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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六章 壞事(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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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哎哎,可不敢瞎說啊富貴,不能對龍王爺不敬。”

周圍人聽到陳淩的話,被嚇了一跳。

先是對他一陣責怪,而後又幫他向龍王爺求情,求龍王爺彆跟他這個小年輕一般見識之類的。

陳淩被搞得無奈,也跟著拜了拜。

心想還不是你們說得太誇張了?之前還說一口吃下去一隻鴨子呢,轉眼就說能一口吃下一頭牛犢子了,有鱗有爪又頭上長角的,這說法不往龍身上靠都說不過去啊。

不過拜完之後,眼見著大家夥全都緊張兮兮的,就道:“大家彆害怕,太平盛世,能有啥妖怪?估計就是啥魚在搞怪,以前堰塘的蛇頭魚老大的個頭,不也吃鴨子麼?小鴨子一口一個,估摸水庫裡的跟這個也差不多吧。”

村裡這水庫修建於五六十年代,而且以前這裡就有水,跟老河灣相通,一直沒有乾涸過,養出來啥大魚也是很有可能的。

“不是,絕對不是,要是魚俺們還能不認識?這玩意兒就是跟妖怪一樣一樣的,青麵獠牙,那大嘴一張真的能吃下牛犢子哩……”陳澤幾個號稱親眼見過的,&nbp;急忙辯解。

聽他們越說越起勁,越說越誇張,&nbp;陳淩就沒興趣再聽他們瞎白話了。

在鄉下很多時候就是這樣,&nbp;見到稀奇古怪的東西,&nbp;很容易就有人誇大胡吹,最後說的自己都信了,&nbp;其實隻是自己嚇唬自己。

就起身到大壩北側的池塘附近挖了點泥土,提著魚回了家。

屋門前,王素素正在陪著妹妹寫作業,&nbp;趁著溫暖舒適的陽光,小媳婦捧著簸籮,拿著一塊蠟給棉線上蠟,這是在納鞋底之前的準備。

入了秋,&nbp;棉鞋要開始備上了,她自己的,陳淩的,還有王真真的。

見丈夫出去這麼久才回來,便抬起頭,&nbp;隨口問了一句。

陳淩就把今天水庫裡的發生的事情簡單說了下。

“水庫真有妖怪嗎姐夫?我能不能去看看?”王真真聽到這樣的稀奇事立馬有點坐不住。

“哪有妖怪,都是他們瞎說的。等你寫完作業,我帶你過去瞧瞧,&nbp;不過以後你們出去玩的時候,記得不要往那裡跑,水下的東西有點凶。”

臨近中午,陳淩就是簡單把花盆收拾了一下,這些還是他爺爺奶奶留下來的玩意兒,&nbp;他母親嫁過來後,才開始每年種些好看的花草,一到春天就滿院子芬芳,&nbp;使他的童年記憶都伴隨著花香。

後來隻剩下他們父子兩個,&nbp;就再沒那份閒情雅致了,&nbp;到現在好些年沒用過,堆在角落積灰。

這幾個花盆都不小,&nbp;圓的、方的、六角的都有,&nbp;最小的也有二十公分的直徑,&nbp;是本地窯燒出來的殘次品,&nbp;哪個人家買水缸、水甕,&nbp;就免費送幾個,但是在外觀上還是不錯的。

