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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真的想到凶手是誰了?”小餘兩眼放光,不愧是他的偶像。
“我確實想到了一種可能,不過證據還得我們去找。”蘇小小摸了摸鼻子,其實她也沒有完全的把握。
“沒事,大膽說。”齊磊鼓勵地看著她。
“其實吧,從一開始,凶手為什麼要把屍體埋進1801這個問題就一直困擾著我。
如果凶手就是業主,埋在自己家裡,這怎麼都說不過去。
可如果凶手不是業主,又為什麼要把屍體埋在彆人家裡。剛才有人說這樣處理起來方便,焦富貴那時正好還沒有把洗手間封上。
可是這樣方便是方便,但是很容易被人發現,比如氣味,比如漏水。
而且他都能把焦富貴的屍體肢解了丟掉,自然也可以把程依依的屍體肢解了讓焦富貴拿去丟掉,因為焦富貴在那搞裝修是備了案的,他拉著東西進進出出並不會引起彆人懷疑。
即便將來屍塊被人發現了,也很難找到源頭,這樣才是最穩妥的做法。
就像焦富貴的屍塊,雖然我們查明了他的身份,但是如果不是1801的洗手間挖出了屍體,恐怕到現在我們也沒法知道他真正的死因。”
齊磊點頭,確實如此,那屍塊他們發現已經快一年了,如果不是蘇小小救了個摔倒老人,說不定現在身份都還查不到呢,更彆說是死因了。
“所以呢,我想到了另一種可能,那就是凶手和1801有矛盾,把屍體埋在1801的洗手間純屬是惡心他們或者是報複他們。
可後來我又一想,也不對,文珊珊和馮誌成搬進去的時候,屍體已經在了,那會他們跟鄰居還不認識呢,所以我又覺得我這個想法不對。
今天我和齊隊跟黃勇見麵,他給我們提供了一條線索,那就是他坐電梯時曾被一個女人認出來過,這個女人在18樓下了電梯,她應該就住在18樓,當然也不排除她故意從18樓下來,誤導黃勇。
當然,結合把屍體埋在1801的洗手間這個條件,那就可以排除她誤導的可能性,也就是說如果這個女人就是凶手的話,她就應該是18樓的住戶。
可我剛才看了你們拿到的18樓的住戶資料,感覺都對不上,這些住戶都是拖家帶口的,即便女主人年齡身材符合黃勇所說的條件,她們也不具備做案的條件,因為她們不可能避開家人來處理屍體。
所以,我覺得凶手獨居的可能性更大。
18樓沒有獨居的人,而19樓倒是有,但這又回到了那個問題,從19樓把屍體拿到18樓處理,一個不好就會被人發現,風險比較大。你們看這裡。”
蘇小小指著白板上貼著的18樓戶型圖。
“1801在最裡麵,1802在它的旁邊,如果說方便,隻有1802最方便,隻要把1802的房門打開,就可以擋住走廊裡的攝像頭,包括其他住戶防盜門上的攝像頭,把屍體拿進1801。
可現在1802住的這一戶,不僅有老還有小,根本沒有做案的條件,總不能全家都是惡人吧。
所以,我想到了另一種可能性,1802的業主更換過,原來住的不是這一家。
這一點,我剛才已經跟物業核實了。
巧合的是,原來這個1802的業主,我認識,她叫曾柔,是第二醫院的醫生,焦正的主治醫生就是她。
而文珊珊本來也是第二醫院的醫生,跟曾柔屬於同一科室,文珊珊病休了之後,她才做上了主任醫師的位置。所以,同一科室的醫生,本來就存在競爭關係,互相之間有矛盾再所難免。
如果文珊珊曾經奪走了原本屬於她的什麼東西,那麼她會不會嫉恨她,而且文珊珊那次的出錯,會不會也跟曾柔有關?
這些我們要去查,現在我隻是說這是一種可能性。
假如她是凶手,又知道旁邊這一家住的是文珊珊,就有可能會把屍體埋在1801的洗手間。”
“還有嗎?繼續。”齊磊聽得很認真,心頭有些東西豁然開朗。
“還有就是關於曾柔為什麼要殺程依依這一點,我覺得並不是發現了程依依的秘密要威脅她。
而是她認出了黃勇,知道他的身份,她認為程依依是小三,殺她的原因,可能就是單純的恨小三。
我剛才為什麼跟物業通了這麼長時間電話,就是在問這個情況。物業說這個房子原來的業主是她老公,後來離婚了才把房子過到她名下,我估計離婚的原因就是她老公有彆人了。
物業說她老公搬走後,她老公原來養的那條狗就莫名其妙死了,而且她還把狗煮了吃了,一般人都不會這麼做。我估計因為婚姻不順,她的心理多少有些扭曲。
那天在醫院,她問都沒問,就主觀地認為是我撞了焦正,還說我這種人她見得多了,撞了人就假裝報警想逃避責任,根本不容我反駁,這說明她有自己的一套道德評判標準。
而且她是在1801裝修好之後就掛出了賣房信息,在文珊珊搬進來之前就已經把房子賣掉搬走了,文珊珊可能都不知道她曾經住在她隔壁。
後來她在醫院聽到了我跟焦正的談話,可能知道了焦富貴是他的兒子,焦正當時跟我報失蹤的時候她就在旁邊,所以她是知道焦富貴的死可能要被發現了。
我懷疑她回過觀翠華庭,去看1801的屍體有沒有被發現,結果屍體已經被發現了,但她不知道我們已經查到了程依依的身份,所以又用手機給黃勇發了第二條信息,就是想造成程依依還活著的假象。
當然,目前這些都隻是我的推測,但我覺得有些東西並不難查,如果她最近去過觀翠華庭,監控應該可以查到,而且她和文珊珊有沒有矛盾這個也很容易查。
我覺得受害人的手機她應該還保留著,至少程依依的應該還在,她現在根本不知道我們已經懷疑了她,可能還不會丟。”
“你說得不錯,如果1802是第一殺人現場,那麼她殺人碎屍肯定會留下血跡,即便她清理得再乾淨,哪怕重新粉刷,也不可能一點痕跡都沒有,大夥分頭去查。”齊磊吩咐。
隻要是犯罪,總會留下痕跡,完美犯罪不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