,甚至令他產生了頗為自我鄙視的依賴感。
在被投送監獄的途中,他眉頭緊鎖,靠坐在自己那規整乾淨的行李上,隨著麵包車的顛簸,他抬起戴著手銬的雙手,揉搓了幾把白嫩光潔的麵頰,憂心忡忡地看著周圍幾個同車投監犯人那幾張畏懼愁苦的臉,心中升起一股焦急又忐忑的渴望。幾個月的看守所生涯,從那些三進宮、四進宮的慣犯口中,再加上自己的耳聞目睹,他知道投送監獄後要先關進集訓隊。傳說那裡比看守所還要苦,像《水滸傳》裡的牢軍營一樣,任何人進來,如果沒有關係、沒有門路,都要先吃一百殺威棒,來個下馬威。然後還要熬過漫長的集訓期,讓你受儘折磨,牢記規矩。這樣才能在分配到各個勞改大隊時有犯人的樣子。
傳說的恐怖總是最駭人的,無形當中會在人的內心燙上一道烙印,讓你先在思想裡承受煎熬。這種時候,霍直的內心又不爭氣起來,甚至攥著的拳頭抵住腦門,心裡默默祈禱:恩惠快快到來……
其實,祈禱是多餘的,以他一個政法大學高才生的智商而言,是可以做出正確判斷的。既然貴人在自己被捕第一天就開始施恩,而且從不間斷,進了看守所,每個月都有五千塊錢的“監幣”入賬,現在兜裡還揣著沒花完的轉賬票據,這就說明貴人對自己施恩是有長遠打算的,絕對不是一時心血來潮。而且,這個貴人神通廣大,是個相當有影響的大人物。監獄這種地方與看守所無異,在任何時代,都屬於處在盲角中的野蠻執法單位,貴人的能力當然也會輕鬆自如地滲透進來。所以,擔憂和祈禱都是多餘的。
果然,下了囚車就有一名膀大腰圓的獄警喊他的名字:“衛東!出列。”
驀地,他的擔心煙消雲散。以經驗來看,同車投監的囚犯十幾人,單喊自己肯定是關係到了。想到這兒,他十分有底氣的回答:“到!”然後拎著自己那格外顯眼的行李包向前跨了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