畢竟不好看的家裡也留不下來,很多不是打碎了,就是當成牲口槽、醃菜罐用了。

吃過飯後,陳淩就領著媳婦和小姨子去水庫附近轉了轉,看了看稀奇,過了晌午,也還是有不少人在大壩上來回晃,想看那妖怪長得到底是啥模樣,可惜再沒露過頭。

沿著大壩來回看了看,眼見著王素素姐妹兩個去和村裡的婦女們說起話來,陳淩自己就又去挖了點土回家,開始擺弄自己的花草。

早上把這些菊花、蘭花往回帶的時候,他是特意用濕潤的泥土護住了根部的,每棵的根子上都帶著大塊的泥土,也不用打掉,等在花盆覆好土之後,直接栽種進去就行。

當然了盆栽的是蘭花,菊花就沒必要往盆裡栽了,挖兩道溝種地上就行,菊花生命力頑強,是很好活的。

這些菊花、蘭花是山中純野生的花草,在洞天內部也是野蠻生長的狀態,生命力是頑強了,花朵更肥厚也更大了,但是並不美觀。

他現在帶出來的菊花、蘭花各三種。

蘭花挺好的,他很滿意。

菊花就不太一樣了。

山中的野菊花不管是什麼種類的,都有一個共同特點,&nbp;就是開的花都很小,最大的也不過就是兩個銅錢那麼大,而且花瓣單薄,&nbp;通常也就隻有一兩層。

並不會像普通菊花那樣開的花團錦簇,繁複重疊,即使小雛菊,&nbp;也是多層花瓣。

雖然野菊花在這點上比不得普通菊花,也不是沒有好處。

花雖小,但很精致,適合大麵積種。

等來年,圍著院子中央的小竹林密密麻麻長一圈,金黃、紫紅、雪白三種皆有,會比普通菊花還要漂亮的。

這三種野菊花裡麵,白色的最好看。

屬於繡線菊,一朵朵白色小菊花攢成半個繡球狀,花朵雖小,卻很繁茂。

栽種在洞天裡麵的,已經成了規模,尤其在花開時,整株的枝條全部被細巧的花朵擠滿、覆蓋,形成一條拱形花帶,樹上樹下一片雪白,極其惹人喜愛。

但菊花也就是點綴和陪襯。

讓陳淩比較重視的還是蘭花,雖然也是野生種,但總體來說,在洞天生長的這幾天時間,變化卻是相當之大。

每株蘭花漂亮了不止一個檔次。

而且根本不需要修剪,往花盆裡一栽就足夠美的了。

濃香、幽香、淡雅三種蘭花,花香不同,外觀也不同。

其中濃香的那一株最為惹眼。

墨綠色的葉子,每片葉子仿佛包裹蠟質一般,肥厚而有質感。

花瓣金黃,呈狹長的橢圓,純淨無暇而沒有絲毫雜色。

在陽光的照射下每一片花瓣都呈現極其鮮亮的金黃色。

這株蘭花外觀雖然雍容,但並不豔麗,反而有點冷清的感覺。

給人一種這朵花剛被蒙蒙細雨洗禮,很清新,很乾淨。

與它濃鬱的花香形成極大的反差。

令人一眼驚豔。

另外兩株則沒有這個醒目。一株是玉白色的花瓣,狀如梅花,內裡泛紅,也有一株淡藍色的,如蝴蝶,花苞顏色很淡,但是開花之後,顏色就會慢慢濃厚起來。

都有各自的特點,與菊花搭配,非常賞心悅目。

下午兩點忙活到四點,蘭花入了盆,菊花則種在竹圃前挖的兩道溝裡,翻過土後鋪了層塘泥,擺放好,稍微修剪之後,就不再多管了。

等過段時間,它們會長得更好。

聞著花香,陳淩心情舒暢的哼起了小曲兒,把廚房的魚提溜出來,在井邊一通收拾。

媳婦懷孕了,魚不能少。

洞天的紅鱔魚都吃了好幾條了,煎炸蒸煮各種方式都嘗試過了,比普通鱔魚更好吃也更滋補。

經常就是每周吃兩條洞天內的魚類,吃的時候搭配著外界的魚類做湯,這樣來弄的。

現在陳淩自己的生活重心就是自家媳婦,一日三餐不帶重樣的,以往無聊的時候,說不定還要去縣城擺擺攤,趕個大集。現在根本就沒那個心思。

不止是他高興,關心他的,跟他關係要好的,也跟著高興。

這不,他把魚殺好,準備再從洞天搞兩條山鯰魚出來,梁紅玉和秦容先兩人就推著車子,陪著王素素和妹妹一塊進了院子。

他們兩個在國慶的時候,回了趟京城,見了見老友,住了陣子,昨天上午才返回的淩雲。

