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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七十章 重出江湖(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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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貓這麼一說,大家儘管有點害怕,還是忍不住心中的好奇,一個個去找高一點的地方去往沼澤濕地的方向看去。

想看看到底是什麼東z在沼澤地興風作浪。

隻可惜看來看去,隻看到那野豬在濕地上撲騰嚎叫。

並未看到汙濁的渾水下藏著什麼怪物。

陳淩也看不清裡麵的東西,但看到周圍的環境後,心裡頭暗想:“不會是土龍吧?”

但是看看周圍,這裡是南山深處的沼澤,距離北山那邊緊挨著大秦嶺瘴氣山穀的濕地還是挺遠的。

兩條土龍是在瘴氣山穀附近的濕地安家了。

並且已築巢產卵。

按說是不會輕易離開。

“再說就土龍那體型,吃鴨子大鵝還行,想拖下去一頭野豬,估計夠嗆。”

陳淩想著,又暗自搖頭,覺得不大可能是土龍。

不過看阿福阿壽和狗群都是躁動不安,在濕地旁打著轉轉,叫個不停。

陳淩便走過去,對著遠處沼澤地裡將野豬拖下去的地方,砰砰開了幾槍。

山貓等人見狀,也過來衝裡頭開槍。

一陣密集的槍聲過後。

濃鬱的火藥味彌漫,沼澤地了沒了動靜。

雖然大家也知道肯定是沒有打到裡頭的東西,但放了一陣子槍,心裡痛快多了。

今天這先是讓一群黃喉貂嚇了一跳,要回家了又有沼澤地的怪東西出來嚇人,不發泄一番,心裡疑神疑鬼的,容易落下心病。

“行了,時候不早了,把野豬開了膛,咱們就往回走吧。

等回去了,我去金門村問問山猺子的事,要是廣利叔不知道,我再打電話問問懂這個的老教授。”

陳淩又給大家安了安心。

然後處理好獵物,各自或背或扛,由老虎與狗群開道,向山外趕去。

至於沼澤地裡頭有啥。

他們沒誰去打破砂鍋問到底,非要追究一番真相的。

天快黑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早點回家的好。

不過今年山裡就是熱鬨得多。

太陽一落山,鳥雀歸林,野獸出洞,各種野東西就都出來了。

時常是在兩旁的林子當中,突然傳來‘沙沙’的響動,便有狐狸、山狸子、鬆鼠各類小獸蹦蹦跳跳的遠去。

有時候還有野猴子在昏暗的林子裡吱哇亂叫。

阿福阿壽見了還想去追。

被陳淩嗬斥了幾句,才老實下來。

當然也有很多窺視它們的野獸,和在高處山岩上蹦躂的野牲口等。

對於這種情況,他們也隻是放幾槍驚跑它們就算完事。

總的來說,回去是很順利的。

即便是背了獵物,他們出山的時候也比進山腳程快。

傍晚沒到七點呢,就已經趕回村裡了。

早上八頭鹿,晚上又背回來十來頭野豬,村民們紛紛出來圍觀。

那些來遊玩的,也是湊過來身後在獵物上摸來摸去,嘖嘖稱讚。

陳淩見此再次喊了聲:“攆山下水,見者有份,大夥先散開,一會兒都有肉分。”

