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刻,雷霆宗,那蝶雨剛剛將自己的傷腿從捕獸夾下拔出來。看著鮮血淋漓的雙腿,她不由氣的兩股戰戰。活了這麼大年紀,蝶雨老太唯一一次敗績便是之前跟子淵上神對決輸了,被子淵上神的無形之掌扇了一耳光。就那一次輸過,其他時間蝶雨老太何時輸過。此刻蝶雨老太卻輸了,而且輸在一個黃毛小兒的捕獸夾上,這讓蝶雨老太十分不能忍……但是再不能忍又能怎樣,她隻能先拖著傷腿先回去,將傷腿先包紮好再說。到底是人有些老了,這麼點傷,在蝶雨之前的歲月裡,根本是不值得一提的。但此刻,對蝶雨老太而言,這點小傷口幾乎成了致命傷。蝶雨老太能感受到體內血液的迅速流逝,這讓她本來毫無血色的麵色更加蒼白。好不容易趕到自己的小草屋,蝶雨老太幾乎感覺要虛脫了。她先簡單包紮了一下傷口,讓血流的不是那麼洶湧。緊接著,她從房梁上取下一具乾屍,切了那乾屍一條腿,慢慢吃乾淨。又從桌子上的瓶瓶罐罐裡搬過來一隻瓶子和一個罐子。從瓶子裡捉出一條蜈蚣,生生吞了。蝶雨老太又從罐子裡倒出一滴濃黑的液體,慢慢喝了。隨著液體下肚,蝶雨老太這才感覺自己的精力恢複了。她輕歎一口氣,將嘴邊的血跡擦乾淨,又動手仔仔細細包紮起傷口來,在第一次包紮的基礎上,蝶雨老太又在傷口上撒了點藥粉,讓傷口好起來更快。剛做好這一切,一個藍衣人大踏步走進來。在那藍衣人走進來的一刹那,蝶雨老太幾乎是本能地站起來,態度謙恭地朝藍衣人問好。藍衣人是個年輕女子,看起來年紀最多不過二十歲,白淨的臉上滿是嬰兒肥和滿滿的膠原蛋白,在陽光下更是透著難以名狀的光澤感。雖然這女子十分年輕,但在神界,向來是以本領論高低,不以年齡論長幼。因此就算蝶雨老太的年紀可以當藍衣女子的祖奶奶了,但在藍衣女子麵前,她還是得恭敬問好。「起來吧,以後見了本宮不必如此多禮。」藍衣女子本領高強,個性更是驕縱,從來不將任何人放在眼裡,更不要說對於蝶雨老太這種年紀大沒有啥用處的累贅了。蝶雨老太最會察言觀色,對藍衣女子眼中的不屑心知肚明,可是她現在老了,早已不是年輕時那個威風八麵的蝶雨了。因此麵對藍衣女子有意無意的挑釁,蝶雨並沒有放在心上,反而露出一副諂媚的表情,上前道:「請問長公主有何吩咐」隨著蝶雨靠近,蝶雨身上散發的濃鬱的乾屍氣味湧入了藍衣女子的鼻子裡。「滾開,死虔婆,每天搞些奇奇怪怪的什麼東西,臭死了!你離本宮遠點,彆弄臟了本宮的新衣服。」藍衣女子尖聲叫著,一揮手就是一巴掌,打的蝶雨直接倒在地上。「你敢打我」蝶雨再怎麼說,那也是之前叱吒風雲的人物,哪裡受過這樣的氣。隻不過這會她拖著傷腿,懶得跟這所謂長公主計較,但並不代表著她會無底線無原則地容忍。那長公主見蝶雨還敢反駁並瞪她,當即忍不住心中的怒火,就要衝上前再打老太婆幾個巴掌。就在這時,茅草屋內的門卻緩緩閉上了。原來,怎麼都不能忍的蝶雨準備殺掉長公主,讓她變成她乾屍晚餐的其中一具。察覺到屋內越來越冷的氛圍,藍衣女子就算再遲鈍也意識到了事情的不對勁。「老虔婆,你想乾什麼我告訴你,我可是父王的寶貝女兒,你若是跟我動手,我父王饒不了你的。」蝶雨聽聞不由冷笑三聲道:「拿你什麼狗屁父王來壓我他壓的住嗎他姑娘,奉勸你一句,千萬彆狗眼看人低,否則搬著石頭砸著的,便是自己的腳了。」那藍衣公主是自小驕縱慣了的,哪裡被人這樣罵過,當即炸了,呼出一掌,直撲鰈雨老太的命門。「嘖嘖嘖,罵不過就要開打行,我奉陪到底!」鰈雨也不是個吃素的,雖然她被發配到這偏僻的蒼山峰看管梁雄,但是她依舊寶刀未老。蝶雨老太說完當即現出法相,乃是一頭紅狼,齜牙咧嘴的朝著藍衣公主撲去。藍衣公主笑笑,隨手一指道:「一隻蠢笨的狼,怪不得一把好牌打了個稀巴爛!」隨著藍衣公主隨手一指,就在紅狼麵前出現了一簇箭,直直朝著紅狼插去。紅狼這一驚非同小可,當即張開血盆大口,掉轉頭朝著藍衣公主撲去。……秦朗趕來時,剛好碰到藍衣公主和鰈雨老太二人打鬥中。兩個逆賊之間的爭鬥戰,秦朗沒興趣當吃瓜群眾。趁著兩人激戰正酣,秦朗從後門內進入,將整個蒼山峰幾乎又次搜尋了一遍,但一無所獲,依舊沒有雲兒的聲音。想了想,秦朗決定先去雷霆宗主院看看,看看有沒有什麼發現和被遺漏的蛛絲馬跡,隻有這樣,才能找到破綻。秦朗速度很快,很快來到前院之後,秦朗又扮成了穀主梁雄的樣子。穀主「梁雄」剛一出現,之前跟傀儡梁雄不對付的侍從很快從暗處走了出來。「你乾什麼去了報備都不會,這次就饒你了,若有下次,我絕不輕鬆放過你,會直接上告給大人!」「梁雄」不在,這侍從無端替他受了責罰挨罵了,自然心裡不平衡了。因此看到傀儡梁雄的第一眼,他便就破口大罵,可以說是借刀殺人和借題發揮到極致都不為過。秦朗可不是那傀儡,隻會忍氣吞聲。想了想,他計上心來,直接說道。「大人有一個提拔名額,讓我推薦人選。」那侍從聽了,果然上當:「你推薦的人選是誰有沒有提到我」秦朗故意說道:「肯定推薦的你啊,不然我也不認識其他人,便宜陌生人乾啥」秦朗說完這句話,又從懷裡摸出薄薄的一本小冊子,遞給侍從道:「這是注意事項,你好生去看。」免費閱讀.........007...23.