這次還把女兒帶了回來。

知道王素素有了身孕後,二話沒說直接就打電話把女兒喊了過來,說讓過來的時候買點東西。

那家夥吃的、穿的、玩的,都給買全了。尤其將來孩子的小衣服小鞋子備了一堆,小號的大號的,估計能穿到兩三歲。

互相認識之後,自然又是一陣歡暢熱鬨,晚飯都吃到夜裡九點。

老兩口這女兒年紀並不大,才三十歲出頭的樣子,是位女歌唱家。

她是隨父姓的,叫秦月茹。

身材很高挑,燙著卷發,漂亮大氣。

主要是氣場很足,平常不說話的時候,會給人很難接近的感覺。

但隻要一說話,一笑起來,那就跟換了個人似的,眉眼彎彎,極為柔弱的樣子,說話也是柔聲細語,嬌嬌氣氣的,比王素素說話聲音還要低。

上個茅房居然還要王素素守在外麵彆走,說是怕黑。

這下陳淩終於知道她女兒小栗子的脾氣怎麼來的了。

他們這一家之後,沒過兩天,韓闖也帶著江曉慶過來了,不可避免的,也帶了很多罐頭、補品。

陳淩還納悶他怎麼知道的。

結果他說是郵遞員那兒聽來的。

這郵遞員確實大嘴巴,陳王莊水庫的事就是他給說出去的,搞得這兩天附近村裡、縣城裡的,好多人過來看稀奇。

韓闖就是聽說了這事,準備來找陳淩玩。

然後一說陳淩的大名,就從郵遞員嘴裡知道了陳淩媳婦懷孕的事。

也的確,這郵遞員經常過來送報紙的,這點事兒哪能瞞得住他?

來了熱鬨了半天,本來是要吃晌午飯的,沒想到村裡臨時有事,把陳淩喊了過去,他們當天也沒留,隻說過些天,等村裡都收了秋不忙了,再過來耍。

村裡的事情其實也簡單。

還是陳二柱剩下的那點爛攤子怎麼處理。

這兩天縣裡來了口信兒,說這龜孫子判刑了,犯的事挺多,想出來估摸著有點難。

王來順就想著把二柱包的地,商量商量,看看是不是把承包費稍微退回來點,繼續把耕地種上。

那片很多都是河灘附近的良田,荒著太浪費了。

另外像陳淩這樣的,和二柱交換了耕地的,之前他們家的十畝地也可以再還給他,隻需要每年給大隊交點錢就行,也不太多,甚至先欠著也行。

這樣種地的事,自然是很好解決的。

陳淩覺得太麻煩,不想再收回來,其他人卻非常好說話,種地誰不會,村民們對耕地的熱情是無與倫比的,把地要回來,種點菜吃也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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趕著秋收前,菠菜、蘿卜、白菜啥的都能種,種完菜還不耽誤種冬小麥,這多好的事啊。

不種小麥,土豆也行,按季節說屬於冬洋芋,吃起來不太好吃,口感上有點麻嘴。

於是,這件事非常順利就解決了。

陳淩家以前的十來畝地最後也讓幾家分了分,在兩年多的租期之間先種著,時間到了再說。

於是以前把耕地承包給二柱的幾戶人家也開始忙活起來,在村南又是犁地,又是壟溝的,連續好幾天人都不斷。

王聚勝也有兩畝多地在那邊,準備種點土豆,就把陳淩喊了過去,趕著牛幫他犁了兩遍地,犁完又把土豆種下去,好一通忙活。

沒辦法,他們自家的老子娘跟親兄弟都指望不上,隻能往這邊找了。

……

秋意漸濃,陳淩倚在院裡的躺椅上,望著天上如棉絮般的白雲,覺得時間過的好慢,這兩天做夢,老是夢到滿炕的娃娃,咯咯笑著,爬來爬去。或是流著口水,趴在他胸口,含糊不清的喊他爹的景象。

睜開眼,結果發現是場夢。

還要等媳婦懷胎十月才能見到小孩兒。

太難熬了啊。

輕輕歎了口氣,把懷裡的報紙放到一旁。

突然,目光被不遠處的人家裡綴滿枝頭的柿子所吸引,黃澄澄的,在陽光下泛著光澤,已經熟透了。

“素素啊,今天晌午想吃啥?要不我給你烙點柿子饃?”