瞬間引得歡呼聲雷動。

對這些城裡人來說,來這裡遊玩,風景好吃得好也就算了。

遇到打獵的居然還能分到獵物的肉。

既驚喜又覺得新奇。

很多人上學都沒領過獎,現在啥也沒做,就能分到肉。

還是人家剛打的獵物。

這種感覺真是太棒了……

於是一個個興高采烈的,嘰嘰喳喳的跟個孩子似的。

連那些中年漢子也都高興得臉龐發紅,給陳淩他們遞煙啥的,場麵熱乎的不得了。

紛紛說以後隻要有時間就還要過來玩。

這次說的就帶上了真情實意了。

畢竟除了陳淩家的農莊外,村裡的東西還是相當便宜的。

物價便宜,住得舒服,玩得開心,怎麼能讓人不喜歡呢。

路遠點就遠點,也無所謂的。

當晚,農莊大門外燈火通明,陳淩就在這兒擺著幾張大門板拚成的桌子當成肉案板,跟大家夥分肉。

今天的獵物大多是兩頭老虎打到的。

而老虎現在明麵上又是跟著他,是他養的。

那今天自然還是他來當‘頭銃’,也就是他自己分的獵物最多,也享有分配權。

村民們很高興。

但還是沒有這群城裡人的情緒高漲,一個個人頭攢動著,在肉案前圍得嚴嚴實實,不停地說著話,對那些開膛破肚的野豬和梅花鹿指指點點。

有很多人確實沒見過野豬,也沒見過梅花鹿,更沒有這麼近距離的接觸過,就特彆好奇。

還有些人也分不清這些獵物身上哪個地方肉比較好,看著野豬腦袋那麼大,鹿腦袋的角那麼漂亮,就憑著好玩的心態,讓陳淩把腦袋分給它們。

也有的見識過野豬王的獠牙,就追問陳淩這些豬咋沒獠牙呢,他們是想要獠牙收藏的。

但不管如何。

每當陳淩給他們分到肉的時候,他們是最高興的,一個個就像是排著隊領獎的小學生似的。

那股子興奮勁就彆提了。

最後一幫子人熱熱鬨鬨的折騰到了晚上九點多才散去。

有獨自一人的,有夫妻倆的,也有一家好幾口的,各自學著村民那樣,把肉用草莖捆上,拎得高高的,喜氣洋洋的就回家去了。

看那高興的樣子,晚上恨不得抱著肉睡一樣。

不過他們高興過後,還是得麵對現實,因為這些肉是沒辦法完好的帶回去的。

那沒辦法了,隻能吃掉或者把肉留在居住的村民家裡了。

也有舍不得的,覺得第一次分到獵物的肉,感覺很新鮮,有特殊的紀念意義。

更多的人就選擇吃掉。

所以第二天早上,村裡早早的就飄出了肉香,各家各戶都在用大鍋燉肉。

陳淩一分肉,省了這些人一天的夥食費了。

當陳淩父子倆從縣城騎著馬,帶著兩頭老虎回村裡來的時候。

好多人還攔住他,讓他待會兒嘗嘗出鍋的鹿肉和野豬肉。

說實在的,按陳淩的挑剔,這些獵物的肉除了那些半大的野豬,彆的就沒啥可吃的,全是喂老虎的。

梅花鹿多是老鹿了。

野豬呢也有一半是母豬。

這樣獵物的肉就需要燉很長時間,還不一定燉得爛。

不過人家熱情,陳淩也就下來與大夥攀談幾句。

說東說西,說老虎說山中野獸,說當地傳聞,也說從村裡年輕人嘴裡聽來昨日山裡遇到的奇聞怪事。

像黃鼠狼的山猺子捕獵野豬,沼澤地有怪物拖野豬下去吃掉等等。

說起這個,大家的談興都很高,也沒人急著去看肉好沒好,到沒到出鍋的時候。

連村民們從田地裡巡邏回來,也加入他們當中,和趕飯場一樣。

說著說著,就有小孩子的媽媽奇怪的問陳淩。

說他們進山一趟就能打到這麼多獵物,山裡的那些野物能經得住他們這麼打嗎?

陳淩就解釋說,他們這裡打獵也就是入秋之後,秋冬季節居多。

而且也就這兩年獵物多了才開始。

春天夏天是禁獵的。

那是野東西的繁殖旺季。

另外,就算春天不完全禁獵,能進山打獵去,也不多的。

最多就是下點夾子,下幾個套子,弄點小獵物罷了。

至於會不會把山裡的野物打完,這個擔心實在沒必要,他們也不是每天都去的,有老虎也不會吃完。

再說了,獵物又不是沒長腿,到了一定程度了,不會那麼傻傻的不知道跑的。

況且快秋收了很多人家裡還有正經事要做。

有的甚至收完秋了,就要繼續打工去呢。

打獵這種事,又不是人人技術高超,進山必有收獲,哪比得上在外頭打工賺錢多呢。

在外頭闖蕩著混起來了,總比在這山溝裡強。

“你們城裡人就是想得多,俺們這兒以前那野東西多的,公社組織去打,個人也進山打,打獵啊采藥啊,那可都是除去公分之外,實打實能落在自己手裡的好東西,收獲好了,不隻能填飽肚子吃上肉還能有點餘錢,大夥一個比一個積極。

那個時候沒搞幾年確實是把山裡的東西打少了。

你說都打沒了麼,那也沒有。

很多都跑大秦嶺深處去了,要不就是往南去了。

山裡的野東西也都精著哩,不會等著你把它們一鍋端了還不知道跑的。

你再看看這兩年山裡是啥樣就知道了。

什麼梅花鹿、麂子,這不又都回來了麼?豺狗子、豹子也回來了,連土豹子也多得很。”

這是陳大誌在說話,人家給他遞了幾根好煙,他談興很濃,說起來就沒完。

趙玉寶拄著一根長長的趕羊鞭子在旁,聞言就嗯了一聲,“大誌說得也有道理,不過我上半年沒來你們村的時候,老韓跟我說,現在國家全麵禁槍了,要把各類槍支全都收繳上去。

除了明麵說的怕鬨出大亂子,就是怕沒完沒了的打獵。

說啥很多稀有的動植物,都快滅絕了,人家外國人早就有這方麵法律,咱們應該也快了。”

“那俺不知道,你們大作家大教授說的,老百姓哪裡聽得懂。”

陳大誌擺擺手,把視線看向陳淩:“讓富貴說,富貴不是有那啥打獵的證麼,他是啥時候都能打獵。”

