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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不準我媳婦兒再吃苦(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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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不準我媳婦兒再吃苦

第4章 不準我媳婦兒再吃苦

“你想起來什麼了?”

陳秀蘭扭頭看著他詢問道。

“我想起來那個地方有羊肚菌了。”林恒意識到自己失態,連忙找了一個借口。

“那就趕快上坡去找,不要被其他采了,八九毛錢一斤呢。”陳秀蘭點點頭道,凡是能賣錢的東西,都是舍不得自己吃的。

但其實林恒想起來的是一條狗,他記得就是最近五月份,也就是下個月,有人在鎮上學校後麵撿了一條兩個月大的狼狗幼崽。

那狗長大之後靈性十足,似乎能聽懂人言一樣,給鎮上的一個姓李的趕山人賺了很多錢,找鬆露,抓狐狸、紫貂、兔子、野豬等各種獵物。

把那人開心的每次趕集逢人就說,可惜後來狗老了,就被那家夥無情的賣給了狗販子。

幸虧重生之後記憶力變得非常好,才回想起了這麼一個小事。

林恒決定去截胡這頭聰慧的大狼狗,然後再買一把氣槍或者弓箭,趕山打獵賺第一桶金。

他上輩子後來閒得無聊,參加了弓箭俱樂部練習箭術,氣槍也會用。

八幾年不禁槍不禁獵,趕山是發財的好路子。

腦子裡想起來的發財路子很多,哪塊地後來會拆遷,哪裡未來會修建高速公路,能發財,什麼物品未來會漲價,都記得起來。

但問題是沒錢,沒有第一桶金,知道這些東西也沒用。

除非是願意倒賣貨物,這兩年跨省倒賣貨物也很賺錢,但是林恒不願意,不想離開家人。

所以還是決定上山打獵,然後走養殖這條路,既能致富,也不用和家人分開,等有了錢之後,再慢慢做大生意,也不著急。

他重生有著這個時代所不具備的寬闊視野,慢慢來,不用急於求成,老婆孩子比家人更重要。

“走吧,上山,你剛剛說那裡有羊肚菌?”

陳秀蘭拿了一個竹編的小背簍給林恒,從他懷裡接過孩子,一雙明媚的大眼睛看著他。

看林恒沒動,她又推了推:“你發啥楞呢?”

林恒回過神來,看著老婆微微一笑:“沒啥,就是發現伱越看越好看。”

老婆陳秀蘭五官端正,眉目清秀,說不上絕美,但絕對可以稱得上漂亮。

第一眼看去可能覺得一般般,但是越看越耐看,越好看。

想到自己前世居然一點也不珍惜,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啊。

陳秀蘭被說的不好意思,扭過了頭走了:“老說些不正經的,趕快去采菌子。”

但心裡卻有些美滋滋的,自從結婚之後,林恒可再也沒說過她好看了。

林恒進屋拿了一把彎刀,臨走的時候看到了自己放在牆上的彈弓,那是以前做的玩具。

這幾年都沒碰過了,整天都和村裡鎮上認識的一些朋友去城裡各處溜達,不務正業。

想了想,他拿起來插在了腰上,然後將門一鎖,鑰匙丟在外麵的爛柴堆裡一個固定的地方,快步追上老婆。

此時的老婆剛走到隔壁劉家的院壩前麵,被劉家兒媳婦李彩鳳攔著聊天。

“秀蘭,你背著娃還要上山啊,也是苦了你了,我們家那口子從來不讓我這麼做!”

李彩鳳表麵上是在關心陳秀蘭,實則是在顯擺,秀優越感。

這個年代沒有娛樂設施,農村女性最喜歡攀比。

“又不重,我背著挺好的。”陳秀蘭淡淡的道,“最起碼我家那口子不發酒瘋。”

李彩鳳嘴巴一扯,頓時不想說話了,她知道陳秀蘭這是挖苦她被老公打呢。

“秀蘭啊,你眼光好,你看我穿的這個衣裳怎麼樣?我就愛那口子運氣好,前幾天打了一隻狐狸,賣了皮給我買的。”

李彩鳳又換了一個話題,扯著自己才買的有著條紋的紅色碎花襯衫笑著說道。

“現在這衣服太貴了,講了半天價也要人家低於兩塊錢也不賣,我說不買吧,我家那口子最後還是給我買了。”

李彩鳳嘴都合不攏,看著陳秀蘭身上還有補丁的衣服就開心的不得了。

“還可以,挺好看的,我還要去采菌子,不說了。”陳秀蘭隨意說了一句就要離開。

後麵卻傳來了林恒的聲音:“一般般吧,這衣裳在城裡就賣一塊錢,你穿著也不好看啊彩鳳。”

李彩鳳很胖,穿著這衣服,和一隻花母雞似的,還要氣自己媳婦兒,林恒才不忍呢。

這話讓李彩鳳瞬間不開心了,看了一眼林恒,揶揄道:“那你咋不給你家秀蘭買一件呢,她穿著肯定好看。”

“他給我買了其他的在家裡放著。”陳秀蘭說了一句,就拉著林恒快步離開了。

“那改天我去看看你的是什麼款式……”

陳秀蘭走了,李彩鳳還在後麵陰陽怪氣呢,她知道陳秀蘭穿不起,一看就是假話。

“你惹她乾啥啊,改天就又被她傳的滿村都知道了,忍一忍就過去了!”

陳秀蘭看著林恒,有些無奈的道。

村裡婦女都這樣,她早就習慣了。

“不怕,改天我給你買一件更好的,正好你也沒衣服。”林恒笑著道,這輩子不再讓老婆受一點委屈。

“不用了,家裡的幾件修補一下還能穿,錢存著買必需品。”陳秀蘭搖了搖頭道。

“放心吧,咱們家很快就會有錢了,我會賺到錢的,不用這麼節省,衣服就是必需品。”

林恒保證道。

“還有,你不是想回娘家看看嘛,今年過年我就帶你回去。”林恒繼續道。

他老婆陳秀蘭不是他們南平縣的人,而是隔壁綠水縣的,雖然都是太白市的,但兩家相隔太遠,以至於嫁過來之後,陳秀蘭就隻回過一次娘家。

上輩子分家之後,她更是因為家裡的擔子重,連回娘家的機會都沒有了。

在去世之前回娘家的次數都不超過十次,每次去還都是借錢要吃的。

經常被幾個哥哥辱罵,覺得她活該,當初不聽話非要嫁給林恒。

這後來成為了林恒心裡的一個疙瘩,一輩子都沒法消除。

自己是在隔壁綠水縣集市和陳秀蘭認識的,隨口的承諾被她當真,不顧家裡反對嫁到了自己家。

結果自己卻沒能讓她過上好日子,吃了一輩子的苦,以至於整個後半輩子他都在後悔和自責。

陳秀蘭扭頭看了一眼林恒,覺得他今天格外的體貼:“我不求你賺大錢,隻要能和我待在家裡好好過日子就行了。”

這善良淳樸的女人,願望也是這般的簡單樸實。

林恒不知道說什麼好了,隻覺得再說什麼都是輕飄飄的,呼了口氣看著她道:“孩子給我背一會兒。”

“我背的了!”陳秀蘭繼續走路,眼睛四處看,在尋找菌子的身影。

“我說我來就我來,你背的夠久的了。”林恒堅持道,走過去要接女兒。

陳秀蘭看了他一眼,無奈的把女兒給了他。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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