“咱們家沒柿子啊,還是煮玉米棒子吧,好吃也省事。”

“玉米棒子也沒了啊,聚勝哥給送來的那些,昨天就吃完了。”

“你還想吃嗎?想吃我去給你掰點。”

王素素很喜歡吃嫩玉米,百吃不厭的那種,蒸的、煮的、放在湯裡的,她都喜歡。

“我去吧,老是掰彆人家的不太好,我淘兩碗大米去二嬸子家換點。”

“彆啊,她家今年沒怎麼澆水,結出來的玉米棒子又短又小,玉米粒都是癟的,咬下去全是水泡子,根本不好吃。”

陳淩擺擺手,王老太太中秋就讓閨女接走了,兒子也就是莊稼收割的時候才回來,其它時候沒啥人管地的。

“你去備兩碗大米,我去換,我知道誰家的玉米棒子好吃。”

由於本縣稻穀種植少,用大米這東西拿出來換,彆人家也高興,覺得是精貴玩意,比較受用。

王素素聽他這樣說,沒啥意見,丈夫嘴挑她是知道的,他說好吃的肯定不會差,就去裝了一瓷盆的大米,放在籃子裡用布蓋好,給他提了出來。

其實今年嫩玉米能吃了以後,前院玉強最先給了點,王聚勝和王立獻兩家也給送了兩次。

吃的並不算少。

這東西可蒸可煮,味道香甜,吃一個意猶未儘,吃兩個也不占肚子,不會感覺到飽。

所以隻要是有,飯桌上經常一天三頓都不落下,大人小孩都愛吃。

這樣吃得就非常快,不怎麼注意,就吃光了。

陳淩換玉米棒子去的是二毛驢家。

他家常年養羊、養驢,這兩樣糞肥是相當有勁兒的,二毛驢家開春的時候,耕地也沒變動,田裡的地力很肥,結出來的玉米棒子又粗又長,粒大飽滿,味道也好。

陳淩是第一次上他家,這漢子見他上門很是熱情的拉他坐下喝茶聊天,知道他的來意後,二話沒說就去田裡給他掰了滿滿一大袋子玉米棒子。

一路上還興致勃勃的聊起來前些日子進山的情況。

這人對陳淩熱情不是沒來由的。

他是陳玉強乾爹,小森的乾爺爺,陳淩之前是救過這小娃一命的,人家這邊也一直念著。

“還聽說你前陣子從鄉裡牽回來兩隻大肚子羊啊,路又遠又難走的,費老鼻子勁吧?”

“是啊,老費勁了,走一陣歇一陣的,都不敢走快了。”

“哈哈哈,要是換往年啊,俺家羊這時候也就懷上羔子了,也不用你跑那麼遠,從俺家牽回去一隻就成。”

“沒想到今年家裡進了狼,把羊嚇壞了,大公羊也讓嚇得不中用了,配了幾次沒配上,唉……”

“驢子哥,你找人給看看啊,這不算啥大毛病,喂點藥打個針,也能治好的。”

“對,估摸著是能治好,俺準備下個大集上去鄉裡找人問問。”

“不逢集也行啊驢子哥,家裡沒活忙的話,直接去鄉裡畜牧站,找老巴頭,這老漢是老獸醫了,這樣的毛病一看一個準。”

“哎喲嘿,你娃現在熟門熟路了啊。”

“行啊,照你這麼說,俺這兩天就去看看。”

二毛驢戴著草帽牽著幾隻羊,陳淩扛著玉米,兩人笑談著往地埂上走。

剛出苞米地,突然看到南邊濃煙滾滾,隔著田地裡青綠的秸稈,隱隱約約還能看到火光。

陳淩瞧的一愣,二毛驢卻跳起腳來,大罵著跑了過去。

“小忘八羔子,讓他不要瞎胡鬨,還是給老子惹出事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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