陳淩哈哈一笑:“我說啥,我也不知道啊,我有證我也不亂打啊,山裡多了就打,少了就不打唄。”

他這話聽著無賴。

其實現實就是這樣的。

因為在國內,這種禁獵或者禁漁都是區域性的。

比如國家出台了野生動物保護法,強調獵殺捕捉野生動物會判重罪,劃分出來三六九等。

但是某個區域,某種野物泛濫成災,比如野豬,這就要特殊對待。

像是後世都二零二幾年了,很多地方卻又都放開了,一年當中的禁獵期縮短為三個月,也就是夏天三個月禁止打獵。

剩下的三個季節隨便打。

當然了,這個就是為了對付野豬的,其它獵物一年不能獵殺超過多少隻,也有獵殺標準。

再說明白點,陳王莊這裡的野物都開始泛濫了,風雷鎮那邊野物少,那風雷鎮那邊就安分點遵紀守法少去山裡打獵,陳王莊這邊該咋地還是咋地。

因為這裡的野物危害莊稼危害山民安全了,就得去打。

等打的少了,那就不打唄。

根據實際情況來嘛,多簡單的事。

再說了,陳淩還有神奇的日月洞天,隻要獵殺的不過分,說是能為所欲為也差不多了。

“行了,你們吃吧,我還有事呢。”

聊了一陣,陳淩就準備走了,對趙玉寶說:“我給韓叔打電話沒打通,待會兒得去金門村一趟,打聽打聽剛才聊的山猺子的情況。”

趙玉寶聞言長長哦了一聲,“是這樣啊,我說小林昨晚也沒回去,去他老鐘那邊了,你咋自己回去了,原來是問老韓這事兒了啊。

那你去吧,我們待會兒再找你嶽父放羊去。”

“好嘞,睿睿,不要玩了,咱們走了。”

陳淩牽上馬,走到路邊,這時睿睿正跟村裡的一些小娃子們圍著兩頭老虎玩鬨呢,讓老虎坐在地上,把老虎腦袋擺的全是骨頭,擺的高高的,讓它們頂著。

弄得阿福阿壽一臉委屈巴巴,還不敢動彈。

一動這些骨頭掉了,還得重新來。

它們又不敢有一點反抗。

沒辦法,陳淩讓它們看孩子,它們能不看嘛。

現在陳淩一發話,終於鬆了口氣,小跑到陳淩身邊,離睿睿離得遠遠地。

陳淩把他抱到馬上:“看你弄的手上臟的,回去洗洗手就跟著你姥爺玩吧,彆跟著我了。”

他聽了立馬轉過小身子,用黑白分明的大眼睛望他,哼唧著撒嬌:“嗯~嗯~爸爸,睿睿乖!”

這是還想跟著他出去到處玩呢。

“你還乖?把阿福阿壽嚇成什麼樣子了?我看那些小狗獾子就是你給放走的。”

陳淩無語的刮了他一下小鼻子。

家裡也就黑娃小金和小白牛不怕他,由著他折騰,很是耐心。

彆的就不行了,尤其阿福阿壽這些後來的,本來剛開智就還是小孩子心性呢,碰上睿睿這樣調皮搗蛋的小奶娃,都是孩子,湊一塊,天生就相克。

陳淩讓它們帶娃實在是委屈它們了。

於是就把阿福阿壽留在家裡,關在木樓的一間客房裡,先不讓它們出來。

他自己就帶著睿睿騎馬趕往了金門村。

到了金門村,還沒到劉廣利家呢,就看到一幫子人在在金水河撐著船拿著槍,在河裡來來去去,對著河畔的水鳥不時開上幾槍。

“謔,好家夥,今年連槍幫也重出江湖了啊。”

所謂槍幫,就是水上打獵的,這個打獵自然不是打漁,而是專門獵殺那些水上大大小小的水鳥的。

比如野鴨子、白鷺、大雁等。

小一些的,麻嘎子、秧雞子,甚至水邊的土燕子那也有打的。

像是陳淩這個年紀的,小時候還見識過槍幫打獵的盛景。

再往後像是六妮兒他們,甚至再大一點的,就都不知道了,聽都沒聽說過。

甚至不知道這些水鳥有啥可打的。

還是以前跟現在大不一樣的緣故。

以前有的年份,那大雁野鴨子,就跟陳王莊水庫的土燕子一樣,飛起來的時候遮天蔽日的,動輒數千上萬隻。

那時候槍幫也叫打雁隊,和打狼隊差不離,由公社組織,也有自己去的,白天晚上沿河行船,尋找這些水鳥的落腳點,然後一群人就開始轟轟烈烈的舉槍獵殺。

最繁榮的時候,離得老遠都能看到天上的野鴨子和大雁往水麵掉,一天打數百上千隻,比攆山打圍還要刺激過癮呢。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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