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勝聽得嘴角上揚,也被譚蕾的話勾起好奇心,“有什麼不好意思講的?說說唄!後來怎麼了?”
譚蕾麵露自嘲的笑容,“後來身體好了,想來跟你一起晨跑,又總覺得不好意思,總覺得沒臉再跟你見麵。”
曹勝:“為什麼?”
譚蕾苦笑,“你說呢?我來跟你晨跑的第一天就說以後要天天過來跟你晨跑,結果第二天就沒來了,這事想想,就臊得慌呀!哪還好意思過來見你呢?”
曹勝莞爾。
“那你今天怎麼好意思來了?”
譚蕾:“……”
啞然片刻後,她說:“因為今天終於鼓足勇氣了嘛!咱倆畢竟是老同學,以後在學校裡難免會遇見,回家的時候,我還想跟你坐一趟車呢!這要是一直不來見你,以後突然在學校裡遇見,不是更尷尬嘛?”
曹勝笑笑。
默默地跑了一會,他忽然問:“你明天還來嗎?”
譚蕾苦笑:“你怎麼又問我這個問題呀?這次我不敢再誇口了,萬一我現在說明天還來,明天又沒來,那我真要醜死了!”
曹勝被逗笑。
之後,兩人都默契地沒再說話,畢竟,跑步的時候,聊天很費氣力。
而譚蕾的加入,讓曹勝跑步的速度降了下來,她跑不快,他隻能放慢速度,照顧她一點。
這樣的結果就是今天的一千米跑完,他比往常輕鬆多了,身上沒出多少汗,呼吸也比較平緩。
而譚蕾則和上次差不多,呼吸急促、滿頭大汗、臉色煞白。
見狀,曹勝也和上次一樣,讓她在操場邊稍坐,他去不遠處的小賣部買了兩瓶水過來。
遞了一瓶給她,在她旁邊坐下。
此時,操場上晨起鍛煉的人明顯比之前多了一些,天色也亮了不少。
“很累吧?”
喝了一口水,曹勝微笑問她。
譚蕾此時呼吸已經調勻了,但臉色還是有點蒼白,看他一眼,她點點頭,笑道:“是呀!以前沒有晨跑的習慣,突然來跑步,真挺累的,真挺佩服你的,竟然能堅持這麼多天。”
曹勝笑笑。
譚蕾轉臉看著他,感慨道:“你這麼帥,為什麼還要堅持健身呢?你不健身,應該也能很容易就找到女朋友吧?你想迷住誰呀?”
曹勝失笑,“你覺得我健身,是為了迷住誰?”
譚蕾眼裡浮現笑意,“難道不是?”
曹勝:“當然不是!”
譚蕾沉默數秒,微露笑容,又問:“哎!老同學,咱們來這學校也快有一年了,你又這麼帥,應該談女朋友了吧?”
問我這個?
曹勝看著她,心裡懷疑她是不是想追他?
也有可能是作為老同學,她出於好奇,才問的這個問題。
而他最近並不想談戀愛,隻想集中全部心思碼字、賺錢。
所以,轉念間,他微笑點頭,嗯了聲。
不管她是不是想追他,隻要他承認自己已經有女友,她就不會跟他表白。
隻要她不表白,他倆之間的關係就不會變得尷尬。
譚蕾臉上的笑容好像僵硬了一瞬,隨即滿臉笑容道:“不錯呀!恭喜恭喜!對了,那美女漂亮嗎?學什麼專業的?是我們大一的嗎?什麼時候帶出來讓我見見?”
曹勝:“謝謝,有機會我介紹她給你認識。”
譚蕾:“好!那就這麼說定了哦!我可是很好奇的。”
……
之後兩人又閒聊了一會,她便起身告辭離去。
曹勝也起身回宿舍。
路上他決定以後不管誰問他有沒有女友,他都承認已經有了。
沒彆的目的,隻為避免陷入感情的漩渦,浪費自己的時間、分散自己的精力。
他記得網文圈的大神間,一直流傳著一個說法:不瘋魔不成活。
但凡走上過巔峰的大神,好像都曾有一段挺長時間的心無旁騖的碼字時期。
這個時期,筆下的故事占據他們全部的心神,宛如瘋了一般。
這種狀態下,他們的作品質量越寫越好,漸漸的,他們的作品在很多讀者眼裡就成了神作。
所以,好的作品,是需要全神貫注的。
沒有誰能隨隨便便成功。
這句話在網文這一行,體現得很明顯。
心思不夠純粹、精力不夠集中的作者,縱然天天碼字,也隻能混一個不上不下的成績,年複一年,也沒可能從無數作者中,脫穎而出。
原時空,他曹勝全職碼字後,就曾連續多年不溫不火,餓不死,也發不了什麼財。
直到他跟女友求婚的時候,她一邊脫他褲子,一邊笑著跟他說:“你不要跟我求婚,我不要你負責,你也不用把我當你的結婚對象,等我找到合適的,我就會結婚,希望你也一樣。”
沒多久,她就主動跟他分了手。
他被這事刺激了,之後他用心好好寫了一本書,上架後,也連續幾個月每天更新上萬字。
那段時間,他心裡隻有書裡的人物和劇情。
而那本書的成績也沒讓他失望。
第一次讓他嘗到月入過萬的感覺。
那本書之後,他的收入就不再像以前那麼低,漸漸存錢買了房、買了車。
正是因為重生前,他曾憑寫小說賺到了錢,真的改善了生活,所以,他重生後,首先想到的賺錢門路就是寫小說。
並且一直覺得自己這樣的實力,在1997年開始寫小說,應該能賺挺多錢,那時候,他沒想過要怎麼提升自己的寫作水平。
隻想走取巧的路線——每開一本新書,都搬出一個全新的題材。
但最近,他有了更大的野心。
他希望自己的作品質量能越來越好,讓“中原一點灰”這個名字,被更多人記住。
所以,他想趁著目前寫網文的人還不多,抓緊時間,努力提升自己的寫作水平,儘力增加自己的先發優勢。
在這個時期,他不想戀愛。
他想等記憶中那些大神入行後,和他們一較高下。
……
他是這麼想的,也是這麼做的。
整個5月,他的心裡都隻有《我欲成仙》這本書裡的角色和劇情。
每天隻有飯後和睡覺的時候,回宿舍。
其它時間,不是在課堂上,就是在成教樓裡碼字,每個周五、周六的晚上,他都會在網吧包夜,上傳自己的稿件。
對了,那天他承認自己有女友之後,譚蕾就沒再來操場和他一起晨跑。
5月中旬的時候,他偶然在自己的書評區看到《第一次親密接觸》這個書名。
上網一搜,他驚訝發現痞子蔡的《第一次親密接觸》,已經在網上發表了,並且,發表的時間,並不比他的《和空姐同居的日子》晚多少。
他的《和空姐同居的日子》是今年2月發表。
《第一次親密接觸》是今年3月發表。
兩本書發表的時間,前後相差沒超過1個月。
之前,他一直以為自己這本書比《第一次親密接觸》發表時間要早不少,沒想到兩本書的發表時間竟然相距如此之近。
直到最近他們這兩本書都在網上越來越火,有人在他的書評區提到《第一次親密接觸》,他才後知後覺地發現這個現實。
他不確定原時空這本《第一次親密接觸》是不是也是98年3月發表的。
但眼下這個時空,他們這兩本書的發表時間如此之近,曹勝有點擔心:如果這本《第一次親密接觸》的人氣,比我這本《和空姐同居的日子》人氣更高,這個時空的大眾,以後會不會還是會以為《第一次親密接觸》才是第一本網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