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一秒記住【思兔閱讀】地址:sto.ist
莫慶林把自己的外衫解下,丟給莫驚春,讓她在下麵兜著,然後一邊摘一邊往下丟,漸漸的一眼望過去枝頭隻能看見綠色了。
摘了有滿滿一兜的枇杷,二人心滿意足地準備收手。
正當莫慶林悄悄從牆頭轉身,準備一躍而下——
小院的主人出來了,他看見自家牆頭多了個人影,又見自家本值豐收的枇杷樹變得葉茂果稀,勃然大怒。
抄起家夥,中氣十足地朝牆頭吼了一聲:“賊子,還敢跑?!”
莫慶林嚇得一個哆嗦,直直從牆頭掉了下去。
莫驚春趕緊兜住枇杷,往肩膀上一挽,兩隻手都攙著一瘸一拐的莫慶林跑回莫家。
院子主人因為年紀大了沒追上來。
守在門口的高氏看見莫慶林這樣,大驚失色:“去哪弄成的這樣?”
莫驚春默默無言,瞥他一眼。
莫慶林自覺丟臉,垂頭懊悔道:“爬牆上給摔了。”
高氏瞪他:“不學好!見天的帶壞你侄女,給我自己把衣裳洗了去!”
“不想...”
“不想什麼?”高氏打斷他的抱怨,她雖然對孫子孫女們都很好,但對兒子女兒一直很嚴厲,“不想洗衣裳,以後就彆穿了!我該給你洗的?”
見他娘真的生氣了,莫慶林不敢再頂嘴,而是乖乖把衣服都給脫了下來,換了套乾淨的,摟去河邊洗。
他們摘來的枇杷就這麼攤了一桌子,當時莫驚春扶著他要跑的時候,也沒忘把半下午的成果給帶走,一路上莫慶林戲稱這腳算沒白瘸。
高氏扶額,這倆孩子,不在家監工,跑出去就為了摘這幾個果子!
莫驚春剝了一個遞到高氏嘴邊:“奶奶,枇杷能潤肺止咳,您沒事可以吃幾顆,但也彆一下吃太多了。”
高氏就著她的手咬了一口,高興道:“乖春兒真孝順,你也吃些。”
莫驚春剝了幾個就去洗手了,回來同高氏說了今日去鎮上的經曆。
“奶奶,我覺得咱們農閒的時候可以也去鎮上支個攤子,賣菜賣山上的野果核桃之類的,我看這種攤子也有不少人買呢。”
她是吃著枇杷吃出來的想法,不然農閒的時候沒有收入,她要靠攢錢攢多久才能搬去鎮上啊!
高氏不理解道:“這家家戶戶都種的東西,咱們能賣得出去?”
彆說莫家村了,就是山上的那些野核桃、野柿子,除非是荒年,不然滿山滿樹地都少人去摘來吃,城裡人還肯專門花錢買這個來吃的?
野核桃樹喜歡長在崎嶇的半山腰上,那裡路難走還容易打滑,要摘果更是得爬上三丈高的樹上去拿長長的竹竿敲。
敲下來的核桃灑在地上,又得費力去撿,一不小心就容易腳底打滑跌下山。
更麻煩的是廢了這麼大力氣,撿的百來斤的核桃去殼之後才能出五斤肉,味苦不說,每次剝皮都一手汁水,染上顏色洗都洗不掉,圖啥?
村民們怕的從來不是費力,而是費力了還沒撈好處,所以才很少人去摘。
高氏不能理解,但那位胡大嬸有個在縣裡酒樓做廚子的丈夫,見多識廣,知道山核桃處處是寶貝,可以榨油入藥。
炒熟的核桃仁還能治腰痛,朝廷裡有位貴人就很喜歡吃。
莫驚春一時不好和她解釋,自己想了過後也覺得要廢太大力氣,於是作罷。
他們現在也就三個人乾活,費時費力,去鎮上擺攤也不一定有人認識這東西,沒準大多數都和高氏想的一樣。
擺攤的事暫時擱置下來了,她有些遺憾,想著過兩天還是去找找附近村裡有沒有什麼零工,家裡現在確實太窮了,能用的現錢都隻有幾百文。
她和高氏說了自己的想法,高氏也同意了,在村裡就沒有閒著這個說法的。
吃剩的枇杷被莫驚春找了個竹筐裝起來,放在院中乾燥處通風晾曬整日。
晾好後,縫了幾個布包用來掛在屋簷下保存,順手每個布包塞了幾片鬆葉進去,這樣可以多存幾天,等想吃的時候可以取下來拿幾顆。
她等廚房砌好後才出去尋哪裡有零工的,一邊還要準備好高氏他們的三餐。
隻是人家多數都嫌她年紀小、沒力氣。
她這日走得遠了,走到兩個村以外的一個地方,到了黃昏回去的時候才發現自己不熟悉這條路。
她一邊環顧四周,儘量往村子裡的大路上走,但這個地方過了往前還得走一段隱秘的小路才能到隔壁高家村。
這段路靠山,夜間有時還會有狼下山覓食。
莫驚春一個人,腳程又不快,走到此處時已經天黑了。
兩側都是幾人那麼高的樹,路旁草從裡還時不時鑽出來個小東西,黑漆漆的什麼也看不清。
莫驚春有些害怕,默默給自己鼓勁,想著再往前走就能到高家村的舅舅家了,到時候找大舅送她回去也行。
可惜天不遂人願,就在這時忽然聽見了打鬥的聲音。
前頭不遠似乎有人影在掙紮搏鬥,看不清。
莫驚春趕緊縮起來躲在一邊不敢動,怕持刀的那人看見她殺人滅口。
春夜涼爽,穿的衣裳少了些。
她躲在草叢裡,這裡的蓍草許久未見人,興奮地亮出葉片上的鋸齒一點點磨著她露出來的皮膚,又疼又癢。
那殺人的持刀行凶,漸漸的對方落了下風,被殺手壓在身下。
一刀刀落在那人身上,溫熱的血噴濺在莫驚春的眼前,她感覺自己的心跳像擂鼓。
那人很快就沒了氣息,殺人者卻不急著走好而是搜遍了他的全身,拿到身上的財物才揚長而去。
莫驚春等他徹底走了之後,才敢站起來走過去看那人的情況。
十幾處刀口,人已經軟了,口鼻發青,應當是沒救了。
看到這場麵,她嚇得站不起來,腿一彎就跪下了,直接在死人身邊吐了一地。
直到一陣風吹來,將她的頭腦吹得清醒了些,她才驚覺自己應該趕緊離開這兒。
當她站起身想走的時候,還是忍不住回頭看了一眼屍體。
就叫他這樣躺在這,等鳥獸來分食麼?
最終還是壯著膽子使出吃奶的勁,咬牙把人拖到路邊的草叢裡,草草挖了個坑將人埋起來。
在動手的時候她一直彆開眼,不敢看那人血糊的臉,但手上還是不可避免的沾了血汙。
她終於把人埋好後,長長舒了口氣,幾乎耗光了全身的勁但還是強撐著自己爬起來,繼續往大路上趕。
或許真的是太累了又受了驚嚇,她剛站起來走到路上,就眼前一黑栽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