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一實習警察,真沒想破案啊》轉載請注明來源:思兔閱讀sto.ist
蘇小小把李尋帶到了蘇記炒粉店,讓媽媽給他做了份炒粉。
李尋也沒客氣,他是真餓,三兩口扒拉完,連盤子都舔乾淨了,他還從來沒吃過這麼好吃的炒粉。
“你想讓我收你做徒弟,倒也不是不可以。”蘇小小看著他。
見蘇小小鬆了口,李尋當場就要跪下來拜師,嚇得蘇小小趕緊把他拉起來,這都什麼年代了,還動不動就跪的,她可不吃這套。
“你聽我說完,條件你能接受,我才會收你做徒弟。”
“我聽師父的!”
“以後不能再偷東西,其他犯法的事情也不能做,你能做到這一點,我才會收你做徒弟。”
“能,我一定能做到。”李尋趕緊保證。
“你要是做不到,我會親手抓你進去!”
李尋猛點頭,他現在正沉浸在有了師父的喜悅裡。
“你是不是還沒地方住?”
“嗯。”
一說到這個李尋的腦袋又低了下來,他還沒找到工作,自然也沒有住的地方,而且身上一分錢沒有。
蘇小小已經試探過了,這孩子就是一時走了歪路,本質上並不壞,如果由著他在外麵流浪,再遇到個壞人啥的,說不定就真跑歪再也救不回來了。
不如就留他在店裡乾活,一來蘇大嬸可以輕鬆些,二來可以幫著看店,這小子是有一些功夫在身上的,一般的小混混不是他的對手。
一聽蘇小小說,他可以留在店裡幫忙,還可以住在這裡,還給開工資,李尋的眼睛亮了,師父對他也太好了吧。
看到李尋的星星眼,蘇小小莫名有些心虛,她給的工資可不高,關鍵是工資高了她也出不起。
算了,等以後條件好了,再給他加工資就是了。
蘇小小走過去跟媽媽說了一下李尋的情況,蘇大嬸本來並不想請人,那多浪費錢,她一個人也可以。
可蘇小小壓根兒沒打算跟她商量,她已經決定了。
她工作忙,向南他們也不是總在,不管從哪個方麵考慮,費家也好,小混混鬨事也好,媽媽身邊必須留個人。
蘇大嬸本來還想再說什麼,可看到李尋已經在店裡忙活起來,手腳很是利索,一看就是在家經常乾活的。
於是,也就沒再多說什麼。
九點以後,店裡就沒什麼人了,李尋把店裡收拾得差不多了,又走到了蘇小小麵前。
“師父,我有點事想求你。”他抓著腦袋,有點不好意思,可他也沒有彆的辦法。
“什麼事?”
“你能幫我找找我姐李歡嗎?”
他叫李尋,姐姐叫李歡,合起來你倆就是小李飛刀李尋歡哇,蘇小小樂了。
“你姐怎麼了?”
李尋的老家在清泉村,這些年村裡的年輕人都跑出去打工,他姐姐也不例外。
李歡比李尋大兩歲,今年二十二歲,三年前同村的李桐桐回村探親,出去打工一年,穿著打扮已經變成了城裡人,而且出手特彆大方,一看就是在外麵賺了大錢的。
李桐桐給他們展示著手上戴的戒指,脖子上戴的項鏈,還有胳膊上掛的皮包,聽說一個就要好幾千塊。
村裡的姑娘們特彆羨慕,紛紛央求李桐桐也帶她們出來打工,有錢一起賺。
李桐桐走的時候,帶走了好幾個姑娘,其中一個就是李歡。
大概一個多月後,李歡就往家裡打了第一筆錢,雖然不多,隻有幾百塊,後來就每月都會打錢回來,但人卻很少回來。
一年前,李歡回來了一次,跟李桐桐一樣,她也完全變成了城裡人,同樣的,她走的時候也帶走了好幾個村裡的姑娘。
上個月,李尋的奶奶七十大壽,李歡答應奶奶會回來給她過生日。
李歡是奶奶一手帶大的,跟奶奶的感情非常深厚,她答應奶奶的事情一般都會做到。
可這一次,她食言了。
那天他們等到很晚也沒有等到李歡,後來奶奶讓李尋給她打電話,打了很久都沒有人接,後來就再也聯係不上李歡了。
奶奶就讓李尋出來找姐姐,說無論如何也要把她帶回來,以後就不要再出來打工了,他們村有好幾個小夥子都喜歡他姐,奶奶說到時就讓她挑個喜歡的嫁了。
他到了景中市才知道,李歡留給家裡的地址是假的,根本沒有她說的那個小區,她說的打工的那家廠倒是有,隻是人家廠裡從來也沒有招過一個叫李歡的人。
他當時就傻眼了,沒有任何線索,手機也打不通,這讓他去哪裡找?
他去過派出所,可他一點有用的信息都提供不出來,李歡又不是本地的,派出所隻是登了個記,就讓他走了,他去問過幾次,沒有任何消息。
他在景中市呆了快一個月,每天四處轉悠,身上的錢再節省也用完了,可奶奶說找不到姐姐就不讓他回去,他一時糊塗就乾起了小偷的勾當。
他找蘇小小拜師,一方麵是真心佩服她的技術,另外一方麵,也是存了一點私心,他知道師父是警察,或許能幫他找到姐姐。
聽他連自己的這一點私心也吞吞吐吐說了出來,蘇小小倒也沒有責怪他,肯把私心坦露在她麵前,說明這小子還算實誠,是真心把她當成了師父。
這點忙她還是可以幫的,不過是順手的事。
“你有沒有李歡的身份證或者照片?”
“有。”
李尋從衣服口袋裡摸出一張照片遞給蘇小小。
照片上的女孩十八九歲的樣子,穿著碎花的連衣裙,長長的頭發在腦後紮成一束,眼中有光,臉上帶笑,青春氣息撲麵而來,正是一生中最美的時光。
挺漂亮的一個女孩,跟李尋有幾分相似,不過姐姐要更好看一些。
“行,我明天幫你查查。”蘇小小收下了照片。
第二天一上班,蘇小小把手頭的事情處理好,就用電腦查詢了一下用工記錄,輸入了李歡的名字,如果她在正規的地方打過工,就應該會有記錄。
可是她沒有查到關於李歡的任何記錄,這隻能說明一點,李歡歡對家裡說的情況都是假的,她從來就沒有過一個正規的工作。
出來三年,一個年輕漂亮的姑娘,沒有在正規的地方工作過,又賺到了大錢,那就隻